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么来了?真是稀客!”
梁尔竞略显诧异地看着笑吟吟的薛雅筝。
“那天看到伯母的情形,心里很担心,听说她转入普通病房,就特地买点水果过来探望她。”
“是吗?那就谢谢你的关心了。”
他端起母亲爱吃的鱼肚粥,稍微吹凉后欲喂食母亲。
“妈,来,张开嘴。”
“哎哟!又不是三岁小娃娃,还要人喂?我自己可以吃!”尤其薛雅筝在场,梁母更是不好意思,红着脸嚷着要自己吃。
“好吧!那您自己慢慢吃,还很烫。”梁尔康赶忙将病床上的小餐桌架好,梁尔竞把粥小心地放到那只小餐桌上。
“好。”梁母舀着热腾腾的粥,小心地吹凉,然后放进嘴里。
“味道怎么样?”梁尔竞仔细盯着母亲脸上的表情。
“很好吃,一点都不腥。”梁母吞下粥,高兴地说道。
“是啊!我知道您怕腥,特地请店家挑新鲜一点的鱼肚,知道您不喜欢姜的气味,就吩咐他们少放一点。”他笑着道。
“难怪这么合我的口味,原来你事先交代过。谢谢你噢,尔竞,你真细心!”梁母感动地看着自己的大儿子。
他的细心体贴令薛雅筝相当惊奇。她不禁想起自己过去几次与他碰面、共餐时的经验,他的确是个很体贴又观察人微的男人。
“妈,您快别这么说。”梁尔竞对于母亲在薛雅筝面前夸赞他,感到有点难为情。
见他面色微窘,耳根发红,薛雅筝忍不住噗哧笑了出来,梁尔竞立即投来杀人的目光。
嗯,敢嘲笑我?
没、没有啊!冤枉呀,大人!
两人用眼神互相传递讯息,见他为了掩饰尴尬横眉竖目的模样,薛雅筝又忍俊不住想大笑,连忙向梁母告辞:“那我先回去了,伯母您好好休养。”
“啊,那你慢走,谢谢你来看我!”梁母连忙放下汤匙,欠身道谢。
“哪里,请多休养,好好保重。”薛雅筝朝梁母笑笑,又向梁尔竞兄弟点头致意后,旋即转身离开病房。
她的身影一出病房大门,梁母立刻推推梁尔竞,兴奋地道:“尔竞,你还愣在这里做什么?快去送雅筝回家啊!”
“欸?可是——”
“可是什么?赶快去吧!如果晚了,人家就走远了。”梁母的脸上充满浓浓的笑意。
“是啊!这里没问题,全交给我了,你快去吧!”梁尔康也笑得非常“兄友弟恭”。
“……好吧,那这里就交给你了。”不知道他们葫芦里藏着什么药,梁尔竞索性随他们去。
望着他快步离开,梁母转身告诉小儿子。“我喜欢雅筝这个女孩,觉得她跟你大哥很速配,希望你大哥把她追来当老婆。”
“我也这么希望,但那得看缘分,不能强求的。”梁尔康安慰母亲。“要是大哥有那份心,会自己采取行动的,我们不用太替他担心。”
“我知道。尔竞这孩子从小就懂事贴心,从来不需要我们烦恼,但是都快三十岁了,还是孤家寡人不肯交女朋友,我这个做母亲的怎能不替他挂心呢?”梁母重重叹息。
“妈,您放心!我感觉得出来,哥很在意雅筝姐,我有预感,他们应该会有好结果的。”
“真的吗?”梁母听了欣喜万分。
“嗯,我们一起祈求上天,希望它听见我们的心声。”
“雅筝!”
薛雅筝刚走出医院的走廊,就听到梁尔竞喊她的声音。
“你怎么追出来了?不用在病房陪你母亲吗?”她转身问。
“她坚持要我送你回家。”他有点无奈地摊摊手。“我妈很喜欢你。”
“我也很喜欢她,她是个好母亲,不过送我?有必要吗?顶多是让你陪我搭捷运罢了。”梁母殷勤的礼数令她莞尔。
“这回你就错了,黑心坏律师今天可是开车到医院来的。”梁尔竞以戏谑的语气刻意这么自称自己。
薛雅筝顿时有点不好意思,原来他知道她都叫他黑心坏律师啊?
“呵呵呵。”她装傻干笑。“那我的屁股今天有福了,可以享受到梁大律师无人享受过的高级座车。”
“放心,绝对会让你满意的。”
果然!那样的车,没有人不会满意。
LEXUSLS,要价三百万以上,小气律师舍得花,可见真的赚了不少钱。她有点酸酸地摸摸那台晶亮如新的高级轿车。
“上车吧!”
