啪!一只鸡爪的手掌重重拍在会议桌上,手掌的主人气场强大的吼着:「下一期的头条标题就是这个!」将手上一叠白纸分给在场所有人看。
灰姑娘PK名门公主,且看大BOSS将花落谁家!
啪啪!另一只肥厚的大掌用力拍了两下,将所有人的注意力都吸引过来,声嘶力竭的叫道:「错!下一期的标题只能是我写的这个!」狂撒纸张!
史上最糗之相亲!——公主不爱王子,偏爱王子身边的平民小丰哥!
啪啪啪!傻瓜才拿自己的手跟桌子死磕呢!就有人拿着一支「爱的小手」用力在桌子上鞭几下,声音就大得像打雷,比肉掌打出来的声音震撼多了。
「大家听我说!我下的标题才是最棒的!」直接拉来大白板,写给大家看!
史上最乌龙的求爱!
——情歌唱给亲姐!鲜花送给张照!真心献给大BOSS的心上人!潮男贵公子又一次名留乌龙史之创举!
虽然这三个人因为嗓门大,抢了发言权,但并不表示他们喊出来的意见,就一定会被所有人采纳,事实上,每个人对于下一期的头条,都有自己的想法,也希望能说服别人同意自己的意见。
大家七嘴八舌的吵来嚷去没个共识之后,终于想到要找总编做主了,于是大家一同看向主位方向,大叫:「老大,你说!下一期的头条标题你用谁的?」
在新闻小组人员火热得像是可以吃人的目光逼视下,总编伟岸的身躯,当下恨不得缩成一粒灰尘,别让别人看见最好。
事实上,他也很头痛的好不好!
身为一本热门期刊的总编辑,最头痛的永远是下一期的主题头条。
就怕头条不够耸动、不够吸引人、不够八卦,以至于前一刻才热呼呼的从印刷厂送出来,下一刻就发现它被垫在便当盒下,还被嫌不够好垫,建议下次换个吸油性强的纸质试试……
曾经,《高大声说》是一本双月刊,原名也不叫《高丰大声说》,而叫《展望高丰》,就跟其他公司集团的期刊没有两样——内容永远不脱歌功颂德,既要不时回想过去的创业维艰,更要展望未来,每次都得在每篇文章的结尾写下:在总执行长以及众主管英明的领导下,我们高丰的未来定是充满希望等等等等……内容是很光辉,同时,也跟教科书一样乏味。
乏人问津的期刊,从来就只有垫便当或打蟑螂蚊子的下场,曾经的《高丰大声说》也是一样的。
员工们这样糟蹋公司期刊,整个新闻小组都没话说,毕竟哪家公司的期刊真能收到员工欢迎的?这种刊物原本已经写来取悦上级的东西,只要上级看了龙心大悦就好啦!
总编辑觉得他的专业被侮辱了!他泪奔了!他悲愤了!他恶向胆边生了!于是他带着满腔怒火,双手用力拍在老板的办公桌上,大吼而出——
「我要求增加经费!我要求增加采编人手!我要求再也不写那些歌功颂德的官样文章!不再为大老板、主管们塑造完美刚毅的伟人形象!我要写八卦!要写辛秘——尤其是你们这些大主管的八卦,将永远是《高丰大声说》的重点!这份期将会完全打变身!还有!您要求的换纸质,我拒不采纳!」一口气没喘的吼完后,总编辑以一种烈士的决绝眼神瞪视着大老板问:「以上,有问题吗?」
要嘛大改革,要嘛走人!总编辑抱着必死的决心,才敢在大老板面前这样硬气。
而大老板听完了他慷慨激昂的要求后,并没有如他料想的勃然大怒,竟只是扬了扬眉,随手一挥道:「你说的,我允了,不过,如果连续三期没有起色的话,那么,你得答应我一件事。」
走人吗?谁怕来着!
「我会先写下离职信给您,就当立下军令状了!」总编辑热血的宣告着。
楼大老板又摆了摆手,很轻描淡写地,「不,没那么严重,而且我要的不是那个。」
还有什么比工作不力被公司扫地出门更严重的惩罚吗?
「这样吧,若你没能改善公司期刊的阅读率,那就——」很故意的停顿了一下,才又道:「把期刊的封面设计成便当垫的样式吧。」
轰!
总编辑当下气炸了,发誓就算是死也要让公司期刊起死回生!同时也立下一个伟大的宏愿——只要他还是《高丰大声说》的总编,那么这份期刊就永远不能换纸质。
而,从此,总编辑每每发表文章,或在公司八卦网出没时,所用的唯一笔名就是——我恨便当垫!
