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亮了。
屋内的凉爽将三十三度高温阻隔在外,阳光仍顽皮的溜进窗帘缝,硬是在暗黑空间里洒落光影。
况咏甯幽幽转醒,掀起眼帘便瞧见躺在她身边的熟睡男人,嘴角慵懒的扬起轻浅微笑。
男人有棱有角的五官因正熟睡而毫无防备,少了锐利严峻的神情,阳刚的脸庞显得柔和许多,总是包裹在笔挺西装底下的身体,褪得只剩一件合身内衣和纯棉睡裤……
这男人,是她的丈夫安旭臣。
他的睫毛浓密,眉型似剑,鼻梁挺直,他有一双漂亮的眼睛,深邃如潭,还带有电人的魅力,可却不曾温柔凝视过她;他的嘴唇饱满十分好看,却总是冷漠的紧抿着,似乎连给她微笑都吝惜……所以,那宽阔的胸膛、有力的臂膀,也不曾拥抱过她。
结婚三个月以来,她只有在这种时刻才能和自己丈夫如此亲近,才能真切的确定他们俩是夫妻。
他们的婚姻不是以爱情为基础,循序渐进的堆栈到做出共度一生的决定,而是建筑在利益之上。
她明白,他是因为要取得新况金控的资金挹注,不得已才答应娶她为妻,没有感情,是无可厚非的。
然而,她嫁给他,并不是迫于无奈,相反的,是她主动向父亲提起,求来的。
她喜欢他,早在两年多前偶然在一个场合中遇到后,就悄悄的倾心于他,关注着他的消息,后来,知道他家的世安企业出了问题,恰巧找上了新况金控,于是她乘机向父亲提出请求。
当然,父亲一开始并不是马上同意的,除了对世安企业做过评估,也对她心仪的安旭臣做过调查,确定世安企业的根基稳固,真的只是一时周转不灵,也确定安旭臣是个有才干且优秀的男人,才愿意出手相助,并提出联姻的条件。
这是她选的婚姻,她选的男人,所以,她要努力。
做了个深呼吸,她放轻动作起身,蹑手蹑脚走出卧室,到外头的洗手间漱洗──为了比丈夫早起而不扰醒他,她特别在外头洗手间摆了一套自己的盥洗用品。
这间屋子是父亲为她准备的嫁妆,位于大楼的十五楼,可以眺望一○一大楼,景观很好,室内坪数将近一百坪,是楼中楼的格局,一楼是客厅、厨房、饭厅、书房、客房,一套半的卫浴设备,二楼则是主卧、起居室,同样有一套半的卫浴,对于一对新婚小夫妻而言,空间是过大了,不过况荣基是为了他们往后生儿育女做打算。
况咏甯想想也是,组织家庭后,他们会有自己的孩子,趁早做准备,免得日后再烦恼。
“小姐早。”七点就上工的帮佣崔大婶,在厨房里为早餐做准备,看见况咏甯步下楼来便微笑扬声。
“妳早。”扬起甜美笑容,况咏甯很有元气的打招呼,直接走进厨房里接手工作,熟练的调配松饼粉,倒进机器里烘烤,然后用崔大婶做好的半成品去做洋芋黄瓜色拉,再打一杯新鲜果菜汁,所有动作利落迅速,俨然像个资深的家庭主妇,而不是结婚才三个月的新手。
“小姐,其实这些东西我来做就可以了,妳不必特别提早起床。”崔大婶被晾在一边,噙着笑容欣赏的看着应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况咏甯,却能将这些事情做得得心应手。
“不行,我要自己来。”况咏甯立刻否决崔大婶的建议,随即娇羞的红着脸蛋解释:“我想替旭臣多做一些事。”
崔大婶这才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对啦对啦,新婚嘛,总是甜甜蜜蜜,热情洋溢!
“可是……先生好像很酷哦?”崔大婶把安旭臣的冷漠性格看在眼里,现在和况咏甯比较熟了,才敢稍微探问。
况咏甯尴尬一笑,安旭臣的“冰冰有礼”太明显,同在屋檐下,瞒不过崔大婶的眼睛。
“是啊,不过这样也比较稳重呀!”她换了个方式形容,情人眼中出西施,透过她的眼,他的缺点也会是优点。
“说的也是。”崔大婶同意道,年轻人能这么沈稳的并不常见。
时间算得嘟嘟好,况咏甯才把所有东西张罗好,便听见楼上卧房里有动静,随即将摆桌工作交给崔大婶,笑咪咪的快步走上二楼,趁安旭臣漱洗,替他挑选今天要穿的衣物。
每个早晨,替他做这些事,是她最快乐的时光。
安旭臣踏出浴室,折回卧房,毫不意外的看见凌乱大床已经经过整理,铺得平整的丝被上,摆放了他的衣物。
一室明亮,空气中飘散着烤松饼的甜甜香味,气氛宜人,振奋精神,不过,他在定睛发现陌生的衬衫颜色时,眉心不由得蹙了一蹙。
粉红色?!啧啧!
