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车轻晃出了御街,雍澜对着马车里的沈琅嬛笑道:“肚子饿不?说好要带你去东都外城吃羊肉李七儿的炙羊肉,不累的话,吃完我再带你在京中各处转转?”
充当马夫的近卫把马车里的话听得一清二楚,他们家爷平日最讨厌这种浪费时间的事,今儿个开窍了?娶了王妃,人果然不一样了。
马车经过东西大街,雍澜敲敲车顶,令车夫出城。
他从来没喜欢过那些亲王仪仗,能不带自然不带,像这回进宫给帝后敬茶也只带了几个随身亲卫和暗卫,足以保护他和沈琅嬛就是了。
沈琅嬛听到车夫吆喝和挥鞭的声音,感觉马车吱嘎的转了向。
“你太瘦了,应该多吃些,再长高长胖些,再者肚子里的孩子也需要营养。”雍澜揽着沈琅嬛,那纤细的腰肢他一个胳膊几乎就能环过来,这哪里像有孕的孕妇?
听雍澜这么说,沈琅嬛不由得半撒娇的道:“你担心的是我肚子里的孩子吧。”
“是你,我担心的是你。”
沈琅嬛只是笑了笑,掀起帘子,这时马车已经出了新宋门。
卫京有四个正门,当日沈琅嬛入京走的是南薰门,这新宋门外头有护龙河,壕沟内外皆种植绿柳,尤其此时初夏时节,放眼望去,绿柳成帘,十分宜人。
虽是城郊,但行人住家、酒社茶肆遍布,热闹不输城内。
雍澜见沈琅嬛不应,有些失落,很多话语涌上心头,却是什么都说不出来。
她这是还不信他吧?
沈琅嬛即便看着车外,仍被雍澜深情的凝视看得如芒在背,最后没办法,还是轻声说道:“我都嫁你了呀!”
“我很贪心,我想得到你的真心。”雍澜无意逼她,他有一生的时间焐熟她,把她变成他的!
他将沈琅嬛拉向自己,下一刻便吻了上去。
沈琅嬛也用双臂环住他,热烈的回应他,希望他能明白她那些还未能说出口的话……老实说,雍澜真不想放开怀抱的人儿,可马车已经停了下来,最后他还是轻轻的放开沈琅嬛。
她那被吻红了的小嘴有些不满的微翘。“你先下去,让我整理一下。”
雍澜替她将几绺被他弄乱的发丝挽到她耳边,“嗯,我到外面等你,不过……”他用力的闻了下外头的味道。“这味儿对你来说会不会太重?”
他现在才想到炙羊肉的味道浓郁,并不适合孕妇。
“好像不会。”沈琅嬛整理好,让雍澜扶着她下了车。
说真的,她什么不适感没有,这孩子,会不会乖巧过头了?从她知道自己怀胎开始就没找过她的麻烦。
她也会刻意注意那些有孕的妇女,多少都有些反应,嗜睡、倦怠、胃口不好,她却照吃照睡照常走动,难道她天赋异禀?
大白天的,身边是炉灶,四周是人声,长长的板凳,晃动的人影,炙羊肉的香气散在风中,人都馋了,就是吃这个气氛啊。
“如果哪里不对,一定要说。”
“我这样是不是不正常?”重生以来她一直勤加锻链身子,但是现在连她都开始怀疑自己哪里不正常了。
“回去我让大夫看看。”
为求小心谨慎,这回沈琅嬛点头了。
羊肉李七儿的铺面连个旗招也没有,一间小屋,但是那生意很好的热络劲,打老远就能闻到炙子上烤肉传出来的香味。
铺面不大,但除了老板和老板娘也请了好几个伙计,老板一见雍澜,抛下手里的事在围裙上抹了手,迎了出来,“雍郎君。”
看着和雍澜是相熟的。
“这位小娘子是?”虽然李七儿没能知道雍澜是什么人,可见他气度非凡,衣着品味考究,每回与他同行的也都不是普通人,因此对他特别的客气。
“我的新婚妻子,我昨日成的亲。”
李七儿激动了。“恭喜雍郎君,小的没那福气参加您的婚礼,在这里给您贺喜,今儿个就由小人请客,当作不成敬意的贺礼。”
“哪能让你破费,这不是李七儿你的炙羊肉太出名,我也想让内人尝尝,免得她说我吹牛。”
“多谢雍郎君捧场,夫人您往里面请,我李七儿的炙羊肉要是不好吃,绝对不收钱!”
