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亦樊去世一个月。
李若薇坐在屋前的小台阶,散乱纠结的头发覆在额前,红红的眼睛看得出来已经哭过无数回,她的衣服和她的头发一样凌乱,不知道已经几天没换洗。
走进她家,会发现屋子比她的衣服头发更脏乱,餐盘已经堆到清洗台外,烘碗机里找不到半个干净碗盘,衣服四处扔,分不清哪些是肮脏的、哪些还算干净,地上有一层厚厚的灰,垃圾桶飘散出异味,擦拭过的卫生纸随处可见……
事实上,最乱的不是她的头发、衣服或屋子,最乱的是她的心,乱烘烘一片,就是要动手整理,也找不到头绪。
五十三天了,从他上飞机回去英国到现在,整整五十三天,她失去她的老公,整颗心像被什么刨过,像把最重要的那个人从她心上挖走似的,痛得她哑口。
自从发现自己爱上费亦樊那刻起,她就常问他,“你会不会抛弃我?”
因为她知道他们之间虽没有和前男友一样,有长长的五年,但她已经离不开他,如果再有个老女人蹦出来想包养他,她会毫不犹豫地丢炸弹、泼汽油,用尽最可怕的方式报复那头老牛。
她爱他,很爱、超爱、非常爱,爱到想过如果世界真的有灵魂轮回,她要订下他下一辈子,下下辈子、下下下辈子几百回,不准任何女人插队,如果因此得罪月老的控制欲,她只会SaySorry,但不会低头妥协。
可是,她见不到他已经五十三天。
好想他,她把全部的力气通通拿来想他,想到没办法上班、没办法工作、没办法从台阶上站起来。
事情怎么发生的?哦,记起来了,最早是发现他脑袋里面长一颗东西,然后检查再检查,查出那颗东西是个定时炸弹,不能不除去,于是他的父亲愿意负担他的医药费,但重点是他必须回到英国就诊。
他回去了、脑科权威看诊了、他进开刀房了,但……他再也出不来……
不是说那个医生很强?不是说他有本事将成功率拉到两倍半?不是说只要回到英国,就会出现奇迹
怎么可以,名医怎么可以让她的老公死在手术房里?
之前,有一个陌生男人用听起来很怪的英国口音打电话来对她说:“我们已经永远失去Mic了。”
接下来又唠唠叨叨说了一大堆,说亦樊对她的关怀、说亦樊对她的放不开、说亦樊很抱歉……可,她才要抱歉,因为她再也无法响应。她昏倒了,昏在电话机旁。
她记不起来自己是怎么醒的,只记得后脑那个包包好痛哦,痛到看见话筒掉在地上,她连捡起来的欲望都没有。
之后,她就像现在这样,白天靠在门边,傻傻坐着,以为下一刻他就会从路的那一端走向自己,笑咪咪地提着她最爱、他最怕的臭豆腐说:“老婆,老公又为你牺牲一次。”
可是她等了三十天,等不到他的笑脸,也等不到臭豆腐。
每天她就这样靠着、胡思乱想着,想过去、想他们在一起的事情,想得心酸心碎,想得柔肠寸断。
手机响了,她下意识接起,来不及开口,电话那头就先传来哇啦哇啦的喊叫声音,那是她的同事,餐厅里一起端盘子的同事。
“若薇,你什么时候才要销假上班?老板已经抓狂了啦!”
谁还有力气上班?她连眼泪都干涸了啊。
“我老公死了。”她冷冷地陈述事实。
“我知道,可是他已经死一个月了,你不能一直这样下去吧。”电话那头的女孩翻了翻白眼。每天都有人死老公,谁像她这样要死不活!
“我的老公死了。”她重复同样的话,脸转向那一畦失去生命力的孤挺花。
“我很同情你,但老板说如果你再不出现,就要把你的工作让给别人。”
“我的老公死了。”
她的老公死了,她活泼好动的眉毛也死了,她像死水一滩,无法动弹。
“死了就死了,难不成你下半辈子都要这样过下去?你就那么喜欢……”
李若薇没耐心等她把话说完,只是再一次重复。“我的老公死了。”
手机挂上,她明白这一挂,自己便失去工作,但能怎么办呢?她老公死了,她哪里还有办法工作?
