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蒙,你真的会解毒?”
辛静湖知晓女儿有学医的天分,当女儿开口要求学医时,她二话不说便应允了,学了多了一技艺在身也不怕被人害,日后嫁了人也许用得上。
且自从辛未尘跟着老大夫学习医术后,他们家就再没找过大夫,不论头疼脑热、胸闷咳嗽,甚至女人癸水来时的痛不欲生,一针扎下去就见效,或是喝几帖药也行。
辛未尘的医术跟老大夫相比,那可是青出于蓝更胜于蓝,可辛静湖母子从不让她医治外人,毕竟年纪是硬伤,谁会相信不及十岁的小姑娘会治病,而且不下扁鹊、华住,能为人所不能。
就连自家人也不信她,毕竟他们身体壮得跟牛一样,生个病比喝水呛到还难,更别说重病了,最多得个风寒,完全展现不出辛未尘与阎王抢命的过人医术。
“娘,你的怀疑真教人伤心,照你这么说,你花五十两银子请人教我医术,不全都打水漂儿了?”
看到她眼中取笑的光芒,辛静湖没好气的轻拧了下女儿的俏鼻。“促狭鬼,你真能好他的病?”她实在不抱任何希望,觉得很天方夜谭。
“不是病。”辛未尘再度重申。
“好,不是病,是毒,但你怎么知道他中毒了?”太离奇了,她完全看不出来,少年面色如常。
辛未尘看了看快被哥哥同化的娘,幽然一叹,“娘,你忘了你给我买的医书中有本《毒经》吗”
药理她精通,毒却一知半解,没遇到前不以为然,谁知书一到了手上便废寝忘食,她费心琢磨,努力摸索用毒的入□,很快就无师自通,她试着解毒,配毒,再用活物做实验,村里不少牛羊被她糟蹋过又治愈。
于是有段时日,老山口村的牲畜常莫名得病,奄成一息,瘦了一大圈,怎么治都治不好,可是有一天又莫名其妙的好了,除了瘦了些,倒是比以往活跃。
“《毒经》?”辛静湖一脸茫然。
简单的包扎和急救辛静湖会,但是治病救人的医术一窍不通,书上一些专门的医用术语她看得懂字却不解其意,因此她到了书坊啥也不理,只要与医理有关的书籍她就买。
至于买了什么她自己也不清楚,有些是柜再三推荐,她听了不错,连看一眼书名都没有就直接买了。
幸好她虽看不懂但有人看得懂,占了原主的身子就得好好照顾人家的儿女,没有原主的牺牲哪来她的重生,这点她很感恩,所以花再多银子也不足惜,一条命千金难买,两个孩子是她来到这世界最亲近的人,她不对他们好要对谁好?
“书封是铁褐色的,你原本说要拿来当火引的那本。”要不是她及时抢下来,真要付之一炬了。
辛静湖讶然的睁大眼,“你是说拿来凑足零头、书还被虫蛙得坑坑洞洞的那一本?”那本书原本是掌柜的用来垫桌脚的。
“就是那一本。”真金无人识,这些人真是瞎了眼,上百年古卷不知珍惜,错当屋角破砖。
“那是《毒经》?”辛静湖还是感到难以置信。
“是《毒经》。”眼底藏笑的辛未尘偷瞄了娘一眼,她不只一次在这个换芯没换壳的娘亲的饮食中下药,她都毫无所觉,只当一时不适,还向她这个始作俑者拿药,让她彻底做了一回药物观察。
“可上面的字我一字也没看懂。”说好听点是写得龙飞飞舞,说难听点则是潦草,好像看得出是什么字,却又无法确定。
“古文。”上古文字确实不容易懂。
“你看得懂?”辛静湖目露狐疑。
娘亲的眼神太炽热又太锐利,辛未尘不自在的轻咳一声。“略懂。”
“略懂?!”这是什么怪物呀!才学几年就连上古文字也识得,她会不会太强了?让当娘的她压力甚大。
辛静湖没想过女儿也是穿的,她一醒过来看到的便是白嫩可人的小女娃,先入为主的第一印象奠定她心里的形象,在她心里小娃儿便是如此纯朴天真,让人王见就忍不住想抱一抱她、摸摸她的双丫髻。
女儿有个缺点,就是聪明得叫人招架不了,生了个天才女儿,为娘的可不轻松,若非她还有一手打猎功夫,真要被女儿给比下去了。
“古文有点像象形文字,是有规律的,多看两遍就看得通……”老人家喜欢老东西,前一世将军祖父就十分喜爱古代文字的美,强迫她监帖练字。
“象形文字……”咦!好像有哪个地方不对劲,却又说不上来哪里怪异。
才来三年的辛静湖大半时间都在老山口村和山里来回,很少入城,对看书一点兴趣也没有,因此她并不晓得本朝并无象形文字的说法,那是后代学者研究古字后所创的专有名词。
“娘,重点是我能治。”见她陷入深思,辛未尘连忙转移话题,以免她发现自己居然是“老乡”。
不是不想说,而是怕麻烦,她享受着母爱的疼惜,不愿多个能跟她谈古论今的朋友,该淡忘的前一世不应再提起。
隔墙有耳,说出口的秘密少能掩得住,少王人知情少一份风险,这世道对女人最为严苛,王步错都不能有。
“你想治吗?”待起初的惊疑被抚平后,辛静湖自然是完完全全相信女儿,但她可不希望女儿受到任何伤害。
辛未尘一笑,大眼水汪汪的,亮得照人。“五千两,为何不治?”
