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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爱情小鸟 第2章(1)
作者:凯琍
  事实证明,吴梦洁并非胸大无脑的花痴,而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才,她效率高、领悟力强、深具美感,每当她做好完稿,总引来其他三位同事的赞叹,原来录用她真是有道理的呢。

  就连法克悠也不得不承认,这丫头表现得如鱼得水,甚至还有时间摸鱼!

  上班才第三天,法克悠就抓到她的小把柄,拍拍她的肩问:“你在画什么东西?”

  “没有、没事!”吴梦洁急著把素描本塞进抽屉,但在总编杀人的眼光中,只得乖乖交出来。原以为他们都在赶稿,应该不会察觉她的行动,没想到还是被抓包了。

  “喔,你会画漫画?”法克悠眨了眨眼,认出这是少女漫画的风格,脸小、腿长、九头身、晶亮的眼、飘逸的发,还在画像旁写著名字,分别是奥斯卡、安德烈、山姆和他自己,尤其是他的画像,占了一半以上!

  吴梦洁的脸垂到胸前(这对F罩杯的人而言是很容易做到的),不敢抬头见人,惨了,他们会不会当她是个变态?俱乐部的朋友们都很喜欢这些画作,无论如何也要传上网站让大家欣赏,希望总编不会把素描本没收,以前她国中、高中老师都是这么做的,呜呼哀哉~~

  “我也要看!”安德烈凑上前来,看到自己被画得更帅,非常满意,赞美道:“哇,原来你是个梦幻少女,以后叫你小梦梦好了!”

  安德烈有著一头狂乱黑发,剪得极短仍有自己的个性,每天都以不同的卷度出现,而在吴梦洁的素描本中,他整个人就像团黑火,散发性感炽热的魅力。

  “嗯,很适合你,一个爱作梦的女孩。”奥斯卡也深有同感,每个人都喜欢自己被美化,因此他难得毫无意见地同意安德烈的说法。

  奥斯卡原本就是美型风格,染了一头金色的及肩长发,老爱穿些蕾丝、荷叶袖、烫金边的衣服,在吴梦洁的诠释中,更有如童话故事的王子。

  受宠若惊的吴梦洁缓缓抬起头,不敢相信自己的好运,被两个如此出色的男子包围,还亲密地叫她小梦梦,哪颗少女心能不因此怦然?

  这时山姆刚好从隔壁摄影棚回来,看见同事们聚精会神地研究美编的作品,他自然不能错过,一看就睁大眼。“安妮,你果然是个幻想力丰富的女孩,跟书上写的一模一样,太可爱了!”

  山姆人高马大、满脸胡渣,被她画成温柔敦厚的好男人,还穿著围裙下厨,笑容超完美。

  “现在她叫小梦梦啦!”安德烈提醒山姆。

  “小梦梦?哇呜,我正想给我未来女儿取这名字,这么说来,我非得当你干爹不可了。”山姆大叔四十岁了仍未婚,但一天到晚想著未来的女儿,他不喜欢男孩,只希望有个贴心女儿。

  “爹地~~”吴梦洁从善如流,让旁人吓了一大跳,没想到她外表文静害羞,本性却是非常三八啊!

  “乖女儿,我亲爱的小梦梦!”山姆给她一个熊抱,这小女孩可真会抓住人心。

  法克悠打断他们的父女情深。“喂,你们没发现我的画像最多吗?”

  确实,素描本里有一半以上都是法克悠,在她笔下呈现各种造型,一会儿是模特儿,一会儿是拳击手,还有警察、船长、赛车手等职业,每一张都神采飞扬、帅气破表。如此百变风格,却让他这位当事人嘴角扭曲,仿佛被卷入cosplay深不见底的沼泽中。

  “那又怎样?”奥斯卡从小自认比白雪公主还美丽,但他也不得不承认,总编是全公司最有吸引力的男人,不像他长得太美艳,只能吸引安德烈这种傻瓜。

  法克悠指著吴梦洁说:“这花痴摆明在暗恋我,这样会影响我的工作情绪!”

  山姆皱起眉头,替自家孩子说话:“总编,不要老说我们小梦梦花痴,你瞧她的笔触多么纯真,她根本是个艺术家啊!”

  安德烈也帮腔道:“就是说嘛,你会不会太小题大作了?”

