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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候千年 第八章
作者:戴芙宁
  雷恩用力地眨了眨眼,不敢相信自己所看到的景象,果然,那影子在瞬间就消失不见了。但那声低叹如涟漪,不断地在心湖扩大,与他起了共鸣。

  他感到莫名的惶恐。不能!不能!谁也不能带走秦婉!死神不能,柯宇轩也不能!他匆匆地奔到床边,却不见秦婉的身影,恐惧不断的上升。涌到了他的喉咙,心脏在胸腔里强烈地撞击着,镇定下来,快镇定下来,柯雷恩,他告诉自己,镇定下来,用头脑仔细想想。他才离开床几分钟,甚至没有离开这个房间,秦婉不可能不见了,除非敌人用了瞬间转移。

  忽然,棉被堆里传来一阵呓语,雷恩赶紧抓开超大型的棉被,发现秦婉就陷在棉被海里,她把自己的身体缩了起来,像个炸熟的蚱球。

  雷恩的一颗心总算放了下来,紧绷的神经开始松懈下来,令他差点就虚脱了,他不禁对熟睡的秦婉喃喃自语着:「秦大小姐,为什么连在睡梦中,也要和我捉迷藏呢?下次行行好,可怜我这颗衰弱的心脏吧!」

  他爬上床,将秦婉紧紧的抱在怀里,也许力道大了,她在睡梦中不依地嘟囔了一声,但他却假装没听到,一秒也不愿将她放开。

  「说!你究竟把我们的相片拿哪里了?」

  就在雷恩愉快地亨受美味的早餐之际,秦婉终于问了一个他压根儿不想答的问题,但该来的总还是得来,他迟早得面对她的。他慢条斯理地吃完最后一口炒蛋,拿起纸巾,擦擦嘴,拍了拍满足的肚子,即使拖延了这么久,表面上看来那么从容,其实他内心里却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突然机灵一动,心想,将变化球丢给达芬吧!

  他面不改色地散谎道:「喔!我们那张照片照得还不错,达克借去看了,下次叫他拿来还吧!」

  她狐疑地看了他一眼,那是他们唯一的合照,他明明知道她爱惜死了,怎么轻易地借给别人呢?达克无缘无故的,又干什么借那张照片呢?她自从知道自己病了之后,觉得自己变丑了,就死也不肯照相,所以那张照片对她来说是那么地弥足珍贵,无可替代。

  他感受到她的灼热的眼光,心虚地低下头来,心里暗着骂自己「笨蛋,怎么撒这种拙劣的谎?现在连他自己听来都是那么地薄弱,难以取信于人。事实上,那张照片连同相框,他们都将它当做重要的线索,因为那是秦婉唯一从20世纪带来的信物,他们将它交给了杰克——雷恩在大学时代的教授,当今新天堂星球上最具权威的科学家——来研究,看能不能找出一点蛛丝马迹,他们已被逼得走投无路,只好死马当活马医了。

  良久,秦婉总算打破了沉默。「你干么不拿底片给他们呢?」她的嘴唇翘得高高的,可以吊好几斤猪肉了。

  「可是……我们搬家的时候,不小心把底片弄丢了啊!」他好言好语地回答,心里却想着「那该死的底片」

  如果还真的存在,那才真是见鬼了!

