谢木栋正气急败坏地在房间里走来走去,他在沐浴过后,发现平时穿的衣服不见了,放在他眼前的是一套据说充满喜气,但在他看来却是艳丽俗气、难看刺目的衣服。
如果不是天气冷,不穿他挨不过,他是无论如何不会穿上的。
「算你狠,张来福。连把火盆拿走这样的事你都做得出,就为了逼我穿上这件衣服!」他恨声说道。也罢,就穿着这件衣服闹失踪,看他怎么办!
不过,张来福能以十九岁稚龄就当上总管一职,当然不是省油的灯。
他一走到门口就看到两个武功最好的护院守在门口,一脸尽忠职守的样子。
「大少爷,总管说了,请我们一定要看好您。」
「这个家是他大还是我大?」
「大少爷您别为难我们。」
那你们就来为难我!谢木栋没好气地看着这两人,要打也不是打不过,要逃也不是逃不脱,可是这大过年的就在家动手动脚实在不好看。
「大少爷,您就别为难咱们下人了,不就是露一下脸嘛,难道大少爷还怕被那些姑娘给吃了。」说话的不是别人,正是那位始作俑者--张来福。
谢木栋瞧他一只手上拎着两只灯笼,一只是一朵盛开的莲花,另一只是一只可爱的小兔子。
两只灯笼都做工精巧、玲珑可爱,衬得这提着灯笼的人更显眉清目秀,见之心动。
心动?!他对这个奸诈小人心动什么?之所以见到他有一种麻麻痒痒的异样感觉,那也不过是春宫图事件的后遗症罢了。
他正向自己走来。
黑色长袍衬得他清秀修长,像一抹竹子投在雪地里的阴影,每多一次见到他,就不得不承认,他的确长得好看,不是那种让人惊艳的美丽,而是一种清清淡淡、泌人心脾的幽香,不知不觉地让人沉溺其中。
待他走近,可以看到他白净的脸皮上长着调皮的小麻子,眼睛笑弯成一道月牙儿,嘴唇长得很漂亮,如果他老是像现在这样闭着嘴巴,就可以称得上可爱了。
可爱?!
天哪,他今天是怎么了?先是心动,后是可爱,老在想些有的没有的。就算这家伙不说话、不和他做对、不设计陷害他的时候,是可爱的,但他怎么能为这样一个卑鄙狡诈的男人心动?怎么能一看到他就想把他压倒?
这是后遗症、这是后遗症,这是他少年时受到刺激所留下的后遗症,是他本身的心理问题,与眼前这个人无关。
何况,张来福是个男的啊!
虽然他长得矮、长得瘦、长得白、长得可爱、长得娘娘腔,但他是个男的啊!从他十二岁进府做小厮的时候,自己不就知道了吗?
不行,绝对不能再想这些了,再想自己真的会疯掉。
谢木栋深吸一口气,强忍那种越来越强烈的异样感觉,故作冷漠地说道:「张总管,手提花灯,闲庭信步的感觉如何啊?」
「华灯初上,良辰美景,实是喜人。」叶清越笑笑,心中却在琢磨着如何赶快让他心甘情愿、英气勃发地出现在众女子面前。
「大少爷今天是新衣衬人,英俊又潇洒。」她一边说,一边将手中的兔子小灯塞到他手中,「万紫千红化异彩,流光闪耀比银河,今天天上月朗星稀,地上美人如云,良辰最是苦短,少爷,我们走吧。」
谢木栋千般不愿,万般无奈地接过那盏小灯笼,灯笼在张来福的手中已经握了很久,久到青竹提杆上有着微弱的暖意,在初春犹寒的天气里,显得特别的明显。
明显到有点灼人的地步。
他拎着灯笼与张来福一前一后地走在谢府曲折的回廊上,相较于前院的喧嚣,这人迹杳然的内院显得格外黑暗与安静。
冬日花谢,阴森干枯的枝干从黑暗中伸出诡异的触角,只有梅花的香味从不为人知的地方飘来,淡淡的芬芳包围着两人。
和他在一起,怎么时间都像变慢了一样?