  吴梦洁心底狂冒冷汗,幸好她画的人物都有穿衣服,也没什么特别互动,要是被他们看到她限制级的作品,恐怕会惊恐地说她是狼女化身吧?

  法克悠知道山姆这家伙一旦认定某件事,火山爆发都无法扭转观念,因此他转向犯案人问:“你说,你画这些图是想怎样?”

  吴梦洁脑子一转,想出一套委婉而不失真的解释。“我……我喜欢美丽的人事物,所以……想用自己的方式保留下来,对不起……”

  “唉呀呀~~果然是我的女儿。”山姆对这女孩越来越欣赏,摸摸她的头说:“老爸也有一样的想法,我的摄影就是想留住美丽的瞬间。”

  “那么……我可以继续画画吗?”她从小看漫画长大的,尤其是BL漫画,那是她在求学阶段最大娱乐,其实她曾想过当漫画家,但是爸妈怕她会饿死街头,她只好退而求其次,成为专业美编,私底下仍在作画,提供俱乐部同好欣赏,很多人都会出钱跟她买复制品呢!

  有女万事足的山姆点点头,只差没泪光闪闪。“那当然啦,你我都是美的见证人,要是没有你的纸笔、我的相机,这些人老了要靠什么安慰自己?”

  奥斯卡提醒一下山姆别得意忘形。“喂!你在说谁?”

  “我差点忘了,我们奥斯卡是不会老的啦,我是影射别人,OK?”山姆拍拍自己的后脑勺笑说。

  “这还差不多。”奥斯卡拿出化妆镜,仔细审视自己的容颜,嗯,二十五岁了,算是颠峰期,应该还可以美三十年,千万不能走下坡啊。

  安德烈拿起素描本,客观道:“不如选几张拿来放在杂志里,很有风格。”

  “我赞成,先放我骑白马、戴皇冠这张!”奥斯卡乐极了,忘了自己老爱跟安德烈唱反调的习惯。

  眼看众叛亲离,法克悠心想有没有搞错?这丫头明明就在垂涎他的美色,“意淫”的铁证如山,这几个男人却对她如此纵容,真是反了、反了!

  “够了,都给我回去工作!我要保护我的个人肖像权,绝对不准给我公开!”他只好使出总编的威严,命令这场闹剧到此为止,并暗自下了决定,他要讨厌吴梦洁讨厌到底!虽然这很像小孩子的赌气行为(事实上根本就是),反正他不喜欢这种被排挤的感觉啦!

  看总编气得七窍生烟,大家摸摸鼻子各自回到岗位,吴梦洁没料到这场风波就此平息,阿弥陀佛,善哉善哉。但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画纸终究包不住火,她还是得找个机会向总编解释,希望他能谅解,少女梦幻实在是无穷无尽啊……

  *

  出版社加班是常态,不加班怕是要倒闭了,“MQ杂志”做为现代男性指标,自然得加班加到最高点,好让全国男性有圣经可依循,才能明白自己该穿什么衣、开哪牌车、交怎样的女友。

  这天晚上,五名成员吃过便当继续赶工,吴梦洁给大家泡了咖啡,山姆爹地喝蓝山,奥斯卡喝摩卡,安德烈喝拿铁,总编大人喝黑咖啡,她自己则是牛奶,再加两滴总编喝过的黑咖啡(她偷偷收集在一个小瓶中,有如魔法之水),让她随时处于兴奋状态,不需提神。

  上班一个月以来,她逐渐适应MQ杂志文化,出刊前全员加班、精神紧绷,动不动就要拍桌呛声,除了她每个人火气都很大,等到出刊后恢复世界和平,就开开会、聊聊天,讨论时尚新点子、交换娱乐新八卦。过去她任职于教科书出版社,每天准时上班下班,比较起来实在平淡无奇。

  今晚算是“一级战力”之夜,再过三天就要出春季特刊了,大家的心情和脾气都不怎么好,英俊的脸孔看来有如魔鬼,吴梦洁被迷得心花怒放、暗自陶醉。

  忽然,奥斯卡和安德烈吵了起来,导火线说来很无聊,只是一个成语的使用方法,两人却指桑骂槐、藉机攻击,什么脏话狠话都说得出口。

  吴梦洁对此情况著迷不已,偷偷在办公桌底下录音,等回家后传上俱乐部网站,大家听了不知该有多兴奋陶醉,旧情人的争执,啊,甜美又酸涩。

  法克悠确定耳朵无法承受更多压力,冷冷丢了一句:“少在我面前打情骂俏,有本事就秀出你们的专业,什么办公室恋情,逊毙了。”