背重新靠回栏杆,仰着脸,任风吹乱她的刘海。
远处好像……有人?她眯起眼。
她记得,黄昏时分他会从路的那端走过来,夕阳在他背后追赶,将他的影子长长投射在马路中央,这时候她看不见他的脸,只能把手挡在额头上方,才能勉强看清楚,而现在有个男人骑着摩托车,朝她过来。
是他吗?买了新车啊,这样最好,下次叫他骑车带她去兜风……
“小姐,你的信。”穿着绿色衣服的邮差对她喊了三次,李若薇才回过神。
她起身,摇摇晃晃地走到篱笆边,接过信。
谁会写信给她呢?现在谁还写信啊,有电话啊……低头,当她看见熟悉的笔迹,顿时泪如泉涌。
亲爱的老婆:
想不想我?我猜,一定很想,想得成天掉眼泪、流鼻水,想得不知道该怎样才能继续生活,对不对?
对不起,是我的错。
当你接到这封信时,我已经离开人世间。如果我的堂弟够负责任,你应该在我死后第三十天接到信,有了信,就不哭了,好不好?
剩下五天就要进手术房,布朗医生开的药让我每天都昏昏欲睡,父亲在强颜欢笑,母亲常背着我流泪,因此我猜,手术成功机率一定没有医生表现出来的这样乐观,所以我必须做点安排,对你,也对我的父母亲。
我的小蔷薇,你还好吗?这是我最想问的一句,虽然明知道你不好,我也帮不了你,但还是想知道你好不好。
我们结婚一年三个月,你常问我,我什么时候开始爱上你?我总是红着脸笑笑,不回答。你气坏了,甚至还擅自做出结论说:我就知道,你从来没有爱上我。甚至扳起手指头告诉我,“不公平,我在结婚后的第二个星期三爱上你,我只花九天就爱上你,你却到现在都不爱我,我好气、好冤哦!”
傻瓜,什么好冤,如果不爱你,为什么不把你抱在怀里便无法入睡?如果不爱你,为什么光是望着你,我就会笑不停?如果不爱你,怎么会时刻都在想你,想得心花怒放、不能自己?
我当然爱你,在海边初识时就爱上了,我对你,是一见钟情。
我从不对女人主动搭讪,只有女人对我搭讪的份,我会坐到你身边,用一句很烂的“你是画家还是摄影师?”做开场白,并不是耍酷,而是因为我真的不会搭讪。
所以那天,我说:“好,我娶你。”并不是一时头昏,而是因为,你用惊人的速度,将自己种在我心田。
是的,种你入心。
从前身边的女人来来去去,总觉得女人和男人不过是一段感觉而已,谁想得到我会爱上你,爱得不甘心分离?
同事说:有时候神会从我们身边带走一些东西,来提醒我们不可以过度骄傲得意,因此这阵子我时常自我反省,是不是我哪里表现得太骄傲得意、哪里做得不符合神的心意,不然,为什么祂要将你我隔离?
我反省半天,只反省出一个结论——你没得意、我没骄傲,错在老天,祂太嫉妒我们。
告诉你一个秘密,我害怕打针(不准笑,也不准说怕打针的男人不够Man),每次护士推着车子进来时,我都吓得双脚在棉被底下发抖,后来我找到一个方法让自己不害怕,知道是什么方法吗?
那个方法是想你、想你、再想你。
我想我的小蔷薇有没有为洁癖老公将家里打扫干净,想我的小蔷薇有没有替我的百合花浇浇水?想我的小蔷薇有没有为我烤一玻璃瓶的饼干和面包?想我的小蔷薇有没有继续用她的热情迎向未来?
你有吗,我的小蔷薇?
如果你被我的死讯弄得心神大乱;如果你因为失去我,再也提不起兴致照顾我们的家;如果你连怎么笑、怎么开心生活都忘记,我会很担心、很担心。
我明白你很辛苦,虽然不忍心叨念你,但你这样子真的不行。乖老婆,听老公的话好吗?提起精神,别赖在阶梯上一动也不动。先卷起袖子,替我帮百合花浇浇水,对了,不可以一次浇太多哦,会把它给淹死,如果你已经好一阵子没施肥,顺便帮它洒点肥料吧。
整理好花圃就进屋里,把垃圾清一清、桌椅擦干净之后再拖地,小心哦,不要把我画的蔷薇也擦掉。
如果有空的话,就找旧报纸将窗户擦一擦。对了,得换新床单,换过年我们去大卖场买的那床鹅黄色上面有画兰花的好了。抽屉里面有一瓶花露水,洗完浴室后,你可以用来洒几滴。
家里整理好了以后,就去洗个香喷喷的澡,用我最喜欢的玫瑰沐浴乳,让自己全身上下都散发玫瑰香。
洗好后,换上那套皮诺丘睡衣,这次我允许你穿我那套,但是……千万记得,裤脚一定要先折几折,免得太长踩到,摔跤可不好玩。
换上睡衣后,还有力气的话,就到厨房为自己煮点面或是下几颗水饺,把肚子填饱饱,才会睡得更舒服,但如果累到连手指头都抬不起来,那就不勉强,躺到床上、闭上眼睛好好睡一觉吧。
也许今晚我会造访你的梦境,也许我们可以一起去东京迪斯尼,虽然那里的幸福甜蜜只是伪装出来的美景,但,只要你开心,即便是虚幻或伪装都没关系。
爱你的老公
只要她整理好家里、换上皮诺丘睡衣,他们就可以到东京迪斯尼?