他拎着像会灼人的粉红衬衫转向衣帽间,抛在绒质座椅上,随手挑了件海蓝色衬衫取代,再返回原处。
他一一着装,发现西装是新的、领带是新的,连皮带也是新的……不由得承认况咏甯是个很细心的女人。
纵使他跟她并不亲近,但她仍悄悄注意着他的一切,举凡他的口味、他的习惯、他的喜好……她都是靠观察得知的。
就拿这些新衣物来说好了,他穿几号、领围多少、腰围多大,他从没告诉过她,能拿捏得如此刚好,不是她神通广大,就是特别细心。
该怎么说况咏甯呢?
原以为,仗着新况金控的雄厚背景,她会是个骄纵任性的千金大小姐,甚至可能因为新况金控和世安企业的关系,而摆出高姿态,可是她没有。这三个月来,面对他刻意的冷淡和疏离,没有蜜月旅行、没有行房,和她相敬如“冰”,她都默默承受,不曾抱怨或使什么性子,还很用心的打理家务。
一开始见她兴致勃勃的准备早餐,他也认为八成是三分钟热度,没想到她居然可以持续到现在,只要是他的工作日就不间断。
坦白讲,她让他是有点意外的。
“我来帮你打领带吧!”确定早餐摆放妥当,况咏甯上楼来唤他用餐,见他正将领带挂上脖子,眼睛一亮,忙不迭上前抢下工作。
嘿嘿,她前阵子才为了他学打领带,暗暗练习几次后,现在终于可以派上用场了。
安旭臣本想拒绝,但瞥见她那闪烁着灼亮光芒的眼睛,像是打领带是多么令她开心的事,婉拒的话便说不出口了。
很少在清醒的时候和他靠得这么近,况咏甯一颗心扑通扑通的乱跳,双颊酡红,本来练习时很灵活的动作,这下子因为紧张而抖得像八十岁阿婆,快要打成蝴蝶结。
“咦?你换了衬衫?”为了转移紧张,她注意到他身上穿的不是原先她挑的那件。
“嗯,我不喜欢粉红色。”他酷酷地说,发现她打领带的功夫有点差。
“怎么会?男生穿粉红色衬衫很斯文。”打错了,赶紧扯话题拖延时间,重新再打一遍。
“很娘,那是女生的颜色。”他撇嘴,言简意赅的评论,拉下的俊脸摆明抗拒。
他的说法和表情,令况咏甯不由得联想到视粉红色为可怕颜色的小男孩,突然觉得他好可爱。
“好吧,我下午拿衬衫去换别色。”随即转念,笑咪咪探问。“那你告诉我,你特别喜欢哪些颜色?”虽然她应该知道,但还是希望他亲口确定。
“……”他微抿了抿唇。干么?他现在一副很好攀谈的样子吗?他不打算和她聊那么多的。
他对她心有芥蒂,基于男性尊严,促成这段婚姻的理由对他而言是无形的枷锁,他不想听到任何因为以妻为贵,所以对妻子百依百顺之类的闲言闲语,所以下意识划开距离。
“说嘛说嘛,以后我就可以避免像这样买了东西又得去退换的麻烦啊。”况咏甯难掩女孩家撒娇的本性,一时没留意,竟就着领带晃了晃他,一不小心就勒紧了……
“咳咳咳……”俊脸顿时爆红,瞠目呛咳,护住喉咙。
“啊!对不起、对不起!”她吓得小脸一白,连忙松手,迭声道歉。她可是很喜欢很喜欢她的老公的,绝对没有任何谋杀亲夫的念头哦!
重获自由,呛咳稍缓,安旭臣赶紧松开领带,自行调整。
“旭臣,我是不小心的,只是一时失手啦。”她用那媲美小鹿斑比的眼神,好无辜地说。
一时失手就差点勒死他,要是真把她惹毛了,下场一定很凄惨吧?
“我知道。”他僵硬地点了点头,表示接受她的道歉,但对于她再度上前来想要帮他调整领带的动作已是敬谢不敏。
“呃……那个……早餐准备好了,快去吃吧!”凸槌的况咏甯很尴尬,只好转移话题。
“嗯。”安旭臣应声,边走边下意识弄着领带,心理有阴影的把领带调得特别松,忽然觉得领带是一种危害自身安全的凶器,同时,他心里想着──
他要是再继续对况咏甯这小女人摆酷,会不会有生命危险?
恐怖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