叶清越心想着,谢木栋不知道在打着什么鬼主意,为什么脚步这么慢,存心给她拖时间嘛。
其实,谢木栋原本想趁着只有张来福一个人的时候打晕他逃走,可是不知道为什么,看到他之后,就迟迟下不了手。
怕打在脖子上,那么细的小脖子会断掉。
怕打在身上,那么白的皮肤上会有瘀青。
怕打晕了他,就是打痛了自己……
叶清越并不知道前面的人正在想什么,她只想走快点,好把此人一脚踹进姑娘堆里。
路上幽暗万分,寂静异常,薄霜附在青石铺的小径上,因灯火的热度溶化,使得小径有些湿滑。
叶清越一心想走快一点,人一急,心就乱,心一乱,神就慌,她脚下一滑,人向前倾,心向下坠,尖叫一声整个人就向前扑去,眼看着自己就要和青石板来个不得不发生的惨痛接触--
突然,她整个人一轻,硬生生地在离地面一寸的地方停住了。她往下看看,自己正被一只手稳稳地托着。
一时之间,她突然意识到这种诡异的身体接触姿势实在是太暧昧了。
她就像一个娃娃被人轻轻地抱在怀里。
奇怪,这个人为什么还不松手?
理智正在提醒谢木栋松开手,可是这样幽深宁静的夜色,这样清瘦暗香的人儿,这样细的腰,这样软的骨头……
抱在手中,轻得像一朵云,软得像一堆布,鼻端可以闻到暗暗的清香,就像有什么在水色清浅处浮动着。
和这个人在一起将近七年了,七年的岁月足够让一个人变成一种习惯性的存在,不管是讨厌还是喜欢,见到他、和他说话、看着他的样子,在午夜梦回时暗暗地想起他。
他已经像空气、像流水,那样自然地存在着,出现的时候没去注意,没有看到的时候又会记挂。
张来福,你于我到底有什么样的意义呢?
仅仅只是习惯你的存在,还是已经变成了我生命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就像是血与肉一样?
「大少爷,您可以放手了吧?」冷冷一句话,打断谢木栋悠远的绮思。
「嗯?」
「您再不放手,灯笼就要烧到您的衣服了。」
谢木栋一听此言,赶紧向下一看,果然,张来福手中的灯笼已经打翻了,火苗啪啪乱窜着,眼看就要烧到他这件俗艳的衣服。
「烧到就算了。」他脱口而出,反正他也不想穿这件衣服露面,好像唯恐天下人不知自己是金光闪闪的有钱人一样。
什么叫烧到就算了?叶清越一听,立刻就火上心头。这件衣服可是她亲手挑的料子,亲自定的款式,还催了好多次才让裁缝漏夜赶制出来的,虽然花了点、艳了点,还不是为了让他看起来更像一个金龟婿!
他居然满不在乎地说,烧了就算了?!
这简直就是在践踏她这一片忠到不行的下人心。
她咬着牙,好不容易找到平衡点,站了起来,怒目瞪视着他。「大少爷,这件衣服是锦绣坊的红云龙纹金线锦,一尺要价五两银子,您知道五两银子意味着什么吗?意味着一个小童一年私塾的学费,一户穷人家两个月的食钱,能做五件棉布袍子,是饥荒时一个婴儿的价格,是我刚进府里时三个月的工钱!」
「我不是这个意思。」谢木栋惊讶地看着这个平时几乎从不动怒的人,「我只是……」
「只是什么?我看您只是身在福中,不知道吃不饱穿不暖是什么滋味。」
「不是这样的,我小时受罚的时候挨过饿,我知道那是什么滋味。」
「不,您不知道。您受罚捱饿时,不会有那种惶恐的感觉,因为您知道挨饿只是暂时的;可街上的穷人们呢?吃这一顿不知道下一顿在哪里,那才叫真正的挨饿!」
他说这番话的样子,让谢木栋想到「正义凛然」这四个绝对与张来福没有关系的字。可是,他那微怒的神情、紧皱的眉毛,都让他显得比平时更加生动有趣。
谢木栋心中某种最深沉的东西被他有意无意地挑动着,他突然间觉得莫名的烦躁,不是因为等会那可笑荒唐的相亲大会,而是不能把这个泫然欲泣、薄怒微嗔的人搂在怀中,好好安慰一番。
「对不起。」他嗫嚅道。
「嗄?」叶清越没想到他会这么干脆的出声道歉。
「你吃过很多苦吧?」谢木栋问道,语气带着浓浓的怜惜。
「不吃苦,我会十二岁就卖了自己?」叶清越轻叹一声。算了,毕竟她在十二岁之前,过的都是无比幸福的人生。
比起这世界上许多穷人,她已经是非常非常的幸福了。
