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作家列表 -> 夏乔恩 -> 兼职女主角
加入收藏 - 返回作品目录
兼职女主角 第5章(2)
作者:夏乔恩
  几乎是踏上阶梯的那一瞬间,他的眼里就只看得到她,但是他知道她不会接受这种理由。

  依她爱钱的程度,恐怕凡是阻碍她赚钱的人事物,都会被她当作是敌人。

  自从和婆婆妈妈们冰释误解后,她的时间几乎都奉献给了妇幼协会,又是办活动又是上课的,她几乎成了乡里间最红的人物。

  活动中心的公布栏上,不时有她开班授课的消息。

  但是根据婆婆妈妈们私下透露出来的口风,实际课程内容跟公布栏上所张贴出来的课名,可以说是风马牛不相干。

  所谓的插花课,教的其实是驻颜美容及化妆,而拼布课则是探讨两性心理以及驭夫术,至于瑜伽课,自然上的就是防身术。

  眼看婆婆妈妈对各项课程内容赞不绝口,就只有对舞蹈课的内容三缄其口,他不禁有些好奇,那小女人到底还藏了什么本领?

  于是趁着今日提早下班,他特地来活动中心观察观察,谁知道这一观察,却差点让他喷鼻血!

  原来这小女人所开设的舞蹈课,竟然是带着保守的婆婆妈妈们大跳艳舞!

  脑海里不禁又浮现她性感的模样,他用力甩头,逼自己保持冷静。

  「下来,我们一起去吃晚餐。」他迈开脚步朝舞台走了过去。

  「不要!」她一口拒绝,然后想也不想的从角落的包包里拿出手机,打算请婆婆妈妈们回来继续上课,可惜她才掀开手机盖,舞台下又传来噪音。

  「你最近太忙了。」

  「既然知道我很忙,那你可以放下鞋子,自动滚了。」挥挥手,她根本懒得理他。

  「我们是未婚夫妻。」他皱眉提醒她。

  「那又怎么样?不过是名义上的。」她轻哼,刻意不去回想这一个月来他看着她的眼神有多认真,尤其是喜宴那晚,他那真心诚意的神情,又是多么的让她心颤。

  他说,他对张太太说的都是真的。

  他说,她是他遇过最美好的女人,这辈子,他都不会放她走——

  骗人!

  她才不会当真,更不会上当呢!

  她从来就没忘记他不喜欢她的事实。

  他一定是为了让她生气,看她出糗,才会自愿扮演她的未婚夫,就像上次在桃源仙谷时,他恶意在议员面前戏弄她一样。

  「不管是不是名义上的,看在我这么尽心尽力配合你演戏的分上,你至少应该留点时间给我,或是偶尔给我一个热情的拥抱。」自从她展开工作的「第二春」后,他们碰面的时间便大大减少了。

  若不是这段时间内,她为了确认梁太太的女婿是否就逮,他甚至怀疑,她会直接忘记这世上还有他这一号人物。

  「热情的拥抱?你吃错药了是不是?」花琴染以为自己听错了,放下手机,她皱眉往舞台下方瞪去,谁知却扑了空。

  咦,人呢?

  「当然,如果你愿意给我一个热吻的话,我会更高兴。」

  低沈的嗓音蓦地出现在耳畔。

  寒毛一竖,她几乎是反射性的往后退了一大步。

  捣着发麻的耳朵,她不敢置信的瞪着那凭空出现在舞台上的男人。「你、你、你什么时候上来的?你要做什么?」

  「你说呢?」勾起一抹危险的笑弧,他朝她伸出了手臂。

  「你不要过来!」跛着脚,她惊险的躲到了三角钢琴后头,少了一只高跟鞋,让她的行动显得迟钝而缓慢。

  「你太任性了。」沿着钢琴的边缘,他一步一步的朝她接近,从容不迫的表情让他看起来,又优雅又危险。

  「你管我!」可恶!他竟然骂她?

  瞠大眼,她本想回骂他,但在他的眼神注视下,她却紧张得连路都走不好,低咒一声,她索性脱下另一只高跟鞋。

  「说得好,我的确是该好好的管管你了,除此之外,我还要教会你,一个人若是过河拆桥会有什么下场。」几乎是话才说完的瞬间,他也转了个方向,并朝她伸出右手。

  惊呼一声,她连忙往另一个方向跑。

  「过河拆桥?我哪有!」啊!好险好险,差点被抓到了。

  「没有吗?那是谁为了挽救形象,在一个月前拉着我到处演戏,又是谁在成功挽救形象后,马上就顶着『局长未婚妻』的名号到处开班授课,并把自己的未婚夫撇在一旁,甩都不甩?要不是乡镇里的婆婆妈妈们每天都还见得到你,我还以为我被『逃婚』了呢!」

  他讽刺的语气让她有些心虚。

  「不过就是借你头衔用一下,干么那么小气?了不起我请你吃饭嘛!」

  「不。」

  「不?」她愣了下。「难不成你是想跟我讨分红?」不!他想都别想!她这个人什么话都好说,就只有钱不给分!

