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恋今人爱古人 第十章 作者:宛宛 |
“丫头,别在那儿踱来踱去的,该来的就会来。”叶永和安抚地唤住了绕着湖来回走动的高玟。 “我知道。可是我急啊!”高玟抓着手中的炒栗子低呼着。 盼了大半年,他们推算到了今年十二月月圆时,也就是元朝十月的月圆之时,这天也正好会发生月蚀现象! 八个多月前,当她与叶爸推算出博尔术落水的月圆之日正是月蚀之日时,她整个人仿若又活了过来一般。她相信“有情人终成眷属”这句古老谚语,有希望总比无望来得好! 于是半年前,为了怕史书作者记录错误,也为了勘查地形,每个月的农历十五,不管是不是月蚀之日,高玟总会出现在太液池畔,就像定期巡逻的警察一般。 半年多过去了!一个又一个的月圆之也过去了。她等待的人却始终没有出现。只是她并不灰心,她的最后希望在十二月,也就是今天! 吞下已从温热到冰冷的栗子,高玟的心忽然就有些慌乱起来。 希望大,失望也大!她象征甚至比刚回到现代时更加脆弱,几乎禁不住长久期盼又被抽空的感觉。如果博尔术今天没出现……高玟幽幽地看着平静无涟漪的池水,顷刻间有了轻生的念头。 “丫头,如果……叶爸是说如果……只是个假设性的问题……”叶永和吞吞吐吐地看着心绪不宁的高玟。 “叶爸,你直说啊!”面对叶爸的关心表情,高玟斥责着自己方才不负责任的想法,她还有关心她的家人、朋友,她不能因为一时情绪激动而毁了所有人的生活。 “如果博尔术没有出现,你以后……”叶永和担心得说不下去。 “我会一直等到他出现。”高玟执拗地说,将目光调回池中。她不容许自己有任何一丝不坚定的念头。“我现在只后悔一件事。” “什么事?” “我忘了去拜拜。”高玟嘴角带着浅笑,心神仍是有些不宁,希望籍着说话来缓和心绪。 “拜拜?!”叶永和不解地看着她。 “是啊!我忘了在神明面前许愿让博尔术落入结界后,一定得来到现代。”高玟很正经地说着,“否则,要是他随便掉到哪一个朝代,那我怎么办?” “不会啦!你不都来去结界有如自家厨房一样了吗?放心。”叶永和打趣地说着,想舒解高玟的紧崩情绪。“不过,这地方这么大,我们只有两个人会不会漏看他出现的地方?” 没有家人、朋友、救援者在旁,高玟只请了熟悉结界的叶永和陪伴着。她不想在博尔术初来乍到时,就被大队人马吓到,虽然她怀疑那个男人即使在灾难发生时,都不会皱一下眉头来。 想到他即将出现,高玟笑眯了眼,拒绝去想任何负面的结局。 “叶爸,如果他出现在太液池中,却没有看到我身后飞舞的布条,那我的头就剁下来给你!”高玟斩钉截铁地用手指着身后长宽各两百公分的布条,上面写着—— 博尔术,我在这里! “别提醒我后面的那面国旗。”叶永和尴尬地笑了下。 这半年来,高玟坚持订做一面大旗,以便让博尔术一“出水”就能看到。因此,他这老头儿已经习惯接受大伙奇怪的目光,及千篇一律的问句——博尔术是谁? “叶……爸,”高玟急得结巴了起来,“右……边有拍水声音!” “丫头,有拍水声就回头去看啊!”叶永和在栏杆上探了探身子,推了下眼镜,想看清楚远方。 “我……不敢看。”也许是等待太久了,高玟竟不敢望向水声的来源,心情是万般复杂的。 “是只不怕冷的鸭子。”叶永和下了结论。除了鸭子之外,他真的没看到什么。 吁了一口气,高玟方在自备的椅子上坐下来,突发奇想的问:“叶爸,他会不会穿过结界时产生化学变化,变成一只鸭子?” “噗”地一声,叶永和险些让口中的栗子梗到。他发现可怜的丫头快歇斯底里了。人竟会变鸭了!“咳咳……人不会变……鸭子。” “可是……”高玟弹跳起身,“我不放心!我要去找那只鸭子,他可能是博尔术!”她低着头向池中找寻着,一路呼喊,“呱呱,你在哪里啊?呱呱……” “不许发出如此难听的声音。”浑厚、霸道的命令语气在她的头顶上响起。 是他!