方才那个大嘴向她娘道歉了,俊秀公子自己又开出了诊金的价码,衡量一下,这笔交易倒值得。
“真是中毒?”辛静湖为了确定,又问了一次。
“是中毒。”辛未尘肯定的点点头。
“好吧!那就治,有钱不赚是傻子。”她想把屋子翻修翻修,盖座仿《红楼梦》中姑娘们的住处。
女汉子似的辛静湖没有把整本《红楼梦》看完,但她特别同情身世飘零、不得所爱的枺黛玉,可惜她红颜薄命,个性又太放不开,竟为了个混世魔王吐血而亡。
不过《红襟梦》中的建筑在书里被描述得极为富丽堂皇,她一直很向往,虽在现代参观过不少古迹,但终究不是自已的,现在有能力,自然要满足一下自己的心,何况古代也没有电梯大厦住吧。
女儿的声音传入耳中,拉回辛静湖飞出去的思绪。
母女俩一商量好,便将结果告知锦衣少年的随从,他们立即做了安排,让母子三人住进城里东门处五进的宅子,工人们称之为别院,院子十分雅致。
说句老实话,住起来很舒适,被人服侍得无微不至也挺爽快的,简直跟富贵人家没两样。
可是住得好仍有一样不便,那便是解毒期间不得外出,一直到治愈都得待在宅子里,以防消息走漏。
走漏什么?
想必锦衣少年的身分很是尊贵,可他没几岁大就被人下了毒,随着年龄的增长,毒性加深,想他死的人就等这一刻,岂能容许功败垂成。
因此锦衣少年这方的人谨防再度遭人下毒手,毕竟一次是疏忽,两次便是玩忽职守了。不过看在银子的分上,辛未尘只好认了,不便就不便吧!反正王家人都在一块儿,而地里的庄稼还不到收成日,等解完毒回村后正好。
稻子收完便是五亩旱地的玉米、花生和绿豆,再撒上油菜花籽,明年开春就能收了,其间的空档收鱼挖藕,每年的七、八至十月是挖藕与捉鱼的季节,固定有鱼贩子来收,高档的莲藕往大酒楼一送,又是一项收入,他们一整年都有收获,向来衣食无缺。
所以没男人有什么关系,除了一向腻着父亲极思念他的辛大郎外,其他两个女的早将夫君和父亲抛诸脑后,有他也好,无他也罢,她们照样把自己的日子过得有滋有味。
更甚者,辛静湖有取代父亲角色的趋势,她能下田耕种、割稻,打起谷都比人家快,带着力气大的儿子一起做农活,还把打猎的本事教给他,母子俩快成父子俩了,晒得一样的黑,两人的五官也越来越相近。
更别说母子俩的气质,气质这东西向来是和谁走得近就像谁,他们隐隐有股悍气,辛大郎不爱读书,看到书本就两眼发晕,对娘亲教他的夺刀术、近身搏击却感兴趣,每天不间断的来回山上山下的跑,锻炼出高人一等的耐力和体魄。
“会有一点疼,你先忍一忍。”
当第一根银针扎入入肉里时,锦衣少年才晓那一点疼有多疼,他额头顿时冒出豆大的汗珠,疼得他必须咬紧牙关才能忍住不叫出声,那种疼不亚于毒刚发作时。
难怪她要他忍一忍,不疼何须忍,这个年纪不大的小姑娘真狡猾,那双慧黠的眸似在嘲笑他的轻易上当。
“你积毒太深,得要一点一点的逼毒,如果中毒时就找上我,王碗汤药下去毒就解了,无须再受逼毒之苦。”辛未尘毫不犹豫地下第二根银针。
锦衣少年痛得面颊扭曲,“……我中毒时你尚未出生。”一咬牙,他轻哼一声。
她一怔,咯咯发笑。“说的也是,我还在注生娘娘那排队等着转世投胎!”