  「你们这些大男人就是这样]粗手粗脚的,笨死了!」她不满地抱怨了几句。

  门铃忽然响起来,救了雷恩一命。秦婉兴奋地叫起来:「我去开门。」

  乖乖这还得了,雷恩心想着,来人不被秦婉吓一跳才怪,又或者更糟的是敌人找上门了。他趁她才走了几步。马上就把她拉回来。「你乖乖坐着,不要动!我去开门。」  

  她对他的独裁的做法满心不高兴,但一看到他阴厉的脸色,又不敢造次了,只好双手抑胸,气嘟嘟地瞪着他的背影。

  雷恩、达芬,杰克三个大男人站玄关处。杰克看着室内的陈设,忍不住惊叹道:「天啊!我们来到了新石器时代吗?」

  「不,教授,这是『粗电器时代』,您要不要住住看?保证您一定能像个摩登原始人一样,快活似神仙!」

  「喔!喔!不了,你们的好意我心领了。我这把老骨头可承受不起这种原始的娱乐。」教授脸上一副敬谢不敏的神色,惹得他们发笑不已。

  他们的笑声却把好奇的秦婉给引了出来,她走近玄关,脸上的笑意犹如向日葵见到了太阳光,霎时粲烂地绽放。她惊呼一声拔足狂奔,雷恩见状,高兴得不得了,马上伸出双手想迎接她的拥抱。

  当秦婉跳到杰克身上紧紧抱着他的时候,雷恩足足呆了一分钟。

  「爸爸!你终于来看我了,怎么过了这么久才来呢?害人家以为你都不要我这个女儿了!」她紧紧地倚偎在杰克的怀里尽情的撒娇,像个小女孩。

  而被抱个满怀的杰克,却还没从震惊中恢复过来,一头雾水地望着雷恩和达芬。雷恩伸出的双手还没收回来,而达芬的下巴则一副合不拢的样子,杰克看着这两个孩子的呆样,知道别想告他们了。

  他伸出手,摸了摸靠在他肩头抽泣的秦婉,低声安慰:「嘘、嘘、乖,没事了,爸爸在这里,乖女儿,不要哭了。」

  —开始,他只想做个样子,安慰—下这个陌生的女孩子,可是当他这么说的时候,一阵柔情忽然涌上心头。他死去已久的太太不曾为留下一儿半女,他从不曾感受过亲情,而今却在这陌生女娃娃的身上,感受到一股似乎潜伏已久的情感。

  他喃喃低语着,轻拍着她、哄着她,好像多年前就想这么做了,这一切都是那么的自然,无须乔饰,眼泪不知何时润湿了他的眼角,但他胸肺里溢满了无名的喜悦。

  雷恩烦燥地走来走去,一旁坐着的达芬快看得头昏眼花了,他终于不耐烦地发起牢骚。「你已经快走了好几个小时,可不可以停下来,地板都快被你磨出一个洞了!」

  雷恩恍若未闻,还是不停地走来走去,一边对者达芬咆哮道:「该死!他们已经在房间里待了一整个下午,难道你不好奇他们在谈些什么吗?」

  「我当然好奇!但不等他们出来,想这些又有什么用?嗯……慢着!老兄你该不会是吃醋吧!我的老天啊!教授的年纪足可当秦婉的父亲了,难道你怀疑教授没有人格吗?」

  「你干嘛那么大惊小怪,我才没那么酸酸呢!」但他心虚的口气,可不是那么一回事。

  雷恩话才刚说完,杰克便推开房门走了出来,雷恩不好意思地叫了声:「教授。」

  「教授,秦婉怎么了?」达芬关心地问。

  「她和我聊了一整个下午,也难怪会累,现在睡着了。」

  「教授,我真不知道该怎么谢谢你。」雷恩真心的说。 

  「不用了,」杰克清了清喉咙,继续说道:「你们丢给我一个变化球,幸好我接到了,现在你们好好的向我解释了。」

  雷恩和达芬交换了一个眼神,杰克确实是一个值得信赖的人,也会是个强而有力的盟友。他们决定向他坦白一切。

  等他们交代完一切的来龙去脉后。杰克沉默了好一会儿,他终于喟然道:「原来,这小娃娃的身世这么可怜。」忽然,他的目光凌厉地落在他们身上。「这些日子你们有没有善待她啊,尤其是你这个臭小子,雷恩,有没有?」  

  「有!当然有!」雷恩不禁立正,恭敬地答道。

  「教授,你们都聊了些什么呢?没有露出破绽吧?」

  达芬又好奇又关心地问。

  「呵、呵……」杰克露出了温馨的笑容。「你们那么多疑干什么呢?小娃儿只是聊聊小时候她和我……啊,不是,是她和她父亲相处的一些往事。奇怪的是,当她讲起这些事的时候,我一点也不觉得陌生,好像我真的记得那些事一样。她的父亲一定很幸福,有这么可爱的女几……」讲到这里,他不禁哽咽起来,感觉一阵鼻酸,好像一件失落已久的宝贝,经过好久好久又终于找回来一样。他不好意思地清了清喉咙说:「对不起,我失态了。」

