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好队啊,大家排好队。应征小厮的站左边,应征丫鬟的站右边,粗通文墨的站中间,这一点不分男女老少。」
天很冷,寒风夹杂着雨点扑到人的脸上,刺痛得脸皮都在发颤。新年刚过完,热滚滚的汤圆才落下肚子,一转眼就临到开春的时候。
此时也是泉州各府惯例招长工、下人的时候。
这天泉州谢府门口可是热闹非常,过年之后,谢老爷依照惯例放了一大批到了年纪的下人去成婚,现在又开始张榜招新人。
比起那种人牙子介绍的,这种自由应征不仅可避免人牙子从中剥削,更可以随自己的意愿签约三到五年不等,不必把一辈子贱价卖了。再说谢府是泉州出了名的厚道人家,听说到期的长工放出去还能领到一笔安家费,所以眼前这种人挤人的应聘风潮也是可以想见的。
一阵喧哗过后,前来应征的人们按照总管所说各自站好了地方。
最引人注目的是粗通文墨行列中,有两个看起来瘦弱的孩子。
「好冷。」张来福摸摸鼻子。他的肤色偏白,鼻尖上冒着小雀斑,整张脸冻得通红,很是可爱。身上穿着一件普通的青布长棉袄,破破烂烂的,上面的补丁已经快成了这件衣服的主角,但是整个人看起来就是挺清爽的,没有一般贫穷人家缩手缩脚的样子,反而显出一副与年纪不符的成熟样子。
他的手里还牵着一个小女孩,梳着两条小辫子,红色的长棉袄和他一样,都是补丁上头还有补丁的那种。
这年头虽不至于饿殍满地,但是穷人还是远比富人多,就算是在以经商为主、富裕出名的泉州城里,小小年纪便要出来卖身的还是大有人在。
两个人年纪都小倒也算了,令众人吃惊的是,这两个小孩子正站在粗通文墨的行列中。难不成,这小小年纪的孩子也是读过书的?
「哥,我饿了。」小女孩伸出手拉扯着前面男孩子的衣角,小声地说。
「我身上这会儿哪有东西给妳吃啊。乖,等我们考进了谢府做下人,我们就能填饱肚子了。」做哥哥的回头有点不耐烦的道。
「我就是饿了,妳不给我东西吃,我就大叫妳穿男孩子衣服,还要我不准叫姊姊。」
「张来禄,妳威胁我?!」张来福伸出一只手捂住她的嘴巴。如果不是因为小厮的工钱比丫头多,小厮穿的衣服也比丫头的俐落,她也不会女扮男装啊。
「好啦,怕了妳了,我叫神仙哥哥送点东西来给妳吃。」穿着青色衣服的小孩四下看看,大家都在等待被叫进去考试,所以现在没有人注意她们俩。
「急急如律令,小黑与小白快快出现,否则我拆屋。」她很小声地念着,就算是站在她身边的张来禄也不知道她到底在说什么。
烦死了,怎么还不来?!她一边念一边在心中咒骂。
别怪她这样恨这两位乌龙冥府公务员,如果不是他们,她现在还是父母捧在掌心的小公主,怎么会落到这般田地。
重生的这户人家穷困潦倒就算了,还上演什么父母双亡,姊代母职的戏码。
她的那些愿望啊,全都随滚滚流水,一去永不回了,她目前最重要的就是如何让自己三餐温饱。可是她肩不能扛,手不能提,那些英文、生物、历史、地理,现在看来一点用也没有。还好识字在这个时代算一个优点,否则的话,她都快要不知道怎么活了。
而且,她复生之后,还多了一个妹妹,可爱是可爱,可是要她一个从现代流落到古代的十二岁小女娃管一个八岁小妹的肚子,实在是太强人所难了。
那可恶的小黑与小白还对她说,她长大之后是大富大贵的命。
她现在完全、一丁点儿都不相信这两个人所说的话,她已经穷得要将自己与妹妹卖了,大富大贵?看起来就像是美梦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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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清越,妳又有什么事找我们?」
「我妹妹说她肚子饿了,你们变点东西来哄她吧。」
「这、这可是违反神仙在人间行事法规第一百零八条,不得滥用法力。」看起来就是很好欺负的小白嘟着嘴拒绝。
