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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岁守护神(上) 第五章 爱上了这株杂草(2)
作者:陈毓华
  始耐心听完阴曹非要往是城去不可的理由,像是听到什么匪夷所思的事,他的瞳色有些深,往里瞧却瞧不出情绪。

  阴曹不知道他真的苦恼了一下。

  他生来便富贵至极,从来不曾为食物烦恼过,至多,想想堆积如山的金银珠宝要怎么挥霍才好,最可惜的就是阿房宫直到他的皇朝灭了还未竣工。

  「银子?只要你说一声,我有得是,你想要金山还是银海?」那些东西也不过是他一个指甲片儿。

  阴曹睁着极亮的眼睛,笑着对始伸出十指,有些自得。「你瞧,我有健康的身体,健全的双手和脑子,我现在虽然穷苦,但是只要我努力,谁敢断言我以后不会成功,得不到我想要的东西?那些金山银海是你的,不是我的,我不要。」

  被拒绝了。

  他眼沉得厉害,好像第一次认识阴曹,他重新细细的打量着她,认真执着的眼神,望着你的时候好像你便是她一生向往的所在,就算明知道她向往的是那些俗物,但是那眼里的感情太浓烈,也就算想嘲笑她浅薄都做不出来。

  倘若她用这样的眼神对着男人,他相信这世间没有哪个男人能逃过。

  她一步一步用她自己的方法往前走,不求助,不喊苦,反观他这个式神,别说她主动使唤他做事,连叫过他一次都设有,遇了难,还是没想到强大无比的他的存在,就好像……好像压根忘记她拥有这么个大妖式神。

  他不爽了,他的存在感这么薄弱?

  习惯孤绝的他,因着强烈的大妖自尊,他从不主动跟着她,放任她独来独往,他所有的表现,就像一个他看不起的混蛋。

  他不能承受这可鄙的事实,转身,穿过门,消失了。

  堂屋外,站着替烟花村村民起坛消灾完回来的无尘,他肩膀上还扛着主家送的半扇猪肉酬劳。

  问题是,没有人知道他站在外头听了多久的壁脚。

  一妖一道,生死对头,很难得的没有一见面就针锋相对、你来我往。

  始转过身去,盯着小院丛生的杂草,生平第一次,觉得这些杂草生命力强轫的样子非常刺眼,就像其个小姑娘,不向命运屈服的模样。

  「你……爱上了这株杂草?」不知何时和始并肩站到一块的无尘,很是不解的问道。

  始慢吞吞的回过头来,用深如黑墨的眼眨也不眨的看着无尘。

  老实讲,始的眼神太过骇人,无尘后退了一步,拉开两人的距离。

  「要是小道说错了,你直说就好了,何必用那么骇人的眼神看人。」害得他的小心肝都乱跳了一下下。

  「爱是什么?」他恍恍惚惚的想起了谁,那人也有着和阴曹一样温柔又寂寞、羞怯又坚强的笑容。

  那是他为人、年少时的一段青涩爱恋,后来……没有后来,因为身分地位差别太大,他选择了一统九州岛,放弃了那朵花。

  他以为身为帝王,身边还会少了投怀送抱的女人吗?只有他不想要的,没有要不到的。花,无声无息的谢了。

  那段纯真情感随着混沌流年,被埋进了过去,他征服了六国,他不立皇后,他的心越来越硬,开始追逐长生不老。

  是什么又让他想起了她,那些不该有的人类感情?

  他不自觉的摸着胸口,肉体下流淌的温暧到底是什么?

  「虽说道家不反对娶妻成家,可惜小道打从幼时就在道观长大,对这些情啊爱的不擅长,大帝问道于盲了。」

  「就知道不该问你这个只会招揺撞骗的杂毛道士。」

  「这是人身攻击,最好这是你有事请问人的态度。」才停火不过片刻,两人火力强大的的盾矛又竖了起来。

  无尘顺势放下那压得他肩垮的半扇猪肉,抖了抖有些僵硬的肩。

  这种体力活他不擅长,不是他不中用,他靠的是嘴皮子和道术谋生,斩妖除魔,济世救人才是他的专长。

  可他坏就坏在一张娃娃脸上,毫无说服力,去到哪里都没有人相信他的本事。

  没有人相信他,他就赚不到银子,赚不到银子,最现实的就是没饭吃,没地方睡觉,还要忍受睡到半夜有双虎眼虎视眈眈的觊觎着自己,一早起来发现自己被蚊虫叮得满头包。

  这几天在阴曹家,算是他吃得最饱,睡得最舒服的日子了。

  他正激情澎湃,始却觉得这样毫无意义的斗嘴乏善可陈,无聊透顶,他的脑袋一定被牛撞了,怎么会想到来问他?