只有他会用这么跋扈、猖狂的语气说话。 高玟抖着身子,缓慢地抬起了头,四肢僵硬如石。 “脖子不舒服吗?”湿漉漉的大掌抬起了她小巧的下巴,要她看着自己。 濡湿的长发、高高挑起的浓眉、灼烧般的双眼、坚定的下颌,满身王者气势,真的是博尔术! “你……真的是你!”高玟飞扑到他浸湿的身上,搂住他的颈。“我知道你会来的!我知道的!” 博尔术将她的身子牢牢地贴住自己,他低下头,吻住了思念已久的唇瓣,为的只是证明她是真实地站在自己面前,而不再只是梦幻中的一个泡影。 他更加探入她的唇,品尝着久违的甜美,流连着她口中的灼热。 “博尔术?”高玟低语道,热情让她的身子紧崩着,但她还是不确定他的存在。 “是的,是我。”博尔术的唇离开了她,吻住了她的耳垂,令她惊喘出声。 “咳!孔夫子曰:‘非礼勿视’。为了我的清誉着想,可否请阁下的双手还有嘴暂时离开一下我们高玟丫头。”叶永和在一旁为这对重逢的爱侣兴奋着。高玟看上的男人气势不凡,一眼便知是将相之材。 不自然地爬了下发,博尔术放开了高玟的唇,不过没有放开她的手——他需要感觉到她确实存在。“对不起,我情不自禁。您是……” “叶爸,他是博尔术!”高玟甜蜜地依偎在魁梧高大的博尔术胸前。“博尔术,这就是我常和你提起的干爹叶永和,叶爸。” “您好。”博尔术恭敬地问候着。 “好好好!只要你来,我们丫头就好了;丫头好,大家就好!”叶永和笑呵呵地答道。 “哎呀!你身子还是湿的,我们快回旅馆。”高玟拉着博尔术往前走。“对了,你怎么会无声无息地出现?连扑通一声都没听到?” “我原就习于水性。”贪恋地凝望着她漾满喜悦的娇颜,博尔术不舍得移开目光。 “那……”被他的目光望得双颊泛红,高玟嗫嚅地又问:“那你怎么知道我会站在这里等你?” 望向方才的方向,博尔术笑了开来,“那幅字够大,而且旁边的烛火十分地明亮。”他看着布旗旁长长的柱子,奇怪于如何将烛火燃上那么高的木头上。 “那叫作路灯,用于夜间照明。”高玟开始机会教育。以后他就要在现代生活了,总该先具备一些基本常识吧! “路灯?!”博尔术重复了一次,再度抬眼望向路灯。 “是,它是路灯,你不用急着看它,它不会长脚跑掉。”察觉到博尔术的手越来越冰冷,高玟小跑步地拖着他往前走。“你快冻僵了,我们必须赶快到旅馆。” “旅馆?!”又是一个新名词。 “就是客栈啦!” “博尔术,为什么不去看医生,你已经咳了两天,嗓子都哑了。”高玟在老公的身旁晃来晃去,不住地责问着。 “多喝些枇杷膏就好了。”来台湾七个月,几乎已完全入境随俗的博尔术瘫在皮沙发上。 “诊所就在对面,为什么不去让医生看看?”不懂博尔术为何如此排斥看医生,高玟怀疑地觑视着他。 “闭嘴,让病人休息。”博尔术索性拉过了妻子靠在自己身上,逍遥地闭上了眼睛。 开什么玩笑!他怎么能跟高玟说,他不上诊所的原因是因为怕打针! 他倒不是怕那跟细细尖尖的怪东西,而是要他在陌生护士面前脱裤露臀的,实在让他不习惯。 他已经勉强地接受这个男女地位较元朝平等许多的时代,加上他逐渐发现台湾实在热得让人无法包裹住身子,所以也不再对那些穿着不端庄——以他初来乍到的标准来看,全身肌肤只裹住三分之一的人嗤之以鼻。 可是,这并不表示他愿意把他的臀让一个不认识的女人又摸又看的! “有时候,我会很没良心地想为元朝君臣的暴行放串鞭炮。如果不是因为河流水决堤后,官吏、士卒趁火打劫;朝廷的主事者又懦弱无能,那么你现在就不会在我身旁。”倚着博尔术的肩,高玟亲吻着他的下巴。 “也许是我真的无法失去你吧!你走后,我如同行尸走肉一般地过日子。我只能拼命地告诉自己,我的决定是对的。尽管社会弊端丛生、乱象不断,可是我身为元朝的官员,就该为元朝的百姓尽一份心。我总还是存着一份对家国的责任感。”回想起当时,博尔术仍是不胜感慨。 环抱住博尔术的腰,高玟籍着拥抱给他安慰。 叹了口气,博尔术无奈地望着妻子,“直到河决之后,我才彻底对元朝的大环境死了心。