这个指令让李若薇像装了电动马达似的跳起来,先把信折好迭好,收进房间抽屉,然后绕进厨房里套上塑料手套,再跑回院子,打开水龙头,帮缺水很久的孤挺花浇水施肥。
她一面浇水、一面掉眼泪,还忙着低声埋怨,“笨蛋老公,都教了这么多次还叫它百合花,明明就不是,它是孤挺花嘛。”
她浇花、整理垃圾、擦拭桌椅橱柜窗户;她拖地洗浴室、清理衣服;她换床单、洗碗盘,把家里每个细小部份都清理到符合丈夫的洁癖标准,最后也没忘记从抽屉里找出老奶奶时代用的花露水,在浴室和房间的每个角落洒几滴。
然后,她拿起丈夫的皮诺丘睡衣,走进浴室里。
十分钟之后,她回到床上,回到那张他们在上面翻滚过无数次的床铺上。他猜对了,她累到连一根手指头都抬不起来。
闭上眼睛,她彷佛闻到他的气息,于是低声喃语,“老公,我准备好了,你可以回来造访我的梦境,我们一起去东京迪斯尼……”
她喜欢他的客厅,一组白色沙发、一架直立式钢琴,简单一株阳光黄金葛,他让客厅有了异国风情。她以为有这样的客厅就太让人心满意足了,没想到他还有一个梦幻到让人想翩翩起舞的厨房。
厨房竟然也是白色的,白色的厨具、白色的餐桌、白色的冰箱。餐桌很小,摆在落地窗旁,窗户外面就是那棵大树,大树的绿荫映入窗子,光看就觉得清凉。
餐桌上有一个水晶盘子,盘子里面放了两颗苹果和一串葡萄,红色、紫色的果子将白色的厨房点缀得生意盎然,他很穷,但是很懂生活品味。
二楼是个更大的惊喜,没有隔间,除了干净整齐的大浴室外,就是卧房了。卧房是全系列的象牙白系统家具,衣柜、桌椅、梳妆台、床、书架,简单俐落,唯一的装饰品是墙壁上那幅画,很明显,画的是院子里的孤挺花。
费亦樊从衣柜里拿出休闲服,对她说:“衣柜我已经空出来了,你把自己的行李整理一下,我先去洗个澡。”
他是个爱干净的男人,这点,她更喜欢。
“好。”
进浴室前,他又转过身,叮嘱一句,“不要拘束,以后这里就是你的家。”
她点头。怎么会拘束呢?他是那样亲切的男人。
行李不多,李若薇只花十五分钟就整理好了。她把自己稀少的保养品摆在梳妆台上,将衣裤摆进他的衣柜里,然后下楼,把父亲的照片放在钢琴上面。
她不知道自己怎么会这样做,就是直觉爸爸的照片应该摆在钢琴上面。是音乐的关系吧?爱音乐的爸爸,就该和钢琴在一起。
要是理性出头,她大概会说:“老外先生,你连房贷都没缴完,怎么可以任性地把钱拿去买钢琴?”
但……那是一架钢琴呢,一架可以发出悦耳音乐的钢琴,她从小到大梦想了几十年的钢琴耶!不过是结个婚,怎么会才踏进门就完成她的梦想?费亦樊一定是老天爷同情她,送给她的救赎。
掀开琴盖,她坐下来,用单指弹着爸爸最爱的那首歌曲。
LA Mi La Re Sol Sol Re Re Si La Sol Mi La Si Do Re li La Sol Do La……
“你会弹琴?”费亦樊洗完澡,一身清爽的走到她身边,坐在钢琴椅上,揽住她的腰。
这是很突兀的动作,毕竟就算签字成了夫妻,他们仍然陌生,但李若薇却很自然地靠上他,仿佛这样做天经地义,她甚至连适应都不必便习惯了他的接近、他的气息,和他脸上粗粗的胡碴,她想,他们一定可以配合良好。
“不会,但是我喜欢这首歌曲。”
“这是一部卡通的主题曲,叫做‘埃及王子’,你想听吗?”
