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庶女出头天 第二章 便宜猎物(2)
作者:寄秋
  刀起刀落,肚皮被剖开的母兔腹中捧出三只小兔,它是真的怀孕了,产期就在这一、两日,因为要积累生产的力量才拼命进食。

  不过也是因为怀了崽跑不动,才会坐以待毙,反正不论被捉走或杀死都难逃一劫,死前先饱餐一顿。但是三只小兔死了一只,只有两只还活着,小小的、湿漉漉的,看起来瘦弱,不知能不能养得活。

  “长得比花还好看的大哥哥,你杀死我的兔子。”小姑娘的甜嗓很软很糯,绵细绵细的。长得比花还好看……除了领头的美男子外,他的随从们都倒抽了一口气,露出惊恐的神情。这小丫头死定了,竟敢拿主子的惊世容貌说嘴。

  “所以呢?”星目微闪笑意。

  “你要赔我。”成清宁灵活的水眸往马上一溜。

  “赔你一只兔子?”以兔赔兔。

  她摇头,“你杀的是我心爱的兔宝,我养了好几年才把它养得这么大,你还害得小兔兔没有娘。好看的大哥哥,我也不贪心,就把你今天猎到的猎物全赔给我,我便原谅你的无心之过。”

  全部?这叫不贪心?黑脸男和俊秀男子互视一眼,从彼此的眼神中看出心中所想:这个小姑娘也未免太大胆了,她知不知道自己面对的是谁?

  “好,给你,只要你拿得动。”黑眸深不见底。

  “为什么拿不动呢?我有马车,只要载得动就好。”没人会笨得往肩上扛,弄得一身血。

  “我是指你。”以她一人之力拿走他所猎得的猎物,不假手他人,不管她用什么方法从他们马背上取下。

  “天哪!那真是个绝顶聪明的小姑娘。”他还没见过有人用一根棍子就能取物,还不用费力。

  “是小有慧黠,但愿她不会自误在七巧玲珑心下。”慧极必折,隐其锋亡方是保命之道。

  “王……主子,要不要属下探一探小丫头的底?”如此聪慧的小智星是出自谁家?

  “不用,路上巧遇而已,我们还要赶赴北大营,为明年开春的战役练兵。”一刻也怠忽不得。

  “是的,主子。”可就这么错过了有点可惜。

  一行七人六匹马,一扬鞭,尘土飞扬,蹄落草飞溅绿沫,一会儿,倒地不起的野草只剩下蹄状的窟窿,人与马已化成天边的一抹黑点,渐渐远去。

  另一方面,大为丰收的兄妹看着堆满马车的猎物,一个眉开眼笑,满眼财迷的盘算着这些东西能得银多少,一个苦恼满车令人作呕的血腥味,这么多的肉哪吃得完,要不要命人把一部分先送回侯府,让府中诸人也尝尝野味?

  “三妹妹,你怎么知道用一根棍子就能将猎物挑起,有的都比你还重呢!”他看得目瞪口呆,难以置信。

  “因为我比你聪明呀!我有脑子,你装的是砂子。”有勇无谋,不知变通。她得意扬扬地接着又道:“《孙子兵法》有云:虚则实之,实则虚之,我这就叫作先声夺人。”一口咬定兔子是他们家养的,毕竟谁也不能证实怀孕的母兔并非家兔。

  闻言,成弘文有些恼怒,“三妹妹,你这是讹诈,骗人的行为是不对的,别人辛苦打到的猎物怎能占为己有?”

  “但是那只兔子的确是我们先看到的,我们只是不忍心捉它,想等它吃饱了再捉,所以它是我们的囊中物,我们不捉它是因为已经把它当成我们的。”

  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她用巧计赢来全部猎物。

  她不过是运用了杠杆原理和滑轮,以力借力地撑起比自身体积大上数倍的重物,再用枕木运送,一一送到马车,大到拿不起来的猎物就用这法子,方便顺畅,小的如山鸡、兔子、野雁等,她倒是能一手一只的扔上车。还有白狐狸呢!那身皮毛可值钱了,若能多猎几只做成大氅,一转手是数百两,离她开芳疗馆的目标就更近了,日进斗金。

  身为庶女的成清宁很穷,府里一年四季发给府中小姐的首饰、珠钗不能变卖,月银入不敷出,她常常处于缺钱的情况下,捉襟见肘的苦熬着。

  后来她靠着练了一手簪花小楷,这才藉由帮二哥哥作文章敛点小财,改善手边无银的窘状。

  现在她十岁了,过个几年就要嫁人,根据她打探到的消息得知,府内的嫡女出阁压箱银有二万两,嫁妆抬数由主母决定,最少九十八抬,高则一百二十六抬。

  而庶女就可怜了,仅仅二千两现银,十倍的落差,且嫁妆抬数最多六十六,塞的全是不值钱的被褥和子孙桶,一点钱就能打发了,还赚足了名声。

  她不是计较嫁妆的多寡,谁生的谁心疼,嫡母的亲生女儿自是得她大多数的嫁妆,那是大姊姊的,她不嫉妒,谁不想把自己的东西留给女儿,反而便宜小妾的孩子。

  她明了,也能谅解。

  只是她也不想嫁得寒酸,万一所嫁非人呢?她得留着一些银两好自护,析产别居或和离都用得到银子。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求人不如求己,所以她才趁还来得及的时候多做些准备,以备不时之需,谁晓得几年后会发生什么事,她是穿越不是重生,能预知往后数年的事,万一董氏突然得了失心疯,想把她嫁给七老八老的老头子呢?她手中有银,至少还有逃婚一途可走。