  最近他已经够烦了,采访人物不够酷,相片毫无新意,连时尚走秀都没啥新闻,活著就是会碰到这种低潮,更无奈的是,他每天都得看著不美的美编,跟周遭人物背景完全不搭轧,还要听其他人喊她“小梦梦”,恶心到起鸡皮疙瘩,唉,万事不顺,岂是一个惨字能形容。

  总编的一盆北极冰川水浇下来,大火瞬时湮灭,奥斯卡和安德烈只得收敛一下,先离开办公室,到楼梯角落去拚个死活。

  吴梦洁依依不舍地目送他们,这画面实在太美了,一对美男子的针锋相对,她多希望能跟上去,贴身记录他们的一言一行,绝对是前所未有的佳作,光是想像她就觉得腿软,那激烈的冰与火、爱与愁、欲与恨……喔喔喔……

  “好了没?”

  总编严肃的声音唤回她所剩不多的理智,她赶紧把注意力拉回来,咳嗽一声说:“快好了。”

  至于山姆大叔,他在隔壁的摄影棚内拍照,不时发出“再娘一点!再威一点!”如此模棱两可的指令,好让模特儿无所适从。

  就这样,办公室只剩下法克悠和吴梦洁了,她连呼吸都不敢太大声,又怕他听到她猛烈的心跳,他们很少有独处机会,总编似乎把她当病毒看,但她非得把握良机啊!

  “总编,请问这样可以吗?”每当她完稿时就得让他过目,由于档案太大、时间太赶,只好请他移步到她桌前,直接自她的电脑萤幕审视。

  法克悠走过去一看,点个头说:“还行。”

  虽然她长得不美、穿得不优,却有超强的设计感,老天爷居然对她这么公平,害他找不到借口嫌弃她,可惜啊可惜。他为自己的小心眼感到愧疚,却又忍不住暗骂她今天的打扮,她衣柜里除了黑色、灰色、蓝色,就没其他颜色了吗?他真想把自己的粉红衬衫分几件给她。

  正准备回自己位子,他却发现她眼神怪怪的,害他全身发毛,倒吸一口气问:“你干嘛用那种花痴的眼神看著我?”

  现在其他人都不在,他说她花痴不会被人瞪,可悲可叹,他想骂人还要被属下监督,这平凡女孩是给大家下了什么迷药?

  “没有啊,我只是很崇拜总编……”吴梦洁垂下视线,不知如何形容自己的情绪,这种贴近偶像的晕眩感,让她常常活在幻梦中。

  “你才认识我多久,有什么好崇拜的?”他坐回自己的椅子上,尽量和她拉开距离。

  该来的总是要来,既然天时地利人和都凑齐了,她告诉自己该是摊牌的时候了。“其实……我们很久以前就见过面了。”

  “喔?在杂志还是秀场?”从十八岁开始,为了咬牙自力更生,他曾当过几年兼职模特儿,吸引了大批粉丝为他成立后援会,现在仍有许多人哀求他复出,但他下定决心再也不以“美色事人”,要让大家看到他除了美貌也有脑袋,而且是最优质的脑袋!

  她直直凝视他,不想再闪躲。“我不只在杂志上看过你,还在学校看过你。”

  “学校?”他抬起头再次端详此女,没印象就是没印象,大众脸就是大众脸。他跟弟弟念的学校都一样,全都是优质学校,只是他没有弟弟那么爱念书,偏偏一些闲杂人等就爱拿这点做文章,活该让他们去嫉妒又羡慕,Who  cares?

  “嗯!我们是同一间高中的,当然你不认识我,但是……我对你的记忆非常深刻。”那时她参加的漫画社里有一堆BL同好,大家都以法克兄弟为上学最大意义,看到他们俊美成双的容颜、似有若无的情愫,就是至高无上的幸福。

  “等等,你不是小我四岁?怎么会跟我念同一所高中?”他记得高中时他是篮球校队,弟弟只会参加读书会,当时球场旁女生的尖叫声有如杀猪,该不会这女孩也有份吧?

  “念书时我跳级了好几次,所以我跟你同时高中毕业。”她没别的兴趣,除了悠游书本,就是画图自娱,但爸妈认为画图不能当饭吃,她必须用好成绩来证明自己,否则那些漫画可能就要被烧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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