  他活了千作年,这样就被一个人类小姑娘给难住,他也白活了这些年。

  说穿了,她要的不就是银子,只是她要的不是透过法术得到的,而是令他难以置信的要脚踏实地去赚来的。

  这要赚到什么时候?

  怎么会有这么笨的丫头?

  金银财宝在他以为不过是随手可拾的东西,哪里知道他的想法到了她那里却行不通了,真是令人火大啊,她那死脑筋,到底是谁灌输她这些观念的?

  无尘看着始脸上精彩的变换着颜色,自从和这个千古一帝交手至今,他还是头一回从他空茫无波的脸上看到那么多表情,干是他又很不识相的问道:「莫非,你是为了你的主子在烦恼?你终于有点身为人家式神的样子了,晴晴,我觉得你啊你……」那语调说有多嫌弃就有多嫌弃。

  「……」

  无尘没看到始悄悄捏起来的拳头,还在碎碎念,「起码我还知道客居人家家里不能白吃白住,总得要挣点什么回来,贴补家用,意思意思也好,就你脸皮厚,好意思让一个小姑娘为家劳碌奔波,还不为所动。」

  他默默的重新扛起猪肉,晚上教小飞做几道肉菜吧,打打牙祭。

  始很想一拳把无尘打飞,但是他又不得不该死的承认,这无良道士的话颇有几分道理。他不再理会无尘,再度回到堂屋。

  阴曹正舀水洗脸,她需要这冷冰冰的水安定她今日受了惊的心神,可始的突然出现,害她差点一头栽进水盆里。

  她仰起湿淋淋的脸,飞快的用袖子抹了抹,再用自以为最凶狠的眼神瞪着这只妖。「我不是一再跟你说过,要进我的门必须先敲门呐大爷。」

  「你又不在房里。」

  被抢白,她整个无言,难道她只能把心脏练得更坚强一点,别无他法?

  「快说,有什么事?」

  「这千余年我去过不少地方,你知道我能看见不少人类肉眼凡胎看不见的事物,譬如,百草之王的人参,各种矿脉我都知道。」他说得好像邻家谁生了娃,谁家婆媳吵架那么清淡。

  「你说的是可以换很多银子的那些东西?」阴曹把脸全抹干,这是真的吗?倘若是真的,她,原谅他的无礼了。

  始要很坚持住才点得下头。「这村子的大山就有不少好东西。」却在心底骂了她粗鄙市情。

  阴曹从来没想到那座看起来只有悬崖峭壁、激泉流瀑,只有少数猎人才敢上去,听说连飞禽野兽也绝迹的山峰,会藏着始说的那些宝物。

  不过也是,越是险峻、越是人迹到不了的地方,那些个历经岁月沉淀的土地,就会出现许多让人惊叹的宝物。

  「现在就走?」她一刻都不想等。

  「天色已暗,山路可不好走。」

  「始说得有理。」

  从厨房出来的无尘晃了晃手上的刀,他刚刚趁着还未点灯前把猪肉都支解了,大部分的肉让小飞带着几个小式神抹上盐巴,挂到檐下风干,可以放到冬天,甚至来年。

  这人手多做事就快,他还能分出手来把晚饭给弄出来了。

  「不管要做什么,总要有力气,吃饱饭,明儿个我跟你们一起去,多个人多双手对吧?」

  吃饭皇帝大,还有什么好说的。

  不得不说无尘的厨艺真的好,一块「不见天」,用的是猪的前腿肉,肥痩适中,肉带甜味且强牙,多用来煲汤,无尘除了煲汤,还非常大放送的切丝、起片、揽碎,卤焖、红烧、蒸、煮全上了桌。

  除此之外,还有一道炸猪皮和麻什。

  「你不去做厨师真的可惜了。」这根本是全猪宴了好不好,他们也才几个人,真正会把食物吞进肚子的就两个,煮这么多菜会不会太浪费了?