  想得多的成清宁不轻易相信人,除了性子直的二哥哥,她连一向对她很好的大姊姊也不信任,总认为有一天大姊姊遇到难题,她会毫不犹豫将自家小妹推出去受过。

  她此时的怀疑并非杞人忧天,看似恬和温婉的成清仪其实是极自私的人,为了自己过得好,别人都可以牺牲。

  成弘文被她似是而非的话搞迷糊了,“可是我们并没有捉它,它还不算我们的,我还是觉得……”猎物该还回去,受之有愧。

  “二哥哥,你没发现他们不是出来狩猎的吗?”眼见不一定为实,有时是为了蒙蔽世人的眼睛。他一怔,“不是打猎?”

  “你看到了没有?他们的弓不是猎人的弓,而且箭上有倒勾,那是用在战场上的。”行军打仗用的利器。不杀人,但伤兵却活不了,拖上十天半个月,拖累军队的速度并让伤药快速耗损,救不活却非救不可,不然其他的士兵看了岂不心寒,谁还有心思冲锋陷阵、斩杀敌军。

  这是相当阴毒的狠招,可又不能不用,谁想要面对永远杀不完的敌军,等人伤愈再一决生死?早晚要死,管他是何种死法,早一日结束战事才是人心所望,将士们都想活着回家见亲人。

  “你是说他们……”成弘文一惊。

  成清宁手指放在唇心,做了个“嘘”的动作。“我们不去管他们做了什么,与我们无关,我猜这些猎物他们原本也不打算带回去,算是便宜我们了。二哥哥,我们发了笔小财。”

  看不惯她财迷的神情,他忍不住往她额头轻叩,“你怎么晓得他们不想要,这些猎物够百户人家吃上好几日。”

  山猪两头、狼五头,一头站起来比人还高的熊瞎子,还有一些凶猛野兽,两匹马拉得非常吃力,侍卫们让出自己的坐骑步行,用马帮忙拉车,这才能勉强前进。

  “二哥哥,你要我说几遍,我就是比你聪明嘛!你没注意他们绑缚猎物的绳索松垮垮吗?马儿只要快步的奔驰几里路,马身两侧的猎物便会一一往下掉。他们志不在猎物,而是侦测,随手打几只猎物以做掩饰。”这么简单的事他为何看不懂,还扬言要入营挣战功呢,人蠢也要有自知之明,不要蠢死了还不知做了什么蠢事。

  “啊!你这么一说我倒是想起来,他们绑缚猎物的手法的确很草率……”就在死尸上绕两圈,也不打结的挂在马身两侧,要是稍一剧烈震动就松了……嗯,三妹妹没说错,是他太迟钝了,居然没看出来。

  “所以我才敢提出以物相赔,反正他们都不想要了,为什么我们不顺手拾回来,至少明面上的说法是赔偿,他们也省得再带着一堆死物回京。”

  还得边走边扔,太不符合卫生,腐败的肉食会滋生蚊蝇,传染疾病,动物吃了尸体,人再猎食动物,吃了有病的动物,人也会生病,瘟疫由此产生。

  “原来你早就看透他们有古怪,可我怎么就看不出来呢?”成弘文欣喜妹妹的聪慧,又沮丧智不如人,明显摆在眼前的破绽视若无睹,非要妹妹挑开说明了才恍然大悟。

  人的脑子果然有差别,他的是猪脑袋。

  “因为他们隐藏得太好了,光是那个好看的大哥哥,叫人一见就目不转睛,谁会分心他们用的弓箭有所不同。”不会有猎人用百斤重弓狩猎,那是精钢所铸,弓身漆黑如墨,有股肃杀的沉重感,寻常人无法拥有。那名美得有如传说中兰陵王的男子身分必定不低,更有可能是军中大将,目前边关无战事,奉旨回京。

  不过打仗是男人的事,和她一个十岁小姑娘扯不上关系,她还是好吃好睡赚银子,先把银袋子填满再说。

  众人到了庄子时已经过了正午,一早从京城出发走了半日光景,中途还耽搁了一会儿,可见庄子离京并不远,不到一天的路途,若无要事其实可以一天来回,方便得很。

  成清宁忍不住想到,那处林子离京不远,地势也不算高,那些人怎会猎到狼、熊瞎子之类猎物?那应该在更远的深山猎的吧!他们究竟去了哪里?