  雷恩了解地拍拍他的手臂,杰克的感觉他可以了解,因为他也有相同的感受。他发现杰克眉宇之间的神色与秦婉还真有几分相似。杰克的外表原本就是偏向东方人的那一种,这在新天堂星球上是很少见的。

  「对了,你们上次交给我的照片,我拿回去研究了。」

  杰克不愧是优秀的教授,马上就展现出学者的风范,一副就事论事的样子。

  「你们猜,我在那张照片的后面发现了什么?」杰克—副神秘兮兮的样子,惹得他们心痒痒的,但任凭他们想破了脑袋也猜不出什么事来,只好投降地摇摇头。

  杰克满意地点了点头,一副解谜大师的样子。「是一方小小的微晶片。」

  「微晶片?」达芬和雷恩两人异口同声道。

  「没错。这种微晶片是贮存记忆的软体,而更神奇的事情是,经过十天的挑战,我总算将档案叫出来了。」

  杰克一副踌躇志满的样子。

  「真的?那档案上面写了些什么呢?」雷恩满怀希望地问。

  只见杰克的脸上充满了尴尬的神色。「档案是叫出来了,可惜不能读档。」

  「为什么不能?」雷恩急得大叫,杰克是他们最后的希望了,这个希望如果也破灭,那么一切就全毁了。

  杰克咳了一声,想缓和一下紧张的气氛。「因为档案是用代码写成的,现有的资料,根本查不出这些奇怪的符号代表什么意思。」杰克莫可奈何地摊了摊手,一副爱莫能助的样子。

  「现有的符号都不符合吗?」雷恩问。

  「没错,我输入了现代的几套程式都无法解渎,」杰克苦恼的说着,他的个性一向不服输,遇到这样的挫折一定令他痛苦不已。

  「那我们有救了。」雷恩忽然高兴地大叫起来。

  「你疯了吗?还是我说得不够清楚?我很想助你们一臂之力,但是现在的资料却无法读懂啊!雷恩,你要清醒点!」杰克哀伤地看着异常兴奋的雷恩,深怕他绝望得情绪失控了。

  「放心,教授,我脑子正常得很。你说现有的资料都不能读档,对不对?」杰克点了点头,雷思继续说道:「那是因为档案上的代码是属于古代的啊!」

  「哦——所以现有的资料才读不出来啊!」杰克恍然大悟道,但继而一想,「糟了!那不是更棘手吗?我们到哪里去搜寻这些古代的东西呢?」

  「教授,你忘了我的存在吗?」达芬—副很酷的样子。「31世纪东西,也许我不太精通,但别忘了,我是20世纪的专家啊!」他转过身来,面对雷恩说道:「雷恩,你就是这个意思,对不对?」雷恩已经笑得合不拢嘴了。

  「教授,快带我去看看吧!有人会等得不耐烦的。」

  他又跟雷恩说道:「雷恩老小子,不要忘了,你又欠我一次人情喔!」

  「谢了!下次有正点的妞,绝对让给你的。」

  「你可真慷慨啊!但我只是去看看,这并不保证我能解得出来。」  

  「你会的,我相信你。」

  他们离开的时候,杰克还不忘叮咛雷恩。「等秦婉醒来时,代我们说一声吧。」然后,他又依依不舍地补充一句:「告诉她,我会常来看她的。」他充满感情地说着:「你知道,我很乐意扮演她的父亲。」

  雷恩了解地点了点头,秦婉虽然只身来到三十一世纪,但是她并不孤单,她身旁有那么多人爱着她、关心她。  

  雷恩走进了黑暗的卧房,站在床边俯视秦婉。她睡得很不安稳,在床上翻来履去的。他坐上床沿,伸出一只手紧紧握住她,而她即使在睡梦中,她似乎也能感受他的存在,呼吸渐渐平稳。

  她作了一个梦,梦回到了熟悉的家园……



  她不吃不喝地躺在床上。自从知道自己的病情后,她就开始自暴自弃,失去了求生的意志,尽管达克和宇轩向她保证,只要使用生命维持器装置,她的病情就可以控制住,但她自己知道,尚在实验阶段的维持器还不一定管用,而且这一睡去醒不醒得过来还是个未知数,她可以冒这个险吗?若一觉不醒,那和死去又有什么分别?