「那我无辜枉死,算是违反了第几条?」叶清越挑起两道弯眉逼问。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她已经转生在应该早夭的张来福身上,该是一般人了,但她还是可以看到这一黑一白鬼差。
「这个……那个……」小白将目光放到小黑身上。他也不想老是麻烦他啊,可总是被这个女孩吃得死死的,
「我去买。」小黑咬牙切齿地说道。
张来禄并不知道她姊姊一个人在嘀咕些什么,八岁的她只看到姊姊好像平空变出一包小点心,塞进了她手里。
姊姊真伟大,变成了哥哥还是一样伟大。
她小小的心灵种下了这深刻的种子。
「叶清越,妳还有什么事吗?」黑白两鬼异口同声地问。
「我要你们保证我与妹妹这次应征成功,否则的话……」叶清越龇牙咧嘴地威胁。
「否则怎样?」小黑瞇着眼看她,提防她突然又有什么新奇的主意。
「否则的话,我就要回冥府让小白哥哥天天照顾我。」嘿嘿,怎么说她也是熟读五百本罗曼史小说的人,小黑啊小黑,你那点小心意我还看不出来吗?
「我答应。」小黑无可奈何地允诺。要是让她回冥府还得了,别说是小白只能陪着她玩,更可怕的是下次不知道又会弄垮什么地方。
「清越啊,我可是从月老那得到确切的小道消息哟,妳身上红线的另一头就在这谢府里,只要不出状况,红线不断,往后妳就能大富大贵哟。还有,明天我和小黑就要调到西方当勾魂天使,妳一个人在此可要好自为之。」
叶清越张大了嘴巴。不要啊,虽然小黑与小白是害她的元凶,但是对她也算照顾有加,这段日子已经变成了好友一样。即使她总是不给他们好脸色,但是他们怎么能丢下她,这下她可真成了孤身一人了。
吃不饱穿不暖的日子,她都没有哭过,可是现在她却悲从中来,潸然泪下。「小黑、小白,要常来看我,我还希望有一天你们能让我回去呢。」
「这个……我们尽力。」
黑白无常相视一眼后答道。
这小姑娘不河东狮吼凶人的时候还是很可爱的。
「哥,妳在哭什么?」张来禄看着一脸眼泪鼻涕糊成一团的姊姊。
「妳别管。」张来福抽抽噎噎说。
她在哭什么?哭她那孤苦伶仃、无依无靠的童年生活呗。
后来,经过的总管问她,「小伙子,你在哭什么?」
张来福是这样说的,「我一想到,我赚了钱之后,却没有办法孝敬死去的爹娘,我就忍不住哭了。」
就这样,张来福与张来禄一片孝心感动了总管,成了谢府这次招收的下人中年纪最小的两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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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如过隙白驹,稍纵即逝。
一转眼工夫,叶清越已经以张来福的身分在此地待了快一年。
这一年里,她从最下等的跑腿小厮做起,现在已经是大少爷的书僮了。
那红线之说毫无征兆,她也只当是小黑与小白摆的无数乌龙之一。
不过,她现在对此已经不在意了,她在做下人的这一年里,得出了一个惊人的结论。
世界上最成功的事,莫过于做一名最成功的下人。
想想啊,一名成功的下人可以左右逢源、阳奉阴违、欺压主子,特别是主子上面还有大主子的时候,她只要讨好大主子,就能欺负小主子了。
她的人生目标已经改了,嫁个有钱人什么的已经被抛到了脑后。
现在她最大的人生目标就是--做史上最成功的下人!
让她就这样华丽地狐假虎威下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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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木栋讨厌张来福。
从名字到模样到学识到举止到品行,他通通都讨厌。
你见过这么没品味的名字吗?来福,简直就是小拘的名字嘛。
你见过长得尖嘴猴腮的人吗?他就是。那些小丫头居然在背后说他秀气英俊,哼,本公子才叫真正的英俊好不好,他那是娘娘腔、娘娘腔!
