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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野佳人 第一章
作者:吉儿·柏奈特
  一二八零年  威尔斯边境

  传说由这里诞生。

  而这是有迹可循的:从高山上往下望,每一座山都有着各式各样的怪异形状,有的像是亚瑟王的皇冠,有的像是恶魔巨大的手掌,有的甚至像是上帝的侧脸;在乡间可以看到由石头围成的古老圆圈,没有人知道它们是怎么出现的,督伊德教徒(译注:督伊德教为原居于英伦群岛的塞尔特人信奉之古老宗教)曾在那里徘徊,而似乎想将枝桠攀上云霄的老橡树底下,相传就是妖精埋藏财宝的地方。

  有时候当狂风从山顶吹落,林木会发出像是歌唱般的声响,星星由苍穹直落而下,而人们的生命可能在一夜之间便不知不觉地被改变了。

  假如你从那座被称为帝那山的高山上往下看,沉静的莱迪村看起来不过像是由蜿蜒小径串连成的一堆茅草屋顶,偶尔间缀着彩色的点点花园,或是较大的方块状农地。

  这就是威尔斯。

  坐落在那里的天然小村被丘陵和暗无天日的茂密丛林所包围,上方则是一座高原,高原上的蓝色巨石圈自每个人有记忆起,便已经耸立在这座山谷之中了。

  如果迷信的村民们不小心抬起头,看见一位少女走向那座阴森森的巨石圈,他们会在胸口划个十字,并喃喃念着所有圣者的名讳,因为相传那地方正是“野”黛琳施行邪恶巫术的地方。

  你知道她能像女巫召唤出月亮一样,得到治疗的力量吗?没错,她办得到,虽然她宣称那是石头的力量,但他们——那些村民们——知道真相:是因为邪恶的力量,跟她一样的邪恶。

  有些村民恐吓着要朝她扔石头,他们试图排除跟自己不同的一切事物。

  其他人没有发出威胁,而是直接把石头丢出去。

  每当这个名叫黛琳的女孩望向出现于溪水或是森林中清澈的池水里的倒影时,总会看到自己的右眼下方有一个星形的小疤;被锐利的石头击中所造成的、深深嵌进肌肤中的疤痕,并不只是一道白色的痕迹而已。

  她和森林里的动物交谈,因为动物不会只为了自己高兴而伤害他人;只有在为了保护幼畜或者被逼入绝境、生命遭到威胁时,它们才会发动攻击。

  她避开莱迪村,居住在布洛肯森林深处;在那里,昏暗的夏夜有萤火虫恣意地飞舞,清风吹过林梢会让树木发出哀叹的声音,而昆虫的大声鸣唱,则会把全世界都吓跑。

  随着时间的流逝,野黛琳变成当地歌谣的一部分。村人们宣称她会在无月的夜里潜行,来窃取他们的灵魂;要是麦子比平常更晚成熟,他们会说那是因为她走过这片田野:你知道的,她有像动物一般的蹄,恶魔也是这样。

  这个拥有如此纯真灵魂的女孩,只要一眼,就可以明白深藏在他们内心深处的恶意;对他们而言,了解她,不如编造故事和散播谣言,那来得容易多了。

  一些村里的小孩曾往冬天的暗夜里,用恐怖的床边故事吓唬更小的孩子:

  要是她在满月时看着你,你就会变成一尊石像;要是在路上遇到她高大的影子,你就会变成一只小鸟,注定要永远追逐着太阳;而她邪恶的吻,则会让你变成一只蟾蜍。

  有时候孩子们会编造残酷的歌曲,一边在森林边缘唱着,一边丢掷树枝和石头。“小心黛琳!”他们会这样大叫着。“快跑!快跑!跑慢了就会完蛋!”

  她是恶魔的孩子!

  撒旦的女儿!