「算了,反正衣服也没有真的烧到,我们快走吧。」她不在意地挥挥手。她到底在气什么啊?五两银子她再心痛,也是他家的钱啊。
真是不明白自己刚刚那种情绪从何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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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拖拖拉拉,费了好大一番工夫才走到前院。
一到前院的入口,她便把谢木栋硬推了进去,然后吩咐下人,不准他随意熄灭灯笼,不准他离开前院半步。
她拢起袖子,抄起双手,看着众家姑娘皆将目光投注在这位姗姗来迟、手里拿着「信物」灯笼的英俊公子身上,他的穿著与气质在在昭显其身家不凡、富贵逼人。
果不其然,这位显然还不知道手中灯笼有何用意的大少爷,一瞬间就被接踵而来的莺莺燕燕给淹没了。
叶清越见自己目的已达到,猜想也许今夜过后就会有许许多多的媒婆上门来吧。
她轻叹一声,也许真是每逢佳节倍思亲,她在这一刻开始想念起远在另一个时空的父母和姊姊,还有那些同学玩伴们,不知道他们还好吗?
还有那不负责任的小黑、小白,把她一扔就是七年,当真是天上方一日,地上已千年,他们怕是早就把她忘了吧。
「臭小黑,死小白,居然就不理我了,还说什么红线一牵,富贵一生呢,骗人。」她嘟囔着。前院热闹的灯会对她来说,已变得索然无味。
无论她多么的努力,多么的费尽心机,位置爬得多么高,工钱拿得多么丰厚,现在的她只觉得孤单与寂寞。
越是这样热闹的夜啊,越是想念不能再见的亲人。
想着,她信步走开。
通明的灯火远了,喧嚣的音乐远了,就连空气里那甜甜的汤圆味道也远了。
一切的一切都远了,只留她孤零零的一个人。
小径冷清又漫长,刚刚,她与他就是走这条路,青青的石板上有着溶霜的湿滑,让她不得不小心翼翼地走着。
不经意间,谢木栋揽住她纤腰的那一幕硬生生地窜进了她心里。
他的肩膀原来是那么的宽,手臂是那么的强壮有力,和她这个冒牌货不同,沐浴过后的他身上散发出来的,是男性特有的麝香味道。
很淡,却是说不出的撩人。
现在想想也真是可怕,自己在谢府已经待了七年了耶。虽说随遇而安,她是不是也安了太久了?如果不是小黑与小白说她的红线就牵在这谢府里,她说不定在契约到期的那一天就走了。
七年的时间和谢木栋朝夕相对,她理不清自己对于他的心情,是好玩、是亲近,还是别的什么?
也许自己想得太多,也许其实什么都没有,也许他对她伸出手、抱着她只是下意识救她免于跌得鼻青脸肿。
过去没发生过什么,现在没发生过什么,所以将来也不会发生什么吧。
她摇了摇头。真是的,从思亲到思春,她一个晚上都在想些什么啊?
她不是把大少爷给送出去了吗?
想到今后他将属于某个女人,不知怎地,她的心微微刺痛着。
天空突然亮了一下。
此时,她抬起头,隔着老梅树纠缠的枝干望过去,那是在夜空中绽放的烟火。
这是元宵夜最灿烂的时刻。
像是天上有人打翻了珠宝盒,白是珍珠,绿是翡翠,红是榴石,黄是金铂;银是钻石化作了粉在流淌,紫是水晶变成了星在闪烁。
那么多那么多的色彩,伴着那么亮那么亮的光芒,交织出春的桃花,夏的白莲,秋的金菊,冬的腊梅,在天空无比明艳地盛开着,开出四季的花,开过四季的流年。
叶清越呆呆地看着,忽然听到身后有脚步声。
她转过身,惊讶地发现一个穿着红云龙纹金线锦的男人,正站在身后不远处,提着两只莲花灯笼看着她。
这里好暗,小灯笼的光芒摇曳着,一直都照不到他的脸上,只衬得他的身影在夜色之中显得分外高大。
她看不清楚他的表情,只听见他浑厚有力的声音--
「我记得,你的灯笼烧掉了。」
她伸出手,接过那盏莲花灯,昏黄的灯光透着粉色花瓣幽幽地亮着,蜡烛点燃的热气顺着提杆爬上了她的手,热得烫手。
她手一抖,差一点又把灯笼给摔了。
有人伸出手帮她拿稳了。
「你怎么哭了?」那人这样说道。
我怎么哭了?