他解除遥控,替她拉开车门。
“我可以平安回到家吗?”她有点怀疑地瞧着他手中的钥匙。
虽然有车但毕竟不常开,她还想继续活到嫁人生子呢!
“你放心!除非太空梭掉下来砸中我们,否则绝对没问题。”他幽默地回答。
两人上了车,他发动引擎驶入夜色中,颇令人意外地,他开车的技术还真的很不错,快速平稳,既不生涩也不鲁莽,骨节分明的大掌轻松握着方向盘,流利地操控着。
望着那双轻握着方向盘的古铜大手,她脑子没来由地浮现一个荒谬的念头:如果那双大手放在她的身上,是否也是一样温柔呢?
噢……这个念头才刚冒出来,就被惊恐的她立即用力摇头甩去。
不不不!她在胡思乱想什么?她和他?她、她、她——她在思春不成?怎么会冒出这么古怪的念头?
“你怎么了?脸很红。”梁尔竞发现她猛甩头的怪异举动,分神瞥了一眼,发觉她面颊异常红,比平常更为娇艳,肯定不正常。
“呃,没什么……”她怎么敢说自己陡生绮梦?只好用手猛扇凉,说:“只是有点热。”
“热?”梁尔竞看了下车内液晶板上的显示温度,他已将冷气调到二十四度,还算正常的范围内,再看看她——身穿白底黑点无袖麻纱上衣,白色短裙,这样的穿着还会怕热吗?
他心底纳闷,但还是决定以客为尊,将冷气的温度调低两度。
“我听你母亲提过家中的事,你很辛苦。”她以同情谅解的语气道。
“辛苦的是她,她靠着自己的力量努力工作把我们养大。”梁尔竞叹息着道:“从小,我家里的经济状况就很不好,父亲不负责任,经常在外浪荡不回家,母亲辛苦工作扶养我与弟弟,但还是力有未逮,尤其到了缴交学费的时候,她常常得为了我们的学费,去向势利的亲戚鞠躬弯腰,甚至是下跪借钱,才能供给我们继续读书,每回我见了都很难过。”
“你父亲也太没责任心,那些亲戚也太过分了。”
“但我父亲那方的亲戚却只会责怪我母亲不会管教丈夫,把一切过错都推给我母亲,还逼她下跪认错才肯借钱给她。为此,我打小就知道钱很重要,金钱可以买到尊严,只要有钱,就不必卑躬屈膝地向人下跪,为了孩子拿自己的自尊跟人换取金钱。”
“是啊。”她听得好辛酸,如果是她亲眼看见母亲向人下跪借钱,可能会当场痛哭失声吧?
“但是你也很辛苦啊!小小年纪就看尽人情冷暖,一有打工能力就拼命赚钱贴补家用,我真的应该感到惭愧。”
想想她以前老觉得瞧不起爱钱的人,但却从未深思过这些人背后是否有什么原因,让他们这么爱钱。
其实说穿了,钱谁不爱呢?说自己不爱的人,其实只是不需要——就像她!如果她不是生长在现在的家庭,有着优渥的生活环境,自己吃的饭、上学念的书,都得自己筹钱,恐怕她也会和他一样爱钱。
理解他为何对金钱锱铢必较之后,以往对他的诸多不满,好像也随着夜风消失了。
“其实我真正在乎的,又岂是毫无生命的钞票?我只是不想再看见我所在乎的人,为了金钱向人鞠躬哈腰,甚至向人屈膝下跪,所以我才拼了命地赚钱,想让我所爱的人,能得到安稳的生活。我发誓,不会再让他们为了钱去向人下跪!”他握紧拳头,坚定地立誓。
“能够成为你所爱的人,是一件很幸福的事。”她缓缓漾出笑颜,真诚地道。
“是吗?”梁尔竞深邃的黑眸,直勾勾地凝视着她。好似在问:那你想成为那个幸福的人吗?
“嗯。”薛雅筝被他瞧得有点不自在,慌乱地别开视线。
“你知道吗?你不张牙舞爪的时候,其实满可爱的。”他若无其事地将视线转回前方的道路,但唇角却有些顽皮地扬起。
“是吗?”薛雅筝一听,火气顿时上来了。
她不张牙舞爪的时候很可爱?那么意思就是,她平常都很不可爱啰?
“而你还是一样,嘴很坏,惹人嫌!”
笨牛!大笨牛!
她噘起小嘴,气鼓鼓地转头瞪着窗外,再也不跟他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