  对才21岁的她来说,死亡似乎是很遥远的事情,尽管人人谈癌色变,癌症高居十大死因的首位,但她怎么也想不到这种病会发生在她身上,她才21岁啊!

  叫她怎么甘心!

  她回顾自己的一生,虽然短暂却过得十分顺逐,父母亲视她这个独生女为掌上明珠,百般呵护她,在能力范围之内尽量给她最好的东西,而从小就乖巧聪慧的她也以最好的表现来回报他们。认识她的人,很容易就喜欢上她,不管是男是女,年老或年少,她就是有一种说不出的魅力和亲和力。她念书从不让人操心,一路上来都是明星学校的学生。也许真的过得太顺了吧!让老天也嫉妒起她来。也许她真的应该满足了。世界上有那么多不幸的人。她又怎能赖活着,占着别人的幸运呢?  

  面对死亡是需要勇气的事,而周围人有爱给了她无限的勇气。不!她并不怕死亡,因为这短短的一生,她得到的爱已经够多了,她够满足了。但还有一件事她深深放在心上,久久不能释怀,任何事她都可以说服自己放得下,独独柯宇轩她放不下,她才初尝感情的滋味,就要面对死亡,就算她甘心,却怎么也放不下宇轩一个啊!

  她死后,他会想她吗?以后谁来照顾他?他自己煮的东西那么难以下咽,以后谁来煮给他吃?他开快车的时候,谁会在车旁叮咛他?谁给他洗衣服、收拾房间?谁在他痛苦沮丧的时候,听他说话?谁会在他说不好笑的笑话时,陪他一起大笑?

  想到以后会有另一个女人来代替她的位置,她的心就一阵紧缩,难以喘气。可是,她还是希望他能过得好好的,幸福快乐要他身边围绕。他会结婚,生一个小宇轩,也会变老。只是这一切,她都再也看不到了。她等不到他变老,只好想像他变老的样子,齿松发秃,坐在摇椅里对着孩子诉说陈年往事;到那时,他还记得她吗?一个疯狂爱着他的女子,在相遇的短短数月里,完全奉献她一生唯一的爱。

  不!她不能再想下去了,她想得心都痛了,闭上了眼,因为无法承受眼皮上剧增的热度,她轻轻地哼起了一首歌,那是徐志摩写的一首诗,诗名就叫「歌」:

  「当我死去的时候,  

  亲爱的,

  别为我唱悲伤的歌。

  我坟上不必安插蔷薇,  

  也无须浓荫的柏树。

  让盖着我的青青的草,

  淋着雨也沾着露珠,

  假如你愿意,

  请记得我,

  要是你甘心,忘了我……」



  枕头不知何时已湿了,宇轩愿意记得她吗?唉,如果回忆是痛苦,她情愿他把她忘了,忘得—干二净,无须牵挂。

  「我再见不到地面的青荫,

  觉不到雨露的甜蜜,

  我再听不见夜莺的歌喉,

  在黑夜里轻吐悲啼。

  在悠久的昏幕中迷惘,

  阳光不升起,

  也不消失,

  我也许,

  还记得你,

  我也许,

  把你忘记……」

  人死后,还有知觉吗?算了,没有也好,不用让回忆来折磨自己,也许无知也是一种幸福吧。只是说得容易,要忘记一个深爱的人,她是多么不甘心啊!