我本来只是个刚刚参加完毕业旅行,在宫崎骏的动画世界里作梦的国小毕业生。
我本来只喜欢玩网路游戏,和网友练功、打妖怪。
我本来生活在一个夏天有空调,冬天有暖气的地方。
我本来有父母、姊姊照顾着。
可是现在,我虽是谢府的总管,但其实还是个下人。
我什么都不能和任何人说,我为什么不能哭?
叶清越眼皮落下,滚烫的液体从眼眶中涌出,她在元宵节这天,在这个一起度过年少时光的人面前,肆意地落下眼泪。
谢木栋手足无措地看着这一幕。
他在哭什么?他到底在哭什么?
这个从来都是一副阴险狡诈,油嘴滑舌,永远看不出他真正想法与情绪的人到底在哭什么?
他哭起来的样子一点也不漂亮,像一个孩子,更像一只小狗,鼻子一抽一抽的,白皙的皮肤上涌起一层红潮,让雀斑变得更加明显。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他这个样子就是让他觉得心痛与不舍,想把他拥在怀里。
才这么想着,他就已经被他抱在怀里,他纤瘦的身材,暗暗的清香,居然使他没意识到这种行为的严重性。
「谢木栋,你在做什么?」怀中的人抬起头,一把推开了他,
叶清越按压住急速起伏的胸口。他怎么会抱她?他们不是对头吗?不是仇人吗?不是一见面就拌嘴吗?而且他不可能知道她是女人。
她慌慌张张地退了两步。她要好好想一想,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她转身就走,而且很匆忙,简直就像是落荒而逃。
因为这样,她手中晃开的莲花灯碰到了谢木栋手上的莲花灯,两只灯笼撞在一起,落在地上滚作一团。猛然,有火花窜了出来,将两只精致的灯笼吞没了,火星到处乱飞,落在谢木栋身上那件红云龙纹金线锦做的衣服上。
一阵小小的青烟冒出,在他大力拍打之下才灭了,然而这五两银子一尺的布,最终还是留下了不可弥补的焦黑。
此时,最后一阵烟火升起,缤纷灿烂得辉煌炫目,像是要将生命燃尽,散发着绝美的五彩颜色。
须臾,光芒散去了,谢木栋看向地上两团黑色的灰屑,残留的部分依稀可以看得出,那是两盏曾经美丽的粉色莲花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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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清越匆忙逃离现场,跑进自己的房里。她一进门,就把房门牢牢锁住,生怕有人会闯进来一样。
她的心好乱,乱得不知如何是好。
他为什么抱着她?而且那样的自然而然,一点也没有觉得不对的地方。
那是个密实的拥抱,真实的、没有任何借口的拥抱。
他为什么会抱着自己?抱着一个仇人,一个下人,甚至,是他以为的男人。
而且,那个时候的自己居然有那么一瞬间是沉醉的、迷茫的,有那么一刻,她把他的怀抱当成自己最后的避风港。
这种感觉好可怕,好像突然之间世界变了样子,从前以为万分了解的人,到现在才发现,其实自己一点也看不透他的心。
大少爷,此刻的你,正在想些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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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的谢木栋头脑一片空白。
其实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刚刚是怎么了。
怎么就抱了那个生平最讨厌、最可恶的人呢?而且感觉还是那样的好,好到他不想放手。
是不是可以解释为今晚的夜色太过美丽,今晚的他看上去太需要安慰,今晚的自己太过于烦躁,今晚的他们都犯了错?
