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慕文本来就是性子直的人,之前当个书生偶尔还能装装儒雅,后来投了军,整日见到的都是些粗汉子,说话行事自然更加的随意,这两日能够这样忍下性子,和之前本就心中有愧以及昨天王大牛告诉他的话多少有关。
但这不代表已经霸道惯的他就能一直让自己媳妇儿骑到头上来,偶尔故做小意是情趣,却不表示他就真的改了性子,拔了胡须成了猫。
他冷冷一笑,身上那身气势毫不收敛,“好处?我媳妇儿都快跟野男人跑了,我还能有什么好处?我今天话就是撂在这里了,你既入了我方家门,就是我方家人,别跟我说那些屁话,我也不是好糊弄的,今儿个就给我个老实话,你说不想跟我走是不是心里也挂念着刚刚那个小白脸?”
崔淡云放在桌上的手缩了起来,脸上闪过怒意,“我挂念小白脸?我挂念什么小白脸了?怎么,你以为女人天生就该靠着男人活?还是以为天下女人不靠着男人就活不了了?哈哈!如果真要如此,你昨日回来的时候,就该看见的是两座孤坟!”
崔淡云也不装古代女人的委婉了,站了起来,下巴骄傲的微抬,用一脸看不起人的表情瞥向方慕文。
没想到才第二天就和这男人彻底闹翻,虽然她早就明白这样的争执会是迟早的事,却没想过会这么早就爆发出来。
她自己知道自己的脾气,又懒又宅这就不用说了,偏偏她可以为了自己的一些原则变得很执着,也可以对某些东西不在乎到几近无视的地步。
而保有她想要的自由悠哉生活,就是她现在坚持的原则,而他这一个本来就只存在记忆中,现在又突然现身的男人,就是被她归类为可以无视的东西。
“女子本就该以夫为天,就算你出身农家,难道连三从四德这样的东西都没有学过?”方慕文也站了起来,冷冽的气势光从眼神就狠狠的压了她一头。
这些年他走过的尸山血海也不是在说空话,之前是怕吓到家里人才特意收敛起来,没想到这个女人倒好,几句话就将他给逼出了原形。
崔淡云嗤笑了声,虽然有点被他的气势所迫,还是站得笔直,直直的回望着他,“我说了,你也不用拿那些道理来压我,你就想想我要是真的像那些大家闺秀般的小姐,还以夫为天,还讲什么三从四德的话,那今儿个你看到的就全是坟头了,还说什么其他?!”
“你——”
她理直气壮的看着他,两个人就这么僵持不下的互瞪对方,最后还是方慕文先找回一点理智,觉得两人目前这样的争吵根本一点意义也没有,才又再度开了口。
他锐利的眼眸直盯着她,先把两人刚刚争执的点给放在一边,只沉声问出自己最在意的事情,“我们也不用说别的,我就只问你一句,你对酒坊那个男人可有别的心思?”
崔淡云是个不屑说谎的女人,就算是气话也不会,因此根本不和他废话,“那样的男人给我一打我也看不上。”
她又不是傻子,她之前的身分是一个寡妇带着拖油瓶,如果蒲万成那样的人能够看上她,她还真不信。
再说了,她现在这副容貌和她在现代的时候差不了多少,对于自己的相貌她还是有几分自知之明的。
那就是清秀有余,要说美丽动人那绝对构不上,就这样各式条件都不怎么样的女人,还能够吸引城里第一酒铺少东家的注意,如果不是另有所求,那肯定就是“真爱”了。
只可惜,那个少东家已经娶了妻,就算是真爱她也不屑要,因为她可没兴趣跟别的女人分享男人。
她眼底的不屑那么明显,让本来一腔怒火的方慕文顿时消了大半的火气,心中是一半高兴一半复杂。
高兴的是他媳妇儿果然对刚刚那个小白脸没兴趣,复杂的是,她似乎对自己也没什么兴趣了。
一想到这里,他心中不禁有些闷闷的。
要说爱得多深,目前来说的确是没有,他们成亲不过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那时候她就是一户穷苦人家的女儿,说是农户,却又把女儿养得娇弱,如果不是家里连连出事,也不会急着把人给嫁出去,而他虽说家里是孤儿寡母的,但是考上秀才后,也是有地方仕绅给了一些银两,加上家里还有一点老底,也就娶了当时家里急需要银两的崔淡云。
彼此的感情在两个人只相处了半个月,中间又分离多年的情况下要说有多深,那连他自己都不相信,但是她现在给人的感觉,比起刚成亲的时候那柔弱如娇花的样子,的确让他更容易停住目光。
“行了!别的不说,我只要知道你没想找野男人就行。”方慕文既然得到了答案,也就不想再继续跟她吵下去了。
刚刚是怒火攻心才会如此,要不然他再怎么说也算是半个读书人,这样和个女人大吵大闹也不好看。
他自觉自己是个男人这样已经够宽宏大量了,但是崔淡云怎会看不出来或者该说是听不出来他语气中那种遮掩不住的大男人主义。
男人!哼,都一个样!