  但是野黛琳并不是撒旦的女儿,如果是,她就有父亲了。

  她的母亲是安妮,那位督伊德女人莱蒂的女儿,也是一位凡夫俗子无法征服的狂野美女——虽然有很多人尝试过。有一天,安妮突然失踪了。

  传说有一名身着黄金甲胄的神秘骑士,骑着一匹尾巴和鬃毛的颜色比冥河的水更黑的白色骏马,从威尔斯山区一处隐藏的洞穴里出来。当看到美丽的安妮时,他勒住缰绳绳,马匹直立了起来,两只前脚抗议地在空中踢着,但那名骑士只是弯下腰,并朝她伸出手去。

  她镇定地握住他的手,跟着他一起骑向阴暗的高山里,过了几个月后,才独自怀着身孕回家来。

  在黛琳来到这个世上的同一天,她的母亲安妮也离开了人世,跟她一起长眠的还有黛琳渴望知道的秘密:她父亲的身分。

  威尔斯  布洛肯要塞

  费洛杰爵士(译注:费FitzAlan,此姓有“庶出”之意,意为Alan亚伦此人的私生子孙。)遵照国王的命令来到威尔斯边界。这是他今天并不喜欢的一份荣耀,原因是洛杰有一个缺点:他喜欢女人,错误的女人,而他昨晚跟其中一位在床上消磨了太久的时间。

  今天他有职责:勘察这处由爱德华国王亲自选定、将用来建造南威尔斯边境最新一座城堡的预定地;洛杰同时也被赋予监督工程进度的特别荣耀,而且一旦完工,这座城堡便归他所有。

  但这时候,除了能安抚头痛的枕头,他什么也不想要。

  武装的几名随从骑着马,紧跟在他背后,其中一人举着象徵他的旗帜。旗子在狂风中一次又一次地发出恼人的声响,就像在战争中断裂的钉头锤最后所发出的声音一样地巨大。

  旗帜拍动的声音,让他的眼睛阵阵地抽痛,先前因睡眠不足所导致的头痛,更因为坐骑的马具上挂着的长串金色铃铛而加剧。持续发出沉闷声响的铃铛,不仅仅是恼人的皇家饰品,实际上还有一项作用:告诉每个长了耳朵的人,他是奉爱德华国王的命令前来。

  铃!铃!铃!

  大家好!我是费洛杰爵士,我替国王做事。

  铃!铃!铃!

  爱德华国王想建造另一座边境城堡!

  去死!去死!去死!

  洛杰爵士想要换一个头!

  他拉住缰绳,让马停下来,身体前倾想摸摸坐骑,却差点自马鞍上滑了下去,只得迅速将腿钩住鞍头。

  他低下头呻吟着。

  我看起来一定像极了王后身边的侍女。

  他将脚放回马镫,再次坐好,然后检视着马鞍;这时候,卡罗特伯爵刚被封为骑士的儿子,雷拓宾爵士骑近身边。

  洛杰迅速瞥了他一眼。

  拓宾习惯性地在说话以前,在鞍座上将身体挺直——这让洛杰很想揍他一拳——脸上带着会随着年龄及经验而圆融的易怒神情。“你打算将你的每一个随从撞到这该死的地上,爵爷,或者只是针对我?”

  “你?”洛杰大笑,虽然不是故意的,但笑声很快就中断了。他坐回不牢靠的鞍座,并将缰绳放到腿上。“我为什么会想对你做出这种事?”

  “伊丽是我姊姊。”

  “这是血缘上的偶发不幸,我不会因此而责怪她。”

  “老天,你真是一个混蛋!”

  “没错,”洛杰不以为意地说。“我父亲把我训练得不错。”他拨弄着缰绳,漫不经心地将一只手放在鞍头上,倾身靠近那名黑发的年轻骑士。“他也教我该怎么样应付说话常常不经脑袋的年轻人。另外说到混蛋,拓宾,”他故意加了一句,并当拓宾朝他皱眉时大笑出声。“我现在关心的是我的屁股(译注:”混蛋”ass亦可做“臀部”解),必须努力不让它掉下马鞍。”

  拓宾一脸迷惑,脸上同时混杂着恼怒和困惑的表情。要捉弄小伙子实在太简单了,要不是洛杰得费心坐稳,会很乐意继续玩。他调整一下坐姿,喃喃道:“这该死的马鞍像是涂了鹅油一样的滑。”

  拓宾发出一个呛到的声音,突然把头转开。

  洛杰看了他一会儿。“你觉得这很好玩?”

  拓宾依然看着远方的山,没有回答他。

  “嘿,麦威伯爵是我的朋友,他要我训练你,所以我们这两年注定要被困在一起。在这期间,我都是你的领主。”

  年轻的骑士转过身来,傲慢显然仍多过于智慧:那个白痴还在笑。“是的,爵爷。”

  “因此你当然不会笨到想要嘲笑我。”

  “不会的,爵爷。”

  “那么,什么事该死的这么好笑?”