他慢慢地在黑暗之中走着,不知不觉又来到了前院。夜已经很深了,灯会人潮都已散去,夜风里有着施放烟火后淡淡的火药味道,地上的彩纸被忙着收拾的仆从们踩来踩去。
「熄灯了。」有人喊了一句。
原来子时已过,谢木栋看到满园的花灯一盏接着一盏被摘下来吹灭,渐渐的,黑暗侵袭了前院,一切重归平静。直到打扫的人都走了之后,院子又和从前一样,一点也看不出这里曾经那么热闹过。
都会过去的,夜色会过去,灯会会过去,那个拥抱也会过去。
也许明天醒来,那份错误心动的感觉也会过去。
新的一年就要正式到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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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分过后,是谢家茶园最忙碌的时候。
谢家从上一辈开始就是做茶叶与瓷器的生意,这两样加上丝绸,是明朝海外通商的主要商品。
谢家的瓷器目前还是以普通的青花日用瓷器为主,而已经秘密烧制成功的正红釉瓷器,已经委托陈家海运商行全权代理。
谢家的茶叶其实比瓷器更加出名,所产的新春绿茶极品云山雨前青,入口苦而不涩,回甘之味绵长,是春茶中最受欢迎的一种。
谢木栋最近忙到连府里都很少回来,因为这个时候正是春茶生长最需要看顾的时候。
春季与冬季不同,冬季的时候,茶庄的茶树上都铺有稻草防冻;可到了春季,稻草必须及时撤掉,以便让茶树能够见到阳光。
但是泉州春季的天气并不稳定,就算是春分了,有时还是很冷,这种气温变化是突然的,被老百姓称为倒春寒。
通常还没过清明,就会有冷的时候。
如果温度突然降下,就要动员大量人力以烧稻谷、铺稻草的方式防止新茶被冻坏。
所以从春分到清明的这段日子,谢家茶庄的人个个是精神紧绷,就怕自己一不留神,一年的心血就此付诸流水。
在山上待了十天,谢木栋才在元宵节后第一次踏进家门。
家里一切如昔,除了因为上次元宵的相亲大会因自己落跑宣告失败,使得此刻自己房中有着堆积如山的小姐画像,让他着实有些头痛之外,这个家在张来福的打理下,一如往常的井井有条。
可是,他又觉得有些不对。
平时,他一回来,就会和张来福因为某些小事对上,然后就是没完没了的相互争吵,虽然大多会以他的失败而告终,但是这已经变成他每次下山固定的娱乐。
他深信那个讨厌的张某人也一定乐在其中。
但是这一次,他一进家门,先见过父母之后,就觉得家里的气氛颇为压抑。在大厅,饭厅和前廊、后院转了好多圈,也没有看到张来福的影子。
终于,他按捺不住自己想要见到那个人的心情,抓了一个跑腿的小丫头问道:「张总管呢?怎么不见人?」
「回大少爷的话,张总管他病了。」
「病了?」他情急之下脱口而出,「怎么没人通知我?」
「通知大少爷?」小丫头一脸茫然地看着他,显然不明白为什么要通知他。
「算了。」谢木栋挥手要她离开。也是,他生病关他什么事,为什么要通知他?不通知不奇怪,通知了才奇怪呢。
可是,他怎么生病了?生了什么病?病得重吗?他在原地打了好几转,正在想到底该怎么办,就看到一个大夫气呼呼的从里面冲出来,一边走还一边骂,「叫我来看病,病人倒不肯见我,不相信我的医术,就不要让我白跑一趟啊!」
「大夫,我们总管不是这个意思,他是怕吃药才不敢看病的。」小厮跟着大夫跑出来,喊着解释。
可是大夫依旧走了,看样子是受了很大的气。
谢木栋一把拖住跑出来的小厮,「张来福怎么了?」
「回大少爷,张总管他不肯看病,这已是被他赶走的第三个大夫了。」
「胡闹!生了病为什么不肯看?」
「总管说,药太苦。」
「他以为他是谁?!」谢木栋吼了一句,吓得那个小厮半晌不敢说话。