我为人民所做的一切努力,可以在主事者的一声令下全部功亏一篑。你能想象吗?一群元朝将领带着兵卒去抢夺汉人的家宅,而我竟然无能为力。因为法律是由元人所订定的,他们可以轻易脱罪。” “不要在去想那些了,好吗?一个大时代的动乱绝不是你想阻止就可以不发生的啊!”高玟认真的望着博尔术。“其实你刚来之时,我好担心你那过度膨胀的责任感又发作,扑通一声又跳回了元朝。我好自私好自私,可是那是因为我好爱你好爱你。” 博尔术的回答是给了她深情的一个吻,吻到两人都气喘吁吁地滚落在地毯之上,身躯如火焚烧般。 “让我起来,大哥马上就到了。”高玟瘫软在博尔术的身上,全身仍是有着翻腾的欲望。 不舍地放开了她,博尔术横抱起高玟回到椅子上。“打电话告诉高瑜,我身子不舒服,不能跟他一块去参加这次电脑展的开幕典礼了。” 来到现代的博尔术以最快的速度吸收着新事物,包括了妻子热爱的电脑。而在名师出高徒的情况下,博尔术的程度已可与数位基础工程师并列。 不过,在寰宇,博尔术最大的任务却是负责协调各方意见。 博尔术在古代就是发号司令的人,早已习惯下达命令,叫人不敢不从;加上他不怒而威的天生王者气势,有着极佳的吓阻作用,因此只要有博尔术出现的场合,就没有人敢在他的怒目下放肆——除了他心爱的妻子。 “身子不舒服?!快去看医生,走。”与博尔术相处久了,高玟自然也学会了他那一套命令式的口吻。 她一跃而起,反手拉住文风不动的他;没想到却迎上他十足暧昧的眼神。高玟伸出手指责道:“你根本不是身子不舒服。” “谁说的,我真的身子不舒服啊!”将妻子拉回自己怀中,贴紧着他,让她知道此刻他有多“不舒服”。 “色狼。”高玟轻笑出声,然后由轻笑转为大笑,最后是仰头狂笑。“哈哈哈……”谁会预料到一个原本连她掀起裙摆都会不高兴的男人,竟然会越来越“入境随俗”。 谁又会预料得到刚刚到台湾时,随即砸坏了两台电视的博尔术——因为他认为里头的人图谋不轨,须先下手为强——会在不久后,迷上了电视中的摔角比赛。 谁会预料得到博尔术还迷上了小荧幕的电脑,战略游戏玩得十足出色,且正考虑出战略本呢! “呱呱呱……” 家中独特的电铃声响起,笑得弯身在博尔术怀中的高玟慢慢地调匀呼吸,一面不忘下令道:“去开门。” 叹了口气,博尔术认命地前去开门。有时他还真有误上贼船的感受。在元朝,从来只有他下令的份,而在现代竟然必须习惯老婆的“有样学样”。 “博尔术,你脸色怎么怪怪的?高玟呢?”高瑜踏入室内,右手抱着尉赫哲快一岁的儿子。 “我在这。”高玟拂去脸上的发丝,站了起来,“小怪怎么会在这儿?”由于盛子蔷立志让儿子成为怪盗家的继承人,因此儿子的外号便叫小怪。 迫不及待地把孩子交到高玟手中,高瑜的表情明显地松了口气,婴儿软绵绵地就像条虫子,乱恶心一把的。 一路上小怪没有愧对于他的外号,怪声怪气的哭了好半天,一直哭到实在是哭不出眼泪才闭嘴。当小怪闭上嘴巴的那一刻,高瑜简直感动得也快哭出来了。 “大哥,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逗弄着小怪,高玟看向大哥忽然转变的脸色。 “子薇回来了,他们去机场接她。”高瑜松开了头发,肩膀无力地下垂着。 “子薇回来了!”天!她那新婚两天即偷偷摸摸逃家的大嫂,在两年后竟然光明正大的回到台湾。“真……真的吗?” “是真的。”仰躺在沙发上简短地答了一声,高瑜已无力去应付更多的问题。子蔷丢给他的消息让他太震撼了。 为大哥倒了一杯茶,虽然她觉得此时大哥需要的是穿肠毒药——酒,高玟静悄悄地将小怪安置好后,来到了卧室门口,对老公挥了下手,要他过来商量对策。 没办法!谁叫高家人总是注定陷入难以挣脱的情网之中呢?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