  “如果我没记错,今天早上阿空才帮你的马鞍用油去擦亮。”

  “嗯。”洛杰点点头。他得到他要的答案了:阿空是麦威的妻子可琳的小跟班,他是个心地善良的男孩,但也很会制造灾难,而且频率就跟兔子的生产一样多。

  “我敢打赌他真的用了鹅油,”拓宾脸上还是挂着那个傻笑。“你要我回康洛斯堡去教训他吗?”

  “不用,”洛杰下了马。“要是我处罚了那个小鬼,可琳夫人和麦威爵爷都不会放过我的。他的出发点一定是好的,只不过有点过了头。”洛杰看了看地面,抓起一把草,用它开始擦拭马鞍。

  “对,爵爷,他通常都是这样的。”

  “只希望他的好意将来不让我们其中之一——甚或全部的人——都卷入灾难就好了。”洛杰完成了将草和泥土涂抹在自己最好的马鞍上的工作。”希望这些泥巴有用,否则我很可能会像个醉汉一样倒在马路中间。”他拍拍手套。“那真不是一种体面的姿势,尤其这个骑士正在执行国王的命令。”他骑上马。

  拓宾静了一会儿,等洛杰上马。“爵爷?”

  “嗯?”

  “关于伊丽——”

  洛杰举起手,阻止他说下去。“现在别提这件事,”当马匹抬起前脚开始前进时,他拉住缰绳。”以后也不许提,我不打算和你或其他任何人讨论伊丽的事。留在这里等其他人。”他策马走下绿意盎然的丘陵,将拓宾和其他人抛在后面。

  他辛苦地骑过低矮的丘陵,该死的御赐铃铛还是让人咬牙切齿地响闹着;最后他一边诅咒,一边将那串铃铛从马具上扯下来,像扔苹果核一样丢到高大的草丛里。那串价值不斐的财宝将就这样躺在草丛中,静待有缘人来发现。

  但洛杰并不在乎它有多值钱。他已经靠自己赚得了一笔财富,而且他的牙齿也终于可以不再因为铃铛的声音而咬得快抽筋。谢天谢地。这阵突然的宁静,几乎可以媲美一夜安稳的睡眠——几乎。

  他伏低身体,让灰马加速,和御赐铃铛的距离愈来愈远。要是真正困扰他的事,也能像这样抛在脑后,他就真的是天底下最幸运的人了!拓宾的确说中了洛杰的心事,也看穿了他的故作姿态,即使他不愿意承认。

  伊丽结束了他们之间的关系。

  她是洛杰除了母亲和妹妹之外,第一个爱上的女人,而且自从十五岁就开始了。当他在十二日节前夕的宴会上第一眼看到美丽的雷伊丽,他就想要她了,而那年他俩也双双被选为十二日节的节庆国王和王后。

  选上那块夹有豆子的蛋糕是因为运气吗?他认为,那更像是命运。

  但父亲嘲笑他的这个想法,并叫他傻瓜,不准他订婚。整整两年的时间,洛杰试过所有的方法,都无法让费伯爵同意独子和雷伯特伯爵的女儿订亲。

  雷伊丽跟另一个男人订婚的那一天起,洛杰便拒绝再跟父亲说话。而在她结婚的当天,他也启程离开英国到法国旅行,因而认识了一位朋友:鲍麦威。

  费桑迪伯爵和洛杰彼此避不见面已经很多年,他只在确定父亲不在家时,才会回家探视母亲和妹妹。

  因此今天他拼命地骑马,竭力想甩掉自己心中的恶魔。一人一骑飞也似地冲上山,背后一群随从也用同样震耳欲聋的步伐跟随而来。马蹄下的大地震动着,宛如战争前让大家为之动摇的战鼓。

  而这也是让洛杰觉得亲切的声音。不是铃铛所发出的、宫廷小丑翻筋斗的愚蠢叮当声,而是象徵着力量与自由的更低沉的撞击声。

  他加快速度,差点又滑了下来,因此他夹紧双腿,压低足踝,专心于不让自己自马鞍跌下。

  这天他穿的是重铠甲,不但增加了重量,也似乎将必须半站在马镫上的腿拉得更低。像是地牢里的刑具把他往下拖。当他疲倦时,重铠甲变成了负担,但全副武装会更糟,那会累得像是背上挂了一头公牛。