李七儿也是个豪爽的人,打了包票后转头就吩咐他娘子切肉去了。
他们由伙计引进里面比较干净的隔间,烤肉基本上是没有座位的,因为烤肉是在炙子上面烤的,炙子是由一根根铁条钉成的圆板,下面烧着大块的松木或果木,不讲究些的就用劈柴,因为炙子高,顾客都是站着烤肉,也就没有座位这东西。
雍澜可没想过要让娇妻站着烤肉,他让伙计搬了两张高脚椅,解决了这问题。
撒了孜然粉的羊炙牛炙鹿炙鸡炙鸭炙鹅炙兔炙很快送来,切成薄片的肉由伙计在大碗里拌好佐料,加了酱油香菜料酒大量的香菜,交给顾客后再由顾客用长筷子平摊在炙子上烤。
切成丁的肉块则是以竹签子串上放在盘子里,供顾客放着烤,烤完拿起竹签就能就口。
虽然牛在大卫朝是重要的劳动力,官府下令禁止宰杀耕牛,可也因为官府的禁令,使牛成为肉中之珍,可你不让我吃,我偏要吃,百姓们总能找到法子,官府还真的只能睁只眼闭只眼,拿百姓们没办法。
因为每条之间有小缝,可以平均受热,烤着的肉带着果木的清香,卤肉屑掉进铁缝中,增加了炙烤的焦香,满屋子都是肉香。
来的顾客都是能吃的,吃一斤烤肉简单,两斤三斤的问题也不大,雍澜他们眼前的炙子由他负责烤,他还不停的给沈琅嬛挟肉,甚至在她的要求下向老板要了香菇、豇豆、藕片,在竹签上串成了色彩鲜艳的肉串。
肉汁中带着蔬菜的鲜甜,使得炙肉更加好吃,直到沈琅嬛说再吃下去非要积食不可了,雍澜才放弃喂食。
“下回咱们要是进宫见母后,也带些烤肉给她老人家尝尝,这么好吃的东西,不吃可惜了。”沈琅嬛想起深宫的宁皇后,虽然宫里头什么细致的吃食没有,但是烤肉不一样,皇宫里的人为了安全,绝对不会有人敢在宫里头烤肉吧。
“我还真没想过这个。”李七儿这里雍澜来过几次,还真没想过要带烤肉去给宁皇后吃。
沈琅嬛皱皱鼻子,俏皮的笑。“这就是儿子和儿媳的分别啊。”女儿可是贴心的小棉袄啊!
小俩口心满意足的归家了,雍澜又哪能真让李七儿请客,因为心情大好,打赏了不少银钱。
沈琅嬛不知道的是,之后李七儿把她串蔬菜解油腻的小法子模仿了去,老实说她就算知道也不在乎。
后来李七儿让上门的顾客按照自己的喜好串肉串,无肉不欢的就串纯肉串,喜欢蔬菜的就多串蔬菜,另外他也接受沈琅嬛的建议把炙子改成铁炉,虽然成本高了些,但一来增加了安全性,也降低了顾客动不动被烫伤的危险,二来可以增加座位,又因为客人有地方坐,会吃更多烤肉、酒食,以前吃两、三斤算多了,现在动辄来个三、五斤都没问题,一举数得。
李七儿的生意本来就不差,稍做改变后,客人如潮,生意越做越大,分号都开了好几家,也引起了许多店家的仿效,蔚为风潮。
这也是沈琅嬛当初没想到的。
她没想到的还不只这些,李七儿感激之余给沈琅嬛安了个长生牌位,每日三炷香不熄。
自然这些都是后话了。
夫妻俩从炙羊肉店出来,沈琅嬛见黄昏的夕阳美得让人心醉,彩霞布满天际,她吃得太饱,就这么坐上马车回府,不一会儿洗洗睡了非得积食,所以向雍澜提议走走散心,多少消耗些总是好的。
雍澜自然赞成,便让马车回府,只有几个丫头随从及暗卫跟随,他自然不会放弃握着沈琅嬛小手的机会,蜜里调油的踩着夕阳慢慢逛街。
下人见王爷和王妃的感情这般甜蜜,都发出会心的笑容。
“我记得官家给了我一间米粮铺,好像就在这附近,不如咱们顺路去瞧瞧?”既然顺道,她就想瞧瞧皇家铺子和民间商家开的铺子有什么不一样。
“你们姑娘家家的,爱逛的不都是些什么首饰珠宝铺子,怎么会逛粮食铺?那边有专人管着,不会有事的。”他名下也有不少产业,他管不了那许多,也是交给专门的人打理,每月帐房会把对好的帐送到他面前。
“那些珠宝金饰你还给得少吗?我每天轮着戴,可能十年都戴不完。”她打趣。
她没忘当初聘礼送到沈相府时,摆出的那些个首饰匣子,引起沈仙、沈绾和凤氏眼里忌妒和羡慕交织的贪婪。
“只要你喜欢,我只怕给的不够多。”
官家给的那间米粮铺很好找,也不用问人,偌大的门面,他们佯装成顾客,买了两升赤米,说是要回去煮红莲香饭,价钱和市井米铺相差无几,倒也算公平。
伙计没多问,他们这里来来去去的多是权贵家的厨房管事或是采买,像雍澜这样的夫妻虽然少见,倒也不是没有,勤快的秤了米,把人送走。
雍澜手里拿着那两升米走路倒也新鲜,“娘子真的要下厨烧饭?”
