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探进屋内,照映在床上喃喃地似乎在说着梦话的人儿脸上。
“铃——”
床边闹铃蓦然惊天动地的响了起来,吓得原本沉睡的白妍理猛然从床上跳了起来,一时之间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直到她的目光循音看到床边的闹钟后,她才有气无力的伸手将闹钟按停,然后重新倒回床铺上。
她还不习惯这个机械式的新闹钟,因为以前住在家里的时候,都是妈妈叫她起床的。
妈妈……她会幸福吧?陈叔叔应该可以给她幸福吧?少了她这个重心在妈妈身边让她忙得团团转,她应该有时间可以关心自己和陈叔叔才对吧?
她希望妈妈能够获得幸福,自从爸爸在她三岁时因车祸突然过世之后,妈妈四处帮佣、任管家,含辛茹苦的养育她长大,从未考虑过自己的幸福。
好不容易,她终于长大可以自食其力,她绝对不能再耽误妈妈和默默守在她身旁等了她十年的陈叔叔的幸福,所以她才会不顾妈妈的反对,迳自找了一个离家很远的工作,一个人北上工作。
老实说,一个人是有点寂寞,但是只要一想到这是为了妈妈的幸福,她就能够忍受。
“叩叩。”
房门突然传来两声敲门声,随后响起的是室友张惠君的声音。
“妍理,你起床了吗?”
“起来了。”
她从床上坐起来回应,惠君立刻推门而入。
张惠君是一个很随和的好人,跟她一样是从南部到北部工作的小孩,只不过她上台北已经有三年多了,所以早习惯台北的生活,也变得像个台北人,总是穿得漂漂亮亮,化着漂漂亮亮的妆容,时常在下班后玩到半夜才回家,半夜才睡觉。
“你今天要去应征对不对?”惠君问道。
“对。”她点头。
惠君点点头,然后走上前,握着拳头拿了一个东西给她,“这个给你。”
她怀疑的看了室友一眼,低头察看她放到自己手上的东西,只见一张写着大吉的签纸蓦然出现在她手上,她不解的抬头看她。
“昨天我到行天宫拜拜,顺便帮你求了个签,是大吉喔,可是昨晚太晚回来了,忘了给你。”惠君咧嘴道。
“谢谢你,惠君。”白妍理感动不已。
“不客气,祝你今天应征顺利。”她挥挥手,跟来时一样突然的转身往房门外走去。
“有你这张大吉,我想一定会很顺利的。”她在室友身后大声的对她说。
惠君蓦然停下脚步,以一脸奇怪的表情回头看她,“妍理。”
“嗯?”她微笑的看着她。
“那张大吉,我帮你求的是恋爱耶。”
“嗄?”
*
恋爱?惠君一定是在跟她开玩笑,这张大吉求的肯定是事业,而不是恋爱,因为她被录取了,在一群学历比她高、穿着比她时尚,看起来又比她能干的竞争者中雀屏中选,而且当天便开始工作,踏实得让她想不信都不行。
在离开上一个历时三个月,一点也不适合她的推销人员工作后,她终于找到一份适合她的文书工作,虽然薪水不到三万块,也不会有额外的业绩奖金,但是静态的文书处理果然比较适合她,而且她上司还称赞她写的字很漂亮。
她想,这份工作应该可以做很久才对,而这都得感谢惠君替她求了这张签。
看着手中大吉的签纸,她拿出皮包里的手机,打电话给室友。
“惠君,是我妍理,你下班了吗?我想请你吃饭。”电话一接通,她立刻兴高采烈的对她说。
“干么没事突然要请我吃饭?”惠君问道。
“因为我被录取了!”她兴奋的公布。
“你这么快就知道了?对方刚刚打电话通知你的吗?”
“不是,应征现场就通知了,而且是从今天开始上班,我刚刚才下班。”
“你去应征什么烂公司呀,一录取就要走马上任?”惠君问。
“一间小贸易公司,我接的是人事和总务,原本做这个工作的小姐在生产后突然决定辞职不做了,所以有些工作积了些时候需要马上处理,所以……”
“好了。”惠君打断她,“总之你找到工作要请我吃饭对不对?”
“对。”
“好,那我们就约在幸福咖啡店吧,半个小时后见可以吗?”