  重铠甲之外套着一件象徵费家颜色的外衣:金色的回旋图案,下面是被第一个费家人所赢得的骑士纹章分成四等分的一片蓝色,纹章的图案是一只准备振翅高飞的黑鹰,图案中间被横割开来,是私生子的记号。

  第一个费家人是索斯伯爵亚隆的私生子,他靠着自身的机智和剑术赢得了头衔,并好运到娶了英国国王的妹妹,开始生下合法的男性继承人,世代的费家人都和皇家有着深厚的关系。

  洛杰很骄傲能穿着代表费家的颜色和纹章,但他将父亲的纹章图案作了修改:回旋的图案是颠倒的,这是激进的公开挑衅,用意在宣示他和费桑迪伯爵是不同的个体。

  洛杰的马匹加快了速度,这时他才发现因为想到父亲使得自己的身体因愤怒而绷紧,而可怜的马儿却以为他是在催促它加快速度。

  他旋即苦涩地开始嘲笑自己,想到父亲竟然还能让自己有任何感觉,是一件非常讽刺的事。他不想要轻视父亲,而是希望自己能不要有任何感觉,但是空气中的嘲弄笑声包围而下,直到风和距离将一切都吞灭,只留下声音中的苦涩。

  洛杰抬起头迎向冰冷的空气,似乎想证明自己并未因为疲倦和理智这些人性化的东西而变得软弱。

  不戴头盔在秋日的阳光中驰骋,让他能保持清醒。

  然而不戴头盔在无法纪的威尔斯边境骑乘,同样也是个危险的举动,而他父亲是绝不会做这种事的。所以洛杰要做。

  一个骑马的人影,像石雕一样静立在西边的地平线上。马和骑士都没有动,但穿透白云的阳光,让骑士的黑发和相同颜色的马鬃闪耀出光芒。

  骑士举起一只手遮挡太阳的耀眼光芒,看着费洛杰爵士和他的坐骑驰过威尔斯的山区。当洛杰下山,骑入位于黑山南岭和布洛肯森林北缘的布洛肯村落时,红色的头发像铜币一样闪闪发光。

  你擅自取走不属于你的东西,费洛杰,现在我要你为此付出生命的代价。我会看着你死。

  但骑士并没有尾随他而去,依然只骑着马停留在这座可以从山脚看到海洋的山顶上。而当洛杰变成一个小小的模糊黑点时,骑士朝天挥拳,然后大笑出声。

  村里一群男孩为了消遣,用石头砸伤了一只雉鸡。当时黛琳外出到农田附近采集草药,在听到男孩们的笑声并看到一块石头落下时,她躲到树丛的后面,深怕那石头是冲着自己来的。

  然后她看到他们的攻击目标,便抓起一把枯叶和青苔混合着泥巴抹到头发和整个脸上,然后像是被人割断舌头似地尖叫,挥舞双手跳出树丛。

  那群顽劣的男孩轰然而散,留下侧躺在尘土中的雉鸡。她将那可怜的东西放到柳条篮里带回家,并花了昨天一整个白天和晚上照料它的伤势。

  现在雉鸡躺在小屋温暖角落里的马槽中、用乾草和软苔做成的床上,长长的尾羽挂在马槽的尾端,染有森林中一切缤纷色彩的羽毛十分地精巧华丽。

  这些上天赐与、意在保护鸟儿的璀璨羽毛并没有发挥作用:雉鸡的长尾羽看起来十分完美,但它伤痕累累的身体则不然。

  她将两只手指放在鸟儿胸口苍白羽毛上的斑驳血渍旁,心跳的速度十分微弱而缓慢,她几乎可以感觉到生命正随着每一次心跳在消失中。

  她习惯性将手伸向挂在腰带后面的那袋石头寻求帮助,但它并不在那里。

  她转过身,环视房间,瞥过每天早上坐在老旧圆桌、像是要来享用大餐的松鼠,瞥过站在角落、大口咀嚼着一捆沼泽金盏草,头上还有一只苍鹰歇息的毛猪,瞥过在窗台上唱着嘹亮歌声的棕色麻雀和野鸽子。

  她抓起莱蒂外婆送的也是最好的一块蜜蜡蜡烛,走过一堆柳条笼子,一只白头貂从顶端的笼子伸出前脚,淘气地抓住她的裙摆。

  “住手,”她转身将裙子从它锐利的爪子里扯出来。”我现在没有时间玩。”