  「叩、叩!」

  她听到了敲门声,赶紧用棉被把自己从头到脚遮起来,她的眼睛红肿得像两颗胡桃,可不想被人瞧见这副脆弱的模样。 

  来人在她床沿坐了下来,她可以感觉到床垫凹了一角。  

  「秦婉!」他开口说话了,是爸爸,秦婉心想,罪恶感不由得升起,这一阵子她让他担太多心了。

  「小婉,」他又叫了一声。「我知道你不想说话,没关系,你就听爸爸讲好了。」

  「你还记得你出生时的样子吗?喔,这是什么傻话,你当然不记得了。你出生时候红咚咚的,好可爱,医院里的护士都抢着抱你。你妈和我生你的时候,年纪都已经很大了。你妈是高龄产妇,生你的时候是难产,看她那么痛苦,那个时候我就下定决心,有你这个女儿我就满足了。以后,许多亲朋好友都劝我们再生一个男孩,但我都说有女万事足。真的,有了你,我和你妈的生活都丰富起来。

  「你也许会觉得我们自私吧!没经过你的同意就把你带到这个世上来,去面对那一个未知的世界与未来。当然,决定生你时,我和你妈也商量过这个问题,那时,我们的事业渐渐稳定了,心想可以担负起生儿育女的责任了,如果不能给我们的后代最好的成长环境,我们宁可不生。所以,你绝对是我们满心期待的宝贝,是我们决定你的出生。也许我们真的很自私吧,但我们愿意去帮你面对这个世界与未来,你是我们唯一的小孩,所以我们也算是和你一起摸索长大的。那是一段非常美好的时光,为此,我衷心地感激你。」他的声音里充满了感情。

  「爸,你不要这么说!」秦婉赶紧坐直了身子,用力地抱住父亲。「爸,你们尽心尽力地把我抚养长大,该谢的人是我啊!被你们生下来,是我一生中最美好的事,是你们给我机会去认识这个世界。这一生我过得很充足,我绝对不会后悔的。」她激动地陈述。

  「傻孩子,爱一个人是不求回报的,又何需言谢?」

  他轻哄着她。「学科学的人,本来是不该相信迷信的,但自从得知你的病情后,我和你妈却不由得祈求上天,希望奇迹能出现。我们只有这样安慰自己了,生命的过程是一个圆,如果这辈子没有缘份,就等来世再续父女缘吧!尽管如此,然而心中却很清楚,这只是自欺欺人罢了!」  

  「然后,你妈忽然想到了达克和他那疯狂的研究。我们已经走投无路了,达克成了我们最后的希望……」他忍不住哽咽了起来。「小婉,为了爸、为了你妈,为我们奋斗,好不好?就算不为我们,你也要替宇轩想想,他一开始就知道你有病,却还是疯狂的爱上你,你不吃不喝的时候,你以为他好过吗?你沉浸在自怜自怨中时,你是否注意到他不眠不休地照顾着你?」 

  「爸!不要再说了,求求你!」她捂住耳朵,拚命地摇着头。

  「我们扪心问自己,已经尽了为人父母的责任,可以对得起自己的良心,不错,当初是我们将你带到这世间的,但现在我们将选择权交还给你。生或死,你自己决定吧!只是不要让悲伤蒙敝了你的眼睛,你不是自己一个人,你四周的人都在等你对抗死神啊!给你自己一个机会吧!好不好?再多陪陪爸爸,不要轻易投降啊!」说到最后,他已泣不成声了。  

  秦婉不禁呆住了,这是她第一次看见父亲流眼泪,他完全忘了身为人父的尊严,在她面前哭得像个孩子。

  电视上那些男儿有泪不轻弹的形像都是假的,眼前这个大男人的眼泪才是真的。

  她太沉溺于自己的哀伤了,她实在太自以为是了,以为面对死亡就是一种勇气,其实这不过是逃避的借口。她太懦弱了,不敢抗死神,一味地自暴自弃,在自怜自怨中,伤害了每—颗爱她的心。