你见过学识比主子还好的伴读小厮吗?他就是。据说,今年开春过后,爹要让他一起去华龙书院读书,这要做少爷的面子往哪放啊。
你见过举止如此嚣张的下人吗?老是背着人欺负他,就算准他心地善良,不会把他怎么样。
综合以上所述,这个叫张来福的小厮是一个不折不扣、素行不良的小人。
为什么堂弟与亲妹的下人看起来就是那么的可爱呢?
真是老天瞎了眼,拴错了绳子。谢木栋看着面前要罚写的三百张大字帖子,恨不得一脚把正在监视他写字的张来福踢飞。
因为害他被罚写三百张帖子的始作俑者正是他。
张来福这个小魔头!
其实他第一次看到张来福的时候,心里可不是这样想的。那个时候,他还为自己有这么一个白白净净、单纯可爱的小伴读而感到骄傲和自豪呢!
可是在张来福不小心打碎了一块据说很名贵的砚台,又把墨水弄到他的手上误导大家,让大家以为砚台是他打破的,他自己却在一边扮无辜,等到大人们定论已下,准备要教训他时,他又冲上来自愿挨打以示忠心之后,他就明白这世界有一种人叫小人,有一种人性叫阴险,这张来福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阴险小人!
因为谢府的家规最是严厉,才不会让张来福替他挨打呢。
他又一次地抬头,看着眼前望之弥高的宣纸小山,三百张啊,每张一篇孔子云,他要抄到什么时候才抄得完?
这件事情的前因后果还得从昨天说起。
昨天是谢府新年大扫除的日子,依谢府的规矩,这天不管是少爷、小姐或是小厮、丫鬟,都得一起参加。
谢木栋、谢木宛与谢清华虽是少爷、小姐,也不得不参加,小主子们参加了,他们的丫鬟、陪读们自然也是要随侍在侧。
谢木栋因为是家中的大少爷,所以被分配打扫藏书阁这样比较重要的地方。
「小福,你负责扫地,我负责擦书架。」十六岁的他已经有了当家做主小小男子汉的气势。
「是,大少爷。」叶清越恭敬地答话,低头哈腰的同时,在他看不到的地方做鬼脸。
到底是大户人家,自己家中就有藏书阁,虽然叶清越从前对古文一窍不通,但是经过一年的伴读生涯之后,以她的聪明才智,现在也是半桶水了。
打扫藏书阁她可是求之不得啊,可以好好地在里面偷懒一下了。
古本的《西厢记》、《李娃传》这都是她平时常听姊姊提起的古代罗曼史书籍。叶清越越扫越往里面走,书架又高又深,黄黄的纸张之中不知道埋了多少个优美动人的故事。
一时之间,她好奇心大发,这些东西要是能带回现代,那可是千金不换啊。她看看四周,偌大的藏书阁里只有她和大少爷。
当他不存在好了。
她取来脚凳放到书架旁边,然后踩了上去,她的目标是最上层那几套蓝色缎面的大书,看起来就是很贵重的样子。
伸出手,还差一点点,踮起脚,还是只差一点点。
「你在做什么?」谢木栋瞪眼看着这个正踮着脚、伸着手,用一种不可思议的危险姿势构著书的小矮个儿。
「少爷,我……」叶清越被抓个正着,她一双眼珠子滴溜溜地一转,鬼主意就冒了出来,「我正在想,这些书是不是要拿下来晒晒太阳,最近天气潮湿,我怕书本发霉。」
他真的是这样想的吗?