  但她不想费心去猜测,很快的抛诸脑后。

  她打算在庄子上待三天,把该处理的事交代清楚,任用好的管理人才,先把这三十亩地打理起来,以此为根本的大赚银子。

  但是在这之前,堆成小山的猎物要先换钱,留下一小部分自用外,其余全部卖掉,一只也不留。肉归肉,皮毛归皮毛,两种价钱。

  很快地,成清宁赚进近百两银子,她拿出二十两修葺有些破旧的庄子,多盖了两排侧屋,一排留着做她日后来时的落脚处,一排给打零工的庄稼汉当短期居所。

  两排屋子当然隔得远,分东西两边,不会有伤了闺誉的问题。

  住了两天,这天夜里,她虽早早就寝,却是翻来覆去的怎么也睡不着。

  “小姐,明天就要回去了,你还不睡吗?明儿一早又要爬不起来了。”不用起早请安,小姐天天睡到日正当中。

  这次跟来的是性情软和的荷心,成清宁嫌荷叶做事太一板一眼,管得太多,她想好好放个假都不行。

  “睡不着,我这心头闹得慌,老觉得有事要发生。”她不想回侯府,那里太压抑了,做人都不痛快。

  “要不要奴婢为你点支安眠香?”小姐自制的,一点满室清香,让人不自觉的安眠,一觉到天明。”

  她想了一下,摇头。“不了,我想看一会儿月色,你帮我准备一些茶点和炭火温着的热茶,我坐坐就去睡了。”

  “是的,奴婢这就去厨房,看还能做些什么糕点。”她记得还有一坛腌梅,小姐很喜欢酸酸甜甜的糕饼。荷心刚离开不久,感觉屋子闷的成清宁便一个人走出屋外,她抬头看看明亮的北极星,找寻她记得住的星座,天上一颗颗闪闪发亮的星辰,好似在向她传递百年岁月的孤寂。

  夜深人静,万物静谧,一股思乡的怅然蓦地涌上心头。

  那场车祸,有几人逃过,谁又会为她伤心呢?若是她再活一次,可愿回到霓虹灯闪烁的最初?

  酒真害人,她一片光明的生命悄然殒落,几年过去了,谁也不会记得她,如沧海之一粟,渺小而可笑。人活在世间是为了什么呢?她自问。

  可她用了两世还是找不到答案。

  为什么她会在前世历史上没有的大明朝出现,有什么在等着她?想多了,头痛,她不想了,一切顺其自然。

  看着天上的星星,她不自觉地走到庄子的僻静角落,这里养了十几只下蛋的鸡,用竹子做的围篱围住。夜沉沉,母鸡们都睡了,只有一只公鸡不时的抬起头,露出警戒的神色,一会儿又缩回去,闭目休息。其实鸡有夜盲症,晚上是看不见东西的,公鸡的动作出自本能,为了保护它的母鸡们。

  看到这情景,成清宁忍不住笑了,自然界的生物很单纯,除了吃和传宗接代,它们不用烦心相处关系,不怕明天有没有银子用,不用遵守人定的规矩,也没有礼教一物。

  人就是自寻麻烦,制定一些规矩把自己困死,谁不照着做便是异类,人人都可以群起攻之。走着走着,一道黑影一闪而过。

  “谁?”

  是人吗?还是村子里的野狗。

  看到有影子闪过的成清宁心中不踏实,她想去查看又担心有危险,不去看看又觉得不妥,心里七上八下的。她有些后悔走得太远了,没带上丫头或侍卫,现在折返不知来不来得及,她不想把小命赔进去。

  心里如此想的她开始慢慢往后退,状似散步的哼着小曲,骨碌碌的眼珠子灵活的转着,细心的观察四周的动静,忽地,细微得几乎是无声的叶子碎裂声传来,成清宁第一次痛恨自己的耳聪目明,那么轻微的声响她也听得见。

  “我看不到,我听不见,我又聋又瞎,四方神明,八方魍魉,我是好人,没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你们要捉人时千万别捉错,作恶多端的人才该死,快快打个急雷劈死他……”别来吓她呀!穿越大神已经吓过她一回。

  一声很轻的笑声扬起,彷佛听见她令人喷饭的自言自语。

  “笑什么,我放狗咬你……”一时没忍住她转头朝人一指,树木阴影处确实有个男子正倚靠着树身。

  “庄子里没狗,我看过了。”只有一头小母老虎,人小个矮的张牙舞爪,脾气好像还不太好。

  “你……你干什么,想偷鸡?”成清宁捂着跳动不已的胸口,十分懊恼自己的冲动,干么把小贼逼出来。

  “我中毒了,你得帮我。”男子声音很低,却说理所当然,不是请求而是命令。

  成清宁暗翻了个白眼。“好看的大哥哥,我看起来像医术卓越的大夫吗?你想当死马我还不一定治得了。”

  “你认出我了?”修竹一般的身影走出暗处,身上透着一股杀气,月光照出一张青中发白的玉颜。

  “好看的大哥哥,你命都快要不保了,不要想着杀人灭口,我今年才十岁,好歹让我多活几年,我还没嫁过人呢!”两世人都没一桩好姻缘,想想都冤,太吃亏了。

  听到她说想嫁人,皇甫桓冷冽的瞳眸中透出一丝笑纹。“过来扶我。”

  “我扶不动你啦!你太高太重了……好、好、好,别瞪我,我忍辱负重总成吧!要是你把我压死了,我做鬼也要找你报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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