  她迅速走过房间,小猪唧唧哼哼跟在她脚后,老鹰则发出叫声,在猪背上前后摇晃,做出威胁的举动。“回去吃东西,小猪,我没有东西陪你:安静一点,老鹰,你的兄弟雉鸡现在需要我。”

  她点燃勉强黏在蜡烛上的烛芯,用手围着以免烛火熄灭,接着走进一个天花板上低矮的橡树梁柱倾斜到硬土地上的小房间。

  这里是她睡觉的地方。一张用橡树枝粗糙架成的床,上面是用石楠草和野百里香填充成的床垫。

  那个红色皮袋就在床垫上面,她将袋子绑在腰带上,一边匆匆回到马槽边,再将瘫软的鸟儿轻轻地抱起。

  她走出小屋,转身冲过架在溪上的小石桥。冬天的大雨过后,溪水几乎涨到她的家旁,从窗户将水桶伸出去,就可以舀起一桶干净的清水;用这些清水洗的头发一个星期都还闪闪发亮。

  但现在是初秋,小溪也比较窄。她走下桥,踏上一条石头小径,然后停下来,发出尖锐的口哨声。

  过了一会儿,她的马昂首阔步地穿过树林,摇着头,使得长长的黑色鬃毛在风中翻扬着。它走到她面前停下来,像积雪一样静静地站着。她弹了一下手指,让它跪下来。

  “很好,马儿。”她爬上马跨坐,双手仍抱着垂死的雉鸡,接着拉上粗羊毛上衣的磨损边缘包住鸟儿,安全地放在腿间。

  她抓住坐骑光滑的长鬓毛,身体往前倾,脚跟压向马的肚皮。

  他们往山区的方向前进,离开安全的森林深处,走向如同蓝色巨人护卫般站在村落上方的巨石圈。

  这天下午稍晚的时候,洛杰骑上通往布洛肯山谷上方山脊的一座陡峭山头、正上方就是地图上标明国王所选的那块高原。

  从他所在山脊基部的绝佳视野,可以想见高原必然可以俯视下面的山谷、早秋的金色农地和东边蔓延数里的浓密森林。

  即使从高原之下的这里也可以了解到这样的城堡会有什么优势,他可以将边境的状况一览无遗。

  没人能否认爱德华国王对防御工事的计划了若指掌,这位国王的机智一向为人所称道。

  身为王子时,他便在全英国最强的战士之一——马赛门的保护下,学习战略,而爱德华也学得很好;几年之后,他用所学得的战略和一些自己的构想,击败了反叛父亲亨利三世的贵族。

  而这些背叛者是由他的老师马赛门率领的事实,更是对爱德华高超智慧的一大赞美。

  洛杰在马鞍上往后仰,注视着山脊。他听到拓宾骑近,那个年轻骑士自然会把国王的铃铛捡回来:铃!铃!铃!希望那该死的东西把那个傲慢小子的耳朵吵聋。

  拓宾来到他身边勒住缰绳,往上看着同样的地点,轻轻地吹了声口哨。

  洛杰点点头。“爱德华很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即使从这里看,已是非常的易守难攻。”他挺直身体,将铃铛递给洛杰。”这个是你掉了的东西。”

  他俩都很清楚他没有掉任何东西。

  “把那傻笑从你的俊脸上抹掉。”洛杰用一种应该会熔掉它们的目光,瞪着那串铃铛。”留着这串该死的东西,它快把我逼疯了。”

  拓宾微笑着从皮袋中拿出一条羊毛布把铃铛绑起来,紧紧捆住让人几乎听不到声音、才塞进袋子里。

  洛杰举手示意部队收近距离,准备爬上陡峭的山脊顶部,然后轻敲马刺,让坐骑开始在岩石间慢慢前进。

  当山势变得更加陡峭,跨下的坐骑偶尔会往下滑,从峭壁表面上踏落一些页岩和泥沙,肮脏的尘雾顺势滚下山。为了保持平衡,他低伏在马背上,可以看到山脊锯齿状的边缘就在前面。

  不远了,只差一臂之遥。

  过了一会儿,马匹踏上一大片高原,洛杰才吐出一口气,连自己都不知道刚刚憋住了呼吸。

  他勒住缰绳,专心观望着眼前的景致。

  一秒钟过后,他低声诅咒了两个字。

  这里是很完美的城堡预定地,只除了挡在中间的蓝色巨石圈。

  后面的拓宾爬了上来,按着他听到同样明显的静默。

  “天……”拓宾嘀咕着。”圣朱德为鉴,我们要怎样在这个上面建造一座城堡?”