“到时候可别嫌难吃。”她也不推拒,眨眨眼,笑得俏皮又可爱。她虽然不敢自诩十八般武艺样样齐全,下厨还真难不倒她。
雍澜就是喜欢她这样的笑容,但煮饭……却是有些新奇了。“那为夫的晚上可是要空腹以待了。”
寻常夫妻不就是在三餐和琐碎的日常里过日子?看着不起眼又最实际不过,沈琅嬛没想过自己会煮饭给一个男人吃,这个男人还是她的相公,而她因为这样一个平凡的举动竟感到淡淡的幸福。
拥有幸福和对未来的期待,可笑吗?
并不,对她来说,琐碎平凡的日常才是幸福所在,华丽和虚荣不过是点缀而已。
上辈子爹娘把她往太子妃的路上培养,不让她沾阳春水,对他们来说那些生活日常就是粗鄙,因此当她后来成了雍佶的妻子,也未曾亲手煮过一顿饭。
她给雍澜一抹“那你就等着吧”的眼神,然后往人家铺子的檐廊下钻。
雍澜见状,也跟了上去。
“你真会煮那红莲香饭?”雍澜晃了晃手里的米,就是不交给那已经伸着胳膊到发酸了的随从。
“是也不是。”就算不会,也有厨娘可以问,嘻!
他挑眉。
她突然话锋一转,“你听过占城稻吗?”
雍满思索了片刻,这才把米袋交给随从,对方这才如释重负。
“我有个友人在南方任地方官,我听他提过,他因缘际会得了占城稻种二十石,再来便没有下文了。”
“你能把那二十石的稻种给换来吗?不计任何代价。你问他要什么,我那里有的都可以交换。”她不过随口一问居然有,太令人惊喜了!
对于良种,古今都采保护措施,像占城稻这样的种子更是轻易不外流的。
雍澜吸了口气,这占城稻有这么好?
嬛嬛的意思是为了稻种愿意把私房都拿出来?
大卫朝北地盛产粟麦,多以面食为主,饼是餐桌上不可或缺的主食,南方盛产水稻,多以饭食为主,卫京城每年都会由漕运运来六、七百万石袋装的稻米,因此官吏和军人也能吃到米食,不过流传并不广就是了。
更何况即便南方盛产水稻,只有少数地区才有一年二熟的稻种,基本上仍是一年一熟,这也是为什么米食没有办法在北地广为流传的原因之一。
“我能问原因吗?”他好奇极了。
沈琅嬛不好意思的笑了下。“这也是我刚刚才想到的,我们方才去的米粮铺,我发现和其他米粮铺大同小异,贩售的除了粟麦糠黍……又可能因为原粮出米率不高,糠里碎米不少。”
这时候的他们站在一棵蓝花楹下面,紫色的蓓蕾开满枝头,夏风细细吹香,几瓣紫兰花飘落在沈琅嬛的发和肩头。
沈琅嬛侃侃而谈,一开始让人觉得冷清的声音,瞟久了反倒带着股甜甜的软懦,像一片羽毛在耳边拂过,让人百听不厌。
“我听说占城稻高产早熟又耐旱,通常一百天就可以收割,要是能经过改良,一年二熟都没问题,你想想,若是推广得当,有了一年二熟的米粮,到时候百姓一日吃三餐都没问题,不会再像现在一日只能二食了。”
大卫朝的百姓和世家勋贵还是不一样的,高官富豪一天想吃几餐高兴就好,百姓处在贫穷线上,一天能吃得上两顿饭已经是万幸。
“你这脑袋是什么做的?怎么会知道占城稻?”雍澜爱惜不已的摸着她的发。
“当然是从书册里看来的。”把所有的不合理都推给书籍,她总不能告诉他三十年后的大卫朝百姓百万,经济繁荣,正因为占城稻的大面积种植,再加上耕种技术的发展,为大卫朝提供了丰富的粮食,有了粮食就有钱,就能养活更多的人,也就能发展出更大的城市和更繁荣的文化。
这些,接受皇子教育的雍澜自然懂得,他也顾不得在众目睽睽的长街上,抱住沈琅嬛便给她长长的一吻,用因为感动而带着嘶哑的声音道:“将来,我大卫朝的百姓都应该感谢你。”
沈琅嬛有些羞涩,这还要不要脸了,当着许多人的面前晒恩爱,要是碰见熟识的人,她都本来就摇摇欲坠的名声可能还要加上一笔寡廉鲜耻了。略过那些不谈,她哪当得起百姓的感恩戴德,只能说是借花献佛罢了!
“这件事就交给我,我回府马上派人去办,我会替你把稻种找来的。”他把沈琅嬛抱得更紧,有妻如此,夫复何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