吃过他无数次闷亏的谢木栋有点不敢相信这个看起来纯良,实则非常狡猾的人。
不过,仔细想想,他说的也有道理。
越是里面的书架越是长年没翻动过,是应该拿下来晒晒太阳了。
「我来拿吧。」谢木栋长得人高马大,比起叶清越高出不止一个头。
叶清越看到自己诡计得逞,连忙让位给这位谢家大少爷。
其实,这位小主子虽然没有谢小姐与另一位谢少爷长得好看,眉毛粗了几分,但也是一表人材、英武不凡,年纪轻轻就有一身好武功,身材高大挺拔又有男人气概,若在现代肯定是走在马路上,女性回头率百分之百的大帅哥。
只是可惜啊,这人是个不折不扣的大笨蛋,每次都被她整倒,一点成就感也没有。
谢木栋脚都不用踮一下,轻轻松松地就将书拿了下来。「矮冬瓜,你这么矮又这么瘦,好像我们家虐待你一样。」
拜托,她可是女生耶,女生像她这样的身高已经不算矮了好不好,难道所有人都要和他一样长成参天大树啊。
哼,幼稚!叶清越在心中不悦地骂道。
她接过谢木栋递给她的书,才看到封面,就差点岔了气。
蓝色缎面上的白色纸条上赫然写着《飞燕外传》四个大字。
她再看看他手上那一本。天哪,居然是《肉屏风》,而他正准备要打开。
「不、不能打开,不能看!」她结结巴巴地制止。
「为什么?」谢木栋显然不知道这三字意味着什么,「好奇怪的书名,封面看起来这么漂亮,又放得这么高,到底是什么书啊?」
「我说不能看就是不能看!」叶清越一边强势地说,一边赶紧将自己手上的书塞到书堆中。在现代博览群书的她很清楚这种书碰不得!
「哼。」谢木栋冷哼一声。这个小厮一向鬼头鬼脑,他说不能看的东西肯定是好东西,他偏要看!
于是书被翻开,一张藏在书中的巨大四折春宫图就这样掉了出来,摊在这两个半大不小的人面前。
那紧紧纠缠在一起的四肢、夸张的脸部表情、没有任何衣服的裸体画,生动得好像会从纸上跳出来。
叶清越看了鼻血就快要流了出来。
谢木栋更是一张脸涌满了血色,红得好像从染布缸里面爬出来一样。
更糟糕的事还在后面。
就在这个时候,谢老爷进来检查他们的扫除做得如何了。
这下子,东窗事发,罪行暴露,严厉的谢家家法招呼到了谢木栋的身上。
可是为什么最后受罚的会是他这个什么都不知道的大少爷,而罪魁祸首张来福却是一点事也没有?
第二天,被迫罚写三百张大字帖的谢木栋一边写、一边摸着自己青青紫紫的屁股,心中暗想着。
想来想去,其原因就是--以张来福的个头绝对拿不到这些书,而且那本书是拿在他的手中。
可是,这件事明明就是张来福那个小子弄出来的,他也拿了书,但是他提前把书藏起来了。
他一定是知道这本书其实是在写些什么。
这个小厮实在可恶,坏事他做,黑锅却由他这个主子背。有朝一日,等他掌握府中大权,第一个开铡的人就是这个混小子!
谢木栋一激动,不自觉将手中的毛笔给折了,墨水溅了一身。糟了,他穿的可是才做的新冬衣啊,待会又逃不掉一顿好打。
张来福,我恨你!
一身白衣上开墨梅的大少爷,对着正在走廊上逗鸟儿的张来福那清瘦背影咬牙切齿,却也只能无奈地低头继续抄写圣贤言。
「大少爷,老爷要我问你,三百张帖子写得怎么样了?」这生嫩清亮的声音不是那个可恶的人又是谁?
他要如何说,此时的他,手痛得都要抬不起来了呢?
谢木栋与叶清越这样的老鼠冤是数也数不清,所以,他们俩是最亲密的敌人,也是最仇视的主仆。
这一年,谢木栋十六岁,叶清越十三岁。
谢木栋的理想是做一名成功的商人,做这个家里唯一的主人,然后叫身边的这个小厮滚蛋。
叶清越的理想则是做一个成功的下人,然后向谢府总管之位前进。
这种奇异的主仆关系一直到很久以后也没有任何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