崔淡云自嘲的笑了笑,笑自己也是脑子进水了,才会相信昨儿个说话那么霸道的男人,才过了一个晚上就变成傻萌的哈士奇。
想想也对,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他今儿个早上的讨好约莫是昨儿个想到了什么或者是有人对他说了什么才会如此,要不然怎么可能早上会有那些举动?
她自然为自已想得明白了,虽说懒得跟他纠缠那些问题,但想想这也是一个机会,这些事情早晚都要说开的,还不如趁这次讲明了。
难得会有孩子不在的时候,这时候不说,她可不想回家在跟他拍桌子的时候,让孩子看见造成什么心理阴影。
崔淡云在现代时曾经帮忙翻译过一套儿童教育养育的书籍,所以自己虽然没养过孩子,但是不管是道理还是其他,还能够说得出一套。
“如果你是要吃这种男人干醋的话,放心!我对这个没有兴趣。”应该说她对于这些不是利用就是大男人主义的男人实在提不起多大的兴趣。“另外既然谈到这个,我也想问问你,你说是去边关打仗,看起来却像是发达了的样子,该不会已经又另娶了还是有什么如花美眷吧?”
方慕文如果愿意好好说话,收起那迫人的气势,本就带笑的眉眼看起来还是很温文的,他坐了下来,先是楞了下,然后苦笑着摇头,“在边关上哪能想那些风花雪月。”女人没怎么见过,尸体却是一车车的见。
崔淡云看出他脸上不遮掩的苦涩,大约也明白他是想起这些年来边关死的那些人了,轻啜了口茶,沉默了下来,一时之间她竟然不知道该不该继续说下去。
毕竟,就算她不怎么关心国家大事,但也知道这几年在边关的确打过几场大仗,死伤无数。
她和古代人不同,有些人就是活了一辈子也没去战场见识过,但是现代人就算自己没去过,难道新闻电影还会没看过Z就算不是自己身历其境,也能明白几分那种感觉。
崔淡云安静了一会,最后还是决定再次开口,“我知道你身在边关传个信也不容易,但我想说的是,这些年我和孩子相依为命也过惯了,现在你突然回来,不只孩子觉得奇怪,我自己也不习惯。”
方慕文皱着眉看向她,“你这是什么意思?”
“我知道和离是不可能的,只是我想,你也不会一直待在村子里,我和孩子也就不跟着你捣乱了,我们待在村子里就好,大家都是熟人好照应,我们的生活也不用变动,以后你如果想看孩子就回来,或者等孩子大了让他自己去找你也行。”
说来说去,崔淡云不只是不在意这个男人,其实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她懒。
她当宅女的时候,最大的心愿就是天天坐在家里有吃有喝有玩就行,外面的花花世界一点都吸引不了她,现在到了古代,虽说为了生存不得不出门,但那也是不得已,如果可能的话,她希望能够把生活圈就控制在小村子里。
若问她好不容易来到古代怎么不四处去走走看看,别说这是一个历史上没有的朝代,说不定连地理环境都不同,当然最大的理由还是她不想动。
她就是个死宅,天天就喜欢宅在家里,去外面走走什么的,她觉得实在太累了,如果可以,待在家里不好吗?干么非得要出去累死累活的?
不过或许是时代差异的关系,虽然她这种不爱出门的个性在现代的时候常常被人嫌弃,但是来到古代后却出乎意外的很受欢迎。
大娘们觉得她这种平常没事绝对不会出门乱逛的个性,真是“绝代好媳妇”的模范,就连男人们都认为她这种品德真是值得家里的女人们效法,让她在无形中争取到了许多的好感度。
方慕文没想过他才几年没回来,眼前这个女人竟然就说出这样大逆不道的话。
他瞪大了眼看着她,“你这是在瞎扯什么?之前那是没办法,但现在边关平定了,你和孩子自然应该跟着我走。”这是他绝对的坚持。
崔淡云深吸了口气,继续平静的想说服他,“所以我说了,其实你就算想要另娶,我也不反对,我也看得出来你现在绝对不是一个普通的小兵了,想必会有很多女子前仆后继……”
“胡说!我怎么会……”
他话还没说完,门外小二敲响了门,接着人就走了进来,手上还端着他们刚刚点的几样茶点。
小二眼睛都不敢随便乱瞧,就怕哪里惹恼了这两个人,其实刚刚他就已经上来过一次了,但是里头的人吵得凶,他也不敢就这么进来,只得又绕了下去,换了壶茶水又端了点心再上来。
幸好,这回总算是没吵了!要不然他都不知道该挑什么时候进来送东西了。
就在小二以为自己平安完成了任务,刚要退出去顺便关上门时,就见到两个女子突然冲了过来,撞开他不说,还直接闯入了门内。
他连拦都来不及,就听见一个穿着橙色衣裳的姑娘对着屋子里头的男人喊着:“将军!这可巧了,我们才刚想着要去找您呢!”
崔淡云扯起一抹笑,似笑非笑的望着他,方慕文则轻皱了眉,没想到春兰和夏兰会在这时候赶到,甚至还这么巧的选了这家酒楼。
崔淡云轻啜了口茶水,心中一片淡然——
啊,果然啊!这种预料中的事和人这不就找上门来了吗?
只是一对二,这口味吃得有点重呢……她的脑回路再度奇怪的发散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