  「我在意的并不是钱。」深邃的黑眸深处,闪过一抹诡光。

  「那你是想怎样?」

  「很简单,第一,现在马上陪我吃晚餐,第二,每天和我约会一小时,第三,不准再说我们只是『名义』上的未婚夫妻,第四——」

  「还有第四?」她忍不住皱眉。「要求这么多,你以为你是在抢劫啊?还有,我为什么非得每天和你约会一小时?你搞清楚,我们只是『名义』上的未婚夫妻,就算你确实帮了我不少忙又怎样?名义就是名义,永远都不会变成真的!」她根本是在老虎嘴上捋须了。

  「搞不清楚状况的应该是你。」他忽然停下脚步。

  站在钢琴的后方,舞台的灯光将他的身影拉得又长又远,模糊不清的表情,让他看起来完全像是另一个人。

  看着眼前有点熟悉,却又好像完全陌生的男人,她忽然觉得好不安,一种女性的直觉,让她忍不住微微的颤抖起来。

  「你这是什么意思?」她也停下脚步,就怕自己一不小心会自投罗网。

  「你有没有想过,当初我为什么会心甘情愿让你利用?」他看着她,明晦不定的眼神像是在暗示什么。

  「我何必要想,反正你一定没安好心眼!」她认定这个事实了。

  他皱起眉头。「你是这样想?」

  「要不然呢?」

  浓眉皱得更深。

  在他表露了这么多后,她竟然还是感觉不到他的真心?除了钱,她的眼里难道再容不下其他?

  「你太现实了!」刑天杞终于火大。

  「对!我是任性又现实,但那又怎么样!」她也跟着发火。「如果你这么讨厌我,那就不要帮我啊!帮了我,又埋怨我,你到底想怎样?」

  第一次,当他拐着弯暗骂她水性杨花、眼光不好时,她气得好想咬死他。

  这一次,当他明着骂她任性现实,她还是气得想咬死他,可在咬死他之前,她决定要先狠狠的痛扁他一顿!

  为什么她非得三番两次的受他污辱批评不可?她到底是哪里得罪他了?

  想也不想的,她立刻将手中的鞋子朝他扔了过去,可惜却被他轻松闪过。

  她不气馁,一看到脚边有张钢琴椅,便毫不犹豫的弯下腰。

  可几乎就在她握紧椅子,打算把它扛起的瞬间,原本好端端放在她眼前的钢琴,却忽然砰的一声,往左侧飞了过去。

  不、不会吧?

  钢琴长翅膀飞走了?

  「你问我想怎样?」

  几乎是低沈嗓音自头顶落下的那一瞬间,花琴染的心跳也跟着冻结了。

  头皮发麻的同时,她的下巴也被人迅速抬起,下一瞬间,她被迫对上一双危险至极的黑眸。

  「如果你这么想知道,我现在就老实的告诉你。」

  光影错乱中,她仿佛看见一头黑豹朝她缓缓俯下头,那充满掠夺和危险的气息,让她几乎无法呼吸。

  「其实打从一开始,我就不想当什么『名义』上的未婚夫,因为我只想狠狠的把你抱在怀里,对你为所欲为!」随着话语的消失,一张灼热的唇也封缄红唇里来不及出口的惊呼。

  如果言语无法改变她对他的看法,那么他一点也不介意用行动直接表示!

  他再也不想保持冷静,再也不想彬彬有礼的和她客套,却换来她更多的误会。

  此时此刻,他只想顺从自己压抑许久的情感和欲望,用他强健的臂膀环住她纤细性感的腰身、用他全身每一条神经去感受她柔软芬芳的身躯。

  收紧臂膀,他将她的抗拒锁在怀里,再也不容许彼此之间存在丝毫的距离。

  「我爱你。」贴着她敏感的耳廓,他坦白吐出压抑许久的戚情,然后愉悦的发现,怀中的女人在瞬间停止了抵抗,并安静了下来。

  「我爱你,从第一眼,就无法自拔的爱上了你。」他继续说着,然后伴着每一个声音的落下,便在她柔软的樱唇上烙下一个专属于他的印记。

  他爱她,他要她属于他,他要她感受他的爱,他要她因他的爱而颤抖,就像现在这样!

  热吻,持续不断,然而就在欲望几乎要破柙、身体就要失去控制的瞬间,脑中残存的理智却还是让他用力拉开彼此的距离。

  绷着全身的肌肉,他几乎得握着拳头,才能阻止自己再将她拉回怀里。

  「我爱你,所以,不要再误会我了。」他只是想澄清误会,并不是真的想欺负她,所以他得放手。

  只是,他虽然勉强放开了手,但眼里无法错辨的惊猛欲望,却还是让人忍不住想颤抖。

  看着这样的他,花琴染连最简单的单音都发不出,更别说要实践几分钟前的决定——狠狠的痛扁他一顿。

  此刻,她的眼儿勾媚如丝,双颊如红花绋艳,一张被吻得红肿的樱唇吐不出任何骂人的话,只能不断喘着气,并不断的回想着,刚刚他是如何如何的让她意乱情迷,以及如何如何的让她失魂沈醉……

  等等!

  意乱情迷?失魂沈醉!

  花琴染蓦地惊醒了过来。

  捣着几乎要撞破胸口的心脏,她忍不住惊叫了一声,不敢相信自己竟然会对他产生这种「离谱」的感觉!

  他可是没经过她的同意,就轻薄了她耶!

  她应该赏他一巴掌,或是狠狠的咬他一口,又或者,她应该直接把他踹到舞台下。

  各式各样的报仇手法在脑子里不停打转,她几乎是一边咬着牙,一边想着该用什么方法才能为自己出口气,可谁知道这些方法根本就没有实现的机会。

  因为下一秒,当刑天杞弯下腰打算替她穿回鞋子的时候,她的身体竟然做出了连她这个主人都讶异的动作——

  她竟然慌张的闪避了他的接触,并咚咚咚的跑下了舞台。

  连鞋子都来不及讨,连一句咒骂都发不出来,她竟然就这么光着脚丫子,怀着她也不懂的慌乱情绪,头也不回的跑出了他的视线之外。

  她真不敢相信——

  她竟然逃跑了!
Copyright © 书拟人生 2024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本站收录小说的是网友上传!本站的所有社区话题、书库评论及本站所做之广告均属其个人行为,与本站立场无关!
执行时间:0.659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