  忽然,她感到前所未有的平静,露出久违的笑容,坚定地说着:「爸,告诉达克和宇轩吧,我愿意接受挑战!」



  「铃……铃……」电话铃声响起,秦婉拿起枕头捂住耳朵,「喔,吵死了!」她在昏睡中转了一个身,却撞上一堵肉墙,雷恩越过她,接起了电话,脑子还昏沉沉地,心里暗自咒着这些莫名其妙的古董。

  他忽然坐直身子,这个举动太突然了,吵醒了秦婉。他挂掉电话,表情十分严肃。

  「怎么了?你的表情好奇怪喔!是谁打来的?」她关心地揉了揉他僵硬的肌肉。  

  「没什么,是达克打来的。我去找他一下,你在家里等我,好不好?」

  他赶紧下了床,开始换衣服,心里却按捺不住兴奋的感觉,达芬说有进展了,他恨不得马上就飞过去,事情发展到现在,总算有点眉目了。

  他临走前,还不忘叮咛她:「你待在家里做什么都可以,就是不要出去,好吗?」

  他看她点了点头,才安心地走出去。

  秦婉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手懒赖地拿了本书,终于无聊地打个呵欠。她一整个上午都忙着整理家务,现在地拖好了,房间收拾好了,衣服也洗干净了,好像没什么事可以做了。只好拿叶慈的诗集来读,但叶慈的诗集实在是晦涩难懂,她读不到几行就想睡觉。

  她望向窗外,伸了个懒腰。外面的天气好极了,蔚蓝的天空里,几朵蓬蓬的云互相追逐嬉戏,绿色的灌木丛洋溢着无限的生机。微风吹动树叶,沙沙地向她招摇,「出来走走,出来走走吧!」它们好像正在勾引着她。

  「为什么不呢?」她在心里想着,反正不告诉宇轩就好了。

  她搬了一张白色的小圆桌出去,在上面铺了一条红白相间的格子桌巾,摆了茶具和几盘小点心,悠闲地举行—个人的下午茶派对。  

  如果这时候宇轩也在家有多好啊!她不禁这样想着。她啜了—口自己亲手泡的苹果红茶,深吸一口芬芳的茶香,感觉每一个细胞好像都活了起来。

  前几天,她向宇轩吵着要毛线。他天天将她关在屋子里,她实在是无聊透顶,于是想织些东西来消磨时间。没想到这个最简单的要求对他来说却好像是天下最难办到的事,深蹙着眉头,最后才说他会找达克想办法。真是的,这种事情也需要麻烦达克吗?真伤脑筋!

  不过无论如何,他总算弄了几团毛线球给她,只是颜色都不太高明。算了,有胜于无吧! 

  太阳暖洋洋地照在她身上,她悠闲地整理手上的毛线,然后开始织起,好久没织了,先从简单的东西织起吧!她一直想为宇轩织条围巾,现在总算一偿宿愿了,想到此,她更不后悔当初的决定,活着真好。

  她忽然感到喉咙一阵搔痒,忍不住咳起来,一开始只是轻咳,后来却越咳越严重,她忍不住惶恐起来。

  当她看见手心的血丝时,整个人都呆住了,宇轩不是说她的病全好了吗?这些血丝究竟是怎么回事?

  一颗毛线从她腿上滚落,一直滚,直到消失在灌木丛里。  

  她怔忡了一会儿才恢复过来,用手巾潦草地擦试手心的血迹,开始找那颗不见了的毛线。白色一向是宇轩的偏爱,她一定得找到。

  她喘着气,终于小步地跑到灌木丛边,伸手去摸索,却摸了个空,她住前一步,整个身子穿越了荧幕。

  她惊骇地往后看,灌木丛明明还在,却没有实体!

  她惊讶地看着眼前的景象「看起来像是汽车的东西,在半空中飞来飞去!街上的女人,和男人一样,高大健美。

  男人穿着金黄色发光的衣眼,女人则穿银色的。相同的是,那些衣服都像第二层肌肤似地紧贴着他们完美无缺的嗣体。

  更恐怖的是,有—些看起采只可能出现在科幻片里的怪兽,竟然大摇大摆地在街上行走。

  天啊!她究竟来到了什么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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