“可以。”
“待会儿见。”惠君说完即挂断电话。
白妍理微笑着将手机收回皮包内,然后跳上她要搭的公车。
有时候真的很羡慕惠君快捷果断的行事风格与个性,如果自己有她一半的果断,也许妈妈和陈叔叔早在几年前就已经被她送作堆了,不过正所谓亡羊补牢犹未晚矣,她希望少了她这个大灯泡杵在他们身边,他们俩能够早点捎来结婚的喜讯,如果这样再不行的话,就叫他们上台北来,再带他们到幸福咖啡店走走好了,哈哈。
第一次从惠君那里听见幸福咖啡店的传说时,她只觉得有趣便跟她去了一次,没想到却从此恋上了那里的温馨气氛及美味餐饮。
不过她没有太多钱,所以只能一个月偶尔去享受个一、两次,不像觊觎幸福传说能降临在自己身上的惠君,三天两头都窝在那里。
幸福呀,没有人不希望自己能够得到幸福,只是现在的她比起期待幸福,更希望工作能够顺利稳定,还有妈妈和陈叔叔能够有情人终成眷属。
不知道由她这个做女儿的常去幸福咖啡店当座上客,是否能将那里的幸福氛围传达给妈妈?
走下公车,弯进巷子里,白妍理愉快的朝幸福咖啡店走去,没想到惨事却发生了——幸福咖啡店竟然公休
怎么会这样?幸福咖啡店不是全年无休吗?她呆若木鸡的站在紧闭的咖啡店门前恍神了好一会儿,这才蓦然回过神来,想到要打电话给惠君,叫她不要来了。只是她电话才刚从皮包里拿出来,就听见室友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伤脑筋,我竟然忘了今天是幸福咖啡店的公休日。”
“现在怎么办?”她迅速的回头看向室友,以一脸失望又苦恼的表情问道。
“怎么办?当然是换地方喽!”惠君一点也不可惜的样子,反而还很高兴,“我刚才接到一个朋友的电话,听说蓝夜今晚会有一场真理乐团的Live表演,我们就到那里去吧。”她兴奋的说。
“蓝夜?”白妍理眨了眨眼。
“一间Live PUB。”
“Live PUB?”她更茫然了。
“总之跟我走就没错了,姊姊我带你去见世面,了解一下台北多采多姿的夜生活。”见她一脸迷惑不解的表情,惠君决定直接拉她去,因为这比用讲的快。
白妍理愣愣的被她拉着走。
“夜生活?可是我明天还要上班……”她终于回神犹豫的开口,却被惠君打断。
“放心,不会让你太晚回家啦,Live表演从十点半开始,十二点就会结束。如果你觉得不好听,想在半途离开也没有人会阻拦你的,不过相信我,你一定会迷上它的,今晚到蓝夜表演的Band简直帅到不行,尤其是他们的团长吉他手少爷,那个男人简直就是极品中的极品,帅呆了!”
“惠君,你不是已经有男朋友了吗?”看她一脸迷醉、爱慕的表情,白妍理疑惑的问。
“是呀。”
“那你……”
“怎么还会对别的男人流口水?”惠君看着她挑眉道。
白妍理点点头,随即又露出一脸不好意思的表情向她道歉,“对不起。”她不应该管这么多的。
惠君不在意的挥了挥手,“有没有男朋友和欣赏一个大帅哥是绝对没有冲突的两回事,尤其那个大帅哥又是个和自己分属在两个不同世界,永远不可能会有交集的人,懂吗?”
白妍理摇摇头,她不懂,有了喜欢的人之后,怎么可能又喜欢上另一个人呢?
惠君轻叹一口气,“简单说,我欣赏他、喜欢他的感觉就像在崇拜一个大明星的感觉,懂吗?就像布莱得彼特虽然跟我们一样生活在地球上,却和我们是两个不同世界的人一样,懂吗?”
白妍理呆呆的看了她一会儿,才恍然大悟的用力点头,这样说她就懂了,简而言之就是明星与歌迷之间的关系就对了,害她差点误会。
不过话说回来——
“他们是明星吗?有上过电视、出过唱片吗?”她好奇的问道,因为她从未近距离的看过真正的明星。
“没有。”
白妍理顿时失望的垂下肩膀。
“你不要这么失望,虽然现在还没有,但是不久后肯定会有,我听说已经有唱片公司找他们出唱片了。”
“真的吗?”她睁大双眼。
“不知道,听说的啦。不过等你看过他们的表演之后,你就会知道要见到他们出道绝对是件指日可待的事情。”惠君认真的对她说。
看她这么信誓旦旦,白妍理突然对今晚的Live表演充满了期待。
虽然她没去过PUB,也没听过现场演唱会,更没有崇拜的乐团或是明星,但是对于一个从默默无闻到未来可能会成为大明星的乐团,她是充满了期待与参与感。因为他们未来如果真的成名,她可以告诉别人说她在他们未出道前,就在PUB看过他们的现场表演了,并且从那时候就知道他们一定会成名。
哇,这种参与感光是用想的就令人觉得兴奋。
“惠君,那个乐团叫什么名字?”她问。
“真理。”
“真理?”她一定要好好记住这个名字——真理乐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