埃及王子?真好,埃及总是与爱情相关联。
“想。”她两手合掌,眼里充满崇拜。
他喜欢被她崇拜。
费亦樊的手指放到琴键上,一连串的音符自他指间流泄,她听得如痴如醉,忍不住跟着轻哼。
原来她嫁了块宝呵。她的头靠在他的肩膀,说:“费亦樊,我很高兴能够嫁给你。”
“因为我会弹钢琴?”如果是的话,他考虑要不要秀出其他才艺。
“不对,因为你是英国人。”
他以为她在胡说八道,看了她的表情才发现是真的。“你喜欢英国?是不是因为英国有哈利波特?”
“又猜错,我喜欢英国,是因为我的母亲住在英国。”
“你也是混血儿?”
她坐直身子,食指在他面前摇晃,笑着说:“你今天运气很不好哦,怎么猜怎么错,今天……呃不,这个礼拜,你都不可以去买大乐透。”
“不猜了,你告诉我,为什么你的母亲住在英国,你却不是混血儿?”
她拿下钢琴上父亲的照片,问他,“这是我爸爸,你觉得他帅不帅?”
这种问题只有一个标准答案,他想自己绝不会猜错。“很帅。”
“有没有让人一见钟情的本事?”她用眼光朝他瞄了瞄。
“有。”
“很好,现在我可以告诉你那个凄美动人的爱情故事了。”
“洗耳恭听。”
用成语哦,她笑望他,发现这位老外老公的中文造诣还真不错,甚至比她前任男友要强得多。
“我爸爸在一间酒吧里驻唱,他很帅,有许多忠实歌迷,若是碰到伯乐,说不定会变成大歌星。有天晚上,他像往常般拿着吉他坐在舞台上,帅帅地唱歌、帅帅地接受歌迷们的崇拜。
然后,门推开了,一个穿着红色衣服的美丽女人走进来。那个女人很特别,鼻子很高、下巴绷得很紧、很硬,红色的衣服把她的皮肤衬得像白雪。她选了个靠在墙边的位置坐下,照理说,我爸是不会注意到那个角落的,但他注意到了,注意到她喝酒、一杯又一杯,像是想浇去什么似的,而不管她多醉,总是将下巴仰得高高的。爸说,当时他脑海里浮现的是一朵骄傲的酒红蔷薇。
爸结束表演后,走到女人身边,问她,“你会不会喝太多酒了?”
那个女人抬眉瞄了我父亲一眼,只说了四个字。”
“哪四个字?”
“‘带我回家’。我爸爸照做,结果回到家,门还没有锁上,她一转身就从身后拉下拉链,脱去自己的洋装。”
“哇,艳遇!你爸肯定是目瞪口呆,心想怎么会碰到这样的好运道。”
“对男人而言,女人主动送上门就是好运道吗?”
“如果是个长相不错的女生,是的,我们通常会这样认为。”
“说不定,她是砒霜呢。”
他扬了扬眉,不认同,“我相信,你爸的看法一定和你不一样。”
“没错,你说对了,我爸的看法和我的确不一样。对他而言,那朵酒红蔷薇不仅仅是艳遇,还是爱情。他深深地爱上那个女人,爱得无法自拔,在他问过三次‘你确定吗’而女人用力点头,笃定得像没有喝醉后,他们就上床了。”
“然后呢?”
“从那天起,酒红蔷薇在每个夜里都会到我父亲工作的酒吧中喝酒,然后,他们回家、他们作爱、他们尽情享受每一份喜悦刺激。
我爸说,他不晓得一个人可以把另一个人爱进骨子里,他不晓得原来刻骨铭心不只是文章上的好看字句,他说那个时候,他愿意成为一只火鸟,为那个女人燃烧殆尽。那年,我爸爸活在天堂与地狱里,幸福与哀愁充满他的生命。”
“为什么是天堂与地狱、幸福与哀愁?酒红蔷薇不爱你的父亲吗?”
“我猜,她爱的是自己的悲伤。”李若薇咬住下唇。
她完全不懂,如果那个女人爱父亲,怎么舍得离开这份爱情?如果她无法接受爸爸的心情,又怎能出手招惹?
“什么意思?”
“她有丈夫和孩子,她的丈夫爱上许多女子,偏偏她不甘心离开,宁愿一心守住自己的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