  「小道爱吃美食不锴,却不喜油烟。」无尘慢条斯理的舀着麻什,这是一种形状如大拇指指甲盖大小的面疙瘩,中间略薄,边缘翘起。

  阴曹赶紧端过自己的碗,比较让她意外的是从来不上桌的始也少少的吃了一些,看起来是麻什讨了他的欢心。

  「这是关中常吃的麻什,朕以前常吃。」看着两道探究的目光,始很难得的解释。

  原来吃的是回忆。

  原本阴曹以为满桌子菜一定会剩下来,哪里知道无尘是个大胃王,所有的菜几乎全进了他的肚子。

  「好久没有吃得这么饱了。」敞开肚皮大吃的结果就是吃撑了。

  「你这种食量,养得起你的一定不是普通人。」阴曹做了结论。原来他之前是因为初来乍到,不好马上敞开肚皮来吃,怕吓着了人。

  无尘笑得美如新月,眼似春水。「我师父也这么说。」

  他这么说不由得让人浮想联翩,这是养不起,所以才打发他下山来的啊?

  不管如何,一顿饱饭后,阴曹和无尘洗洗睡了,至于始,没人担心他的去处。

  整个天地陷入了寂静里,始负着手,看着一轮白盘似的银月,衣袂飘然,长裾翻飞,尽管巍然不动,竟有微凉的单薄萧索。

  小飞捧着呈盘,上面放着的是一壶酒和酒杯,始有多久不动,他也多久不动,但他终于撑不住了,嗫嚅的道:「君上大人,您不回宫里去吗?」

  始睨了眼酒杯,小飞乖觉的从酒樽里倒出酒来,恭敬地捧给他。

  这酒不同于其它贡酒,这酒必须用龙王井与衡阳酃湖的水才酿得出来,这是前朝前朝又前前朝已经失传的差洒,每回君上有什么解不开的心事,就会喝此酒。

  「我在看人间的月色,为什么和宫殿里看的又不一样?」

  不只月色不同,他那奢华的宫殿总是寒冷无比,可在她那破败的小屋,局促的小院里,他却觉得特别温暖。

  是因为有喧哗的人声,喷香的菜肴,还是因为人?

  没有人知道他在小院里伫立了多久,同样的,也有许多人不知道他非常非常护短,即便他完全不想承认阴曹是他的主子,但是在他羽翼下护着的人被欺辱了,这笔帐他是一定要讨回来的。

  第二天,当天色蒙蒙亮,鸡鸣刚起,是城高高城门口的景象吓坏了所有要进城的人,两个年轻公子被吊在上头,难堪的是身子被剥得只剩下亵裤。

  至于一早起床的落九尘也发现竹屋的门口被人贴了「驭下不严,不配为人师表」几个龙飞凤舞、酣畅淋漓的大字。

  落九尘没有对这贬词生出任何不悦之感,却是对那笔墨酣然的笔迹生出了无比浓厚的兴趣,典雑静穆之气充溢其上,出类拔萃的霸气可以轻易的让人感受到帝王气势。

  到底是谁能写这一手好字?

  他把大宅守门的小厮都招过来问过,却没有人知道这幅字是谁送来的。

  要知道他生平最大的嗜好除了建筑便是书法,他自己能写一手博雅圆畅好字,但并不以此自满,即便在京中他的字值千金,在黑市价钱更为夸张,然而他从来没把这些放在心上,因为他追求好还要更好。

  书法是非常奇妙的,除了能够彰显一个人的气度、行事作风、内在,还能升华对艺术的追求。

  落九尘对这凭空出现的字起了爱才之心。

  他把字帖郑而重之的放在他经常阅读的书桌上,用纸镇固定四角,逐一欣赏那字的起承转合,专注的态度不亚于学子,一入神的结果,完全忘记字里头警告的含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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