  “我们先弄倒它们……”洛杰说,然后被眼角的某件东西分散了注意力,某个一闪而过的颜色。他急转过头,右手伸向佩剑。

  “那是什么?”

  “安静。”洛杰示意拓宾退后,然后抽出长剑,身体向前倾听着。

  巨石圈中传来一阵柔和的咕咕声,像是童年回忆中,每当靠近母亲的鸽舍时会听到的熟悉声音。

  一个女孩——不,她是个女人了,有着披散在背后、狂野、卷曲秀发的女人——跪在石圈中央的泥土上。

  她穿着农民的粗羊毛长袍,抬头向上,双手往两侧伸展,掌心朝上,仿佛在等待某些无价之宝——像是天赐的甘露,或是大天使的一根羽毛,会从天上掉到手心里。

  他在罗马看过和这个女人很相似的雕像:十字架下的马大拉和祈子的露丝,她们的脸上也有类似的急切表情,雕刻家将那种恳求与需要,写实地刻在石像的五官中,让他几乎可以感觉到这些雕像正在哭泣。

  她朝着天空看,而他盯着她,没有任何动作,像是石雕一样冻结在原地,即使他曾想要有所动作,可能也没有办法。

  某种神秘的力量让他停留在原地,好奇?崇敬?或是什么?他像研究一根骨头或是基督寿衣的一角一样地研究着她,仿佛无法相信摆在眼前的事物。

  然后他才注意到她膝边的鸟,它看起来似乎已经断气了。那是一只公雉鸡,璀璨的尾羽散落在红土上。

  她是为了它祈祷吗?

  要是他发现一只死掉的雉鸡,一定会烤来吃,而不会为了它的灵魂而祈祷,仿佛动物也有灵魂。

  咕咕声又出现了,那不是她发出来的,而是那只雉鸡。刹那间它突然转身跳了起来,并开始轻啄翅膀,像是它刚刚正在啄食小虫,而非从鬼门关走了一趟回来。

  女孩放下手臂,拾起散落在地面的石头,塞回绑在腰间的红色袋子,接着拍拍手站起来,又弯下腰摸摸雉鸡的背。

  那只鸟抬起头,显然一点也不害怕地看着她,然后迅速冲向树丛里。

  锐利的口哨声划破空气,一匹马快步跑进石圈中,摇晃着昂扬的头,停在女孩面前。

  洛杰的下巴掉了下来。天杀的!他已经有五年没见过那匹马了。

  他得看第二、第三次,才敢相信自己因疲累而朦胧的眼睛,那是麦威伯爵珍贵的阿拉伯马。在上一次十字军战役中,一位心怀感激的苏丹致赠的礼物,也是洛杰愿意出卖自己灵魂来交换的同一匹马。

  五年前马匹被偷时,他曾追着它和骑走它的混蛋越过葛莱摩森林,差点在企图追拿他们时摔断了脖子。而现在,它竟然站在他眼前不到几尺的地方。

  他将剑插回剑鞘中,这时他手下爬上山脊靠近的声音传了过来,马具碰撞和交谈的声音打断了整片静默。

  他看见那个女子抽口气,震惊地看着他。

  刹那间只有一片阴森紧张的沉默,像是接下来会发生某些改变人一生的事件。接着,在他能眨眼前,她已冲过去抓住阿拉伯马光滑的黑色鬃毛,旋身攀上马背。

  “留在这里!”洛杰命令着手下。

  她已策马消失在山的另一头。

  “怎么了?你要去哪里?”拓宾大叫。

  “我下了命令,留在这里!”洛杰一边大叫,一边已经跟着那个女孩离去。他不需要拓宾那个白痴嫩小子的帮助,除了自己以外,也不需要回答这里其他任何人的问题。

  女孩和马抄了一条崎岖的小径下山。他骑到山的尽头,然后催促坐骑跟着他们下去。这一次,当马匹滑下山时,他发着誓,他会逮到这个骑士:一个女人。

  天哪!这个偷马贼是个天杀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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