谢木栋抬起脚就往下人们居住的院子走去。这下子,他有名正言顺的借口去看这位久病不起的张总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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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咳,咳。」叶清越捂着嘴巴咳了两声。胸口好痛,她到底咳了几天了?好像就是元宵节那天晚上,她坐在屋里想自己和大少爷的事,想着想着被子也没盖就睡着了,这么冷的天气,一觉醒来就发现自己感冒了。
也许是太久都没有生过病的关系,这次病毒来势汹汹。
但是,她又不敢看大夫,生怕这个时候大夫一把脉,她就原形毕露了,从前的书上都说老中医一把脉,连怀的是男眙、女胎都分得出,更何况是本身的性别。
再说她本来就怕中药的味道,宁愿这样挨到好,也不要看大夫,所以才会把丫头们自作主张请来的大夫全都赶走。
有点累,她喝了点水,闭上眼睛,昏昏沉沉地又睡下了。
多喝水,多睡觉,这风寒之症自然就会好的。她在心中默念着,就这样进入了梦乡。
谢木栋来到张来福的房间,他是总管,所以独住一户,服侍他的小厮被谢木栋遣到街上买东西去了。
他走进张来福住的小院落,门是虚掩的,一推就开。
屋内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堆满桌的各色点心、绣袋、平安符及食盒。
这个总管真是太受欢迎了,大概府里上上下下的人,全都往这送了东西。他仔细看了一下,居然连晚晴楼的食盒也有,真是病中也过神仙日子。
他轻轻走进张来福的睡房,床缦半掩,隐约可以看见一团小小的身影睡在床上,他走近一看,差点哑然失笑。
平时的张来福在他心目中就个子不高,身形偏瘦,现在看到他,更加觉得陷在棉被堆里的他个头小得不可思议,整个人只有一点点大,彷佛用一只手就能将他捞起来,然后放在口袋里随身带着走。
他的头发披散着,覆在枕头上,越发显得皮肤白得透明,脸也是小小的,大概是生病的关系,双颊与嘴唇泛着红晕,那线条优美的红唇,散发着一种无声的诱惑气息。
让人忍不住想要一亲芳泽。
谢木栋双手撑住床沿。这样的张来福真的让人很想对他做些什么,想到他平时的所作所为,谢木栋觉得就算自己做了什么,也不过是对其恶劣行径的报复罢了。
他低下身子,却只是一只手在他额头上轻轻地摸了下,探一下他的热度。他要是真的吻了下去……
唉,谢木栋长叹一声,他简直不敢想象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张来福绝对会杀了他!
而且自己怎么会想去吻一个男子呢?他明明就对男人一点兴趣也没有,从前的幻想对象都是女的啊,虽然,他有时会把女人的脸换成张来福的脸。
他个子太矮,皮肤太白,从某一方面来说,这个人实在不太像男人,但是他从未怀疑他的性别,因为张来福从十三岁起就待在他身边当伴读,他从来没有见过他做出任何像女人的举动。
不过,他从未和他一起洗过澡,从未见他脱过衣,甚至从未见他露出颈部以下的肌肤。
太可疑了,他想起自己去祁连山为堂弟求医时,碰到的那位姑娘也是一身男装,一点脂粉味都没有,还有自己的妹妹更是喜欢做男孩子打扮。所以,张来福会不会也是……
他真的好想知道真相,因为他想要碰触他,想要名正言顺、光明正大地碰触他。
他屏住呼吸伸出手,指尖轻轻触碰张来福的衣领。
只要让他看一下,看一下就好了。
如果是,他就对她负责。
如果不是,反正大家都是男的,大不了自己也对他负责。
就在这个时候--
「妈妈。」
眼前的张来福半是呓语半是呻吟地突然冒出一句话,滚烫的手指搭在他手上,让他不禁停住动作。
「妈、爸、姊姊,我好想你们。」
他在想家了吧,可怜,十二岁的时候就出来做下人。
自己呢,十二岁的时候还在墙边玩蝈蝈呢。
现在想想,终于了解自己为什么会对这个人特别注意,甚至到了着迷的地步,他对他有一点佩服,有一点欣赏、有一点习惯,更多的是对他那多变的面貌感到怦然心动。
作对、使坏的时候让人气愤,流泪、生病的时候却使人怜惜。
唉,自己好像是栽在他手里了。
彷佛从他第一次出现在他面前,狡诈地设计他的时候就开始了。
手指屈了屈,最终还是没有伸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