好了,讲古到此为止。
总之,《高丰大声说》从此之后便在全新闻小组血泪交织的努力下,从双月刊,被热烈要求变为月刊,然后,将在半年后,会改成半月刊,如今就等编辑部再度扩编,那么,日后成为周刊、甚至对外发售,也不是不可能的事。
把《高丰大声说》做成今天这样了不起的成绩,全新闻小组红光满面,走路有风之余,却也永远在为下一期的标题而不懈奋斗。
下一期可以用的劲爆消息实在太多了,如果上头那些人愿意把今天一整天发生的所有大事,分成每半个月来爆一次,那该有多好啊!这么一来,《高丰大声说》未来半年都不用为没有足够分量的头条可用而头痛。
总编辑搔了搔自己因为太过劳心劳力而日渐稀疏的头发,觉得这阵子大老板真是出尽风头啊!就是不知道他们这些权高位重的有钱公子小姐们,到底会把这一出令人眼花缭乱的戏给演成什么结局……
※※※
「真是辛苦的一天……」曲耘禾从浴室里拖着脚步走出来,疲惫不已的伸了伸懒腰,试图振作一下精神,「哎,你不回家真的没关系吗?」
楼然将手上的IPAD放到床头柜上,起身把她拉坐在床沿,揉了揉她的头发,确定吹得够干后,才拿过犀牛角梳为她梳头,一小撮一小撮的细细梳开。
「不过是提供几间客房给人借住,有福嫂在,不会有问题,若是需要主人家说几句场面话,楼烈不就是现成的一个?那个宋小姐可是个美人呢,楼烈应该会好好把握机会献殷勤,即使……人家宋小姐心仪的是她青梅竹马小丰哥。」最后那句话的语调阴阳怪气的,让曲耘禾听了,颈后一阵凉飕飕的感觉。
她就知道这个人不打算放过这件事,叹了口气——
「如果不是宋小姐叫了那么一声,我都差不多要忘了在美国生活的那两年的事了,以前我跟你说过,在我升五年级那年,我父母在美国打离婚官司,由于双方歧见很大,官司打了很久,所以也把我从台湾拎过去了,就丢在双语教学的寄宿学校,我在那里读了两年才又回到台湾上国中。」
「这些我当然记得,但你可没说那段时间邂逅了一个从此对你死心塌地的小美女,成就了你们青梅竹马的美丽回忆。」哼声道。
曲耘禾身子往后一躺,直接靠进他怀抱里,双手抬高往后寻到他的后脑勺,轻轻揉抚着。
「我自己都差不多忘光了,又怎么会记得跟你说?而且当年我十岁,她六岁,就只是牵着哇哇大哭的她从宿舍楼走到小一的教室,这种举手之劳,只要有点恻隐之心的,都会这样做吧?」
「别人的恻隐之心就只有三两天,而你倒是长情,人家的小手你一牵就是两年,再笨的人也不至于需要两年才认得宿舍到教室的路吧?」
「哎,就算不是看在人不亲土亲的份上,实际点的说,我那时英文不好,需要有人跟我说中文,也顺便学好口语英文,所以自然就跟她亲近了点了,那么小的一个小妹妹,爱护点很正常,哪来什么其他心思?我在美国认识的人不多,主要是知道不会在那边生活太久,只要我父母离了婚,我就会被送回台湾,所以没有特意去结交朋友,除了这个宋小姐之外,其实那时有几个同班同学对我也很好,但我现在都记不住他们的名字与长相了。」
「你不记得没关系,人家记得可牢呢。」虽然还是很介意,但楼然说到这里,竟也忍不住笑出来,低头亲了下她的后颈,「林少丰的名字里也有个丰字,而宋开薇那时除了记得你随口取的英文名字外,也只知道你是小丰哥,而不知道你的全名是丰禾,因此当她朝着林少丰跑去,完全忘记维持淑女形象的大叫『小丰哥』时,林少丰虽然搞不清宋开薇为什么这样热情,但还是下意识的应了声,真是个美丽的误会……」抑制不住的笑意,让他没再说下去。
「几天场面一片混乱,林少丰不确定宋开薇以前是不是跟他见过面,等回去细细一想就会知道是被认错了。不知道他会不会在下次见到宋开薇时,跟她说个明白。」
「那就要看他对宋开薇的身份有什么看法了。」楼然想了下,淡道:「他这阵子确实是很努力,也渐渐的被接纳了,但他需要更多的表现与努力,才有可能爬到与二十八楼其他人相同的高度,这是个很辛苦的过程,而,世间种种,并不是努力了,就一定会有结果,这样的风险,他愿不愿意去承担,我却是没把握的——当一座天梯落在眼前,可使他少奋斗三十年,你认为他会怎么选择?」
「选择一步一脚印或一步登天,都得付出相对的代价,只要他想得清楚就好了。」曲耘禾不是很想谈林少丰,偏头看了他一眼,道:「你也真奇怪,上一刻还在吃醋宋小姐把我当初恋情人,这会儿又看不顺眼她认错人啦?正义感发作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