若两个世界平行处在同一条时间轴,少年中毒时,她正在主持一项跨囯际的换脑研究,这是一个不被法律允许的研究,由私人财团提供资金,让全身瘫痪但未脑死的患者有重新站立的机会。
她考虑用生化机器人,一半是人,一半是机械,但赞助方不同意,他想要年轻的身躯,要能繁衍后代子孙的,想要长生不老,生生世世处在身体的颠峰时期。
换言之,会有不少年轻生命死于赞助人的私心之下。
此事关乎道德良心,医师的职责是救人而非杀人,她不同意以真人取代,最后闹得不欢而散。
可笑的是,那名赞助人又重金礼聘另一个医疗小组,一年后进行换脑手术,提供身体的年轻人死了,高龄七十的老人却活了下来,可脑子是另一个人的,真正的赞助人死在手术台上。
违反自然是会遭天谴的,想长寿反而短命,他死在不知满足,想要将世界掌控在手中。
“你怎么会医术?谁教的?”她看起来才八、九岁大,宫里的太医都不见得有她的医术,甚至能一眼就看出他是中毒而非生病。
“天赋异禀,自学的。”啧!这毒可真深,都附骨了。辛未尘以银针一勾,不意外听见痛呼声。
他嗤了一声,随即哼道:“凌、凌丹云。”
“你的名字?”
凌好像是国姓,不过也许只是巧合吧,若他真是皇亲国戚,怎么可能到千里之外的小县城治病,皇城的名医多不可数,总有一个能解的。
辛未尘并未放在心上继续扎针,每一针都下得平稳。
平躺在罗汉榻上的凌丹云上身赤裸,一排长短银针由下往上按穴位遍插全身,仅跳过心脏的位置。
接着辛未尘再度下针,第一针在头顶,由上往下,十来根银针细如毫毛。
一旁的崔错看得眼皮直抽,心儿颤得一抖一抖的,心想这小姑娘下手真狠,上百根针都要插完不成?
但他更担心冷汗直流的主子,居然胆子大到敢跟老天爷赌一把,让一个还没肩膀高的小丫头为他驱毒,要不是看小丫头下针很稳,有模有样的捻揉,他都要大声叫停了。
“是。”凌丹云突然感觉一阵让骨架发软的酸麻由天灵盖灌下,让他的浓眉皱得死紧。
“我叫辛未尘,小名蒙,水字旁的蒙,一个小山村的农家姑娘,你好了之后别记我,我是收了银子的,银货两清。”把话说清楚省得纠缠不清,她也是怕麻烦的人。
根据穿越者定律,女主总会和一些皇家的龙子龙孙扯上关系,还有救了人反而和被救之人有情感纠葛,然后历经种种波折,经过一番腥风血雨的杀,男主登上高位,从一而终……
呸!这样的结局谁相信
一年、两年也许情深意重,三年、四年情意转淡,五年、六年变成亲人般的感情,十年过去了,有点厌老是看同一张验,二十年后美人迟暮,男人的中年恐慌来了。
年过四十不变心的男人有几人?
或许情还在,但没法控制对美色的追求,先是偷偷摸摸,瞒着所谓的挚爱,维持一生一世一双人的假象,日子久了,胆壮了,挚爱成了笑话,新欢带着孩子堂而皇之的登堂入室,一百个不得已、身不由己的理由油然而生。
辛未尘前王世就是不相信爱情的人,但她会结婚,因为她答应过祖父要为家里留后,只是她还没做到人就穿来了。
这一世她也会成亲,世道的束缚不允许她独身,除非她岀家,但岀家并不在她这辈子的人生计划中,不过就算要榢,她也想选个庄稼人,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没什么心思的男人好掌控,一切她说了算。
“怕我缠上你?”若能解毒,她的医术的确令人挂念。
“怕你非我不娶。”扎完最后一针,辛未尘用温水净手。
嗄?!崔错惊愕得喷了一口口水。
“……你想多了。”凌丹云觉得后牙根都酸了,牙咬得太用力了。
这般不知羞耻的话她怎么说得出口?也不看看她今年才几岁,他会瞧得上她?她也太给自己长脸了。
“那就好,我也希望是自己想多了,毕竟这世间自作多情的人太多,以为自己有点美色和权势就以为别人想往上攀,殊不知高枝有毒,一入侯门深似海,一不留心就被心狠手辣的后宅女子给害死了。”
天才不屑与庸才争一亩三分地,她的天空很大,为什么要受困四方高墙之中?
十三岁的少年感到小小虚荣,本来是不想理会她的,但听到她这么说,他忍不住开了口,“我有美色?”
辛未尘夸张的张大嘴,把人逗笑了。“长成这样还不算美色,你让我们这些长相平庸的人怎么活?”
君子如玉、温润端方,他是个不折不扣的美少年,有股自然天生的清韵。
“可是你不想嫁给我。”莫名地,他胸口堵了口气。
“不想。”她十分果决的摇头。
“为什么?”
“匹配不上。”
“我要听真话。”他有些生气。
手一得空,辛未尘吃起一旁的甜梨。“真话是,你会中这么歹毒的毒,可见你出身不低,有些人是高岭之花,只可远观,不能摘取,我还想寿终正寝,没有兴趣搅入你们大户人家的浑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