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不是被吓到了?”
“我只是饿,不是吓到。”才不想告诉他。
唏哩呼噜又喝完一碗馄饨汤,不客气的将空碗送到临时厨师面前,恩赐他服务她的荣幸,顺道打发他——“再来一碗。”
张品曜仅仅微扬着眉,居然没有生气,更没有瞪她,默默的接过碗,往角落的小流理台走去,任劳任怨任驱使……果然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她把人生最伟大的目标设定在买一间属于自己的房子,果然是再正确不过的了。瞧这个天生好命的大少爷,来到她这儿,还不是得乖乖的当台佣。
现在是中原标准时间,凌晨一点。
趁着将张品曜打发到厨房区劳动的空档,她才敢偷偷的将目光移向书架那方,打量着那座吓得她差点魂飞魄散的梳妆台。
现在,它好好的。
平静乖巧的当它的仿古家俱,铜镜更是回复它黄铜铜的模糊样子,看起来那么的平凡普通,不存在任何诡异。可是她绝对不相信两个小时前发生的那件怪事,只是她睡眠不足之下产生的幻觉。这是不可能的,她相信眼见为凭,更相信自己的神智无比正常,也没有自欺欺人的癖好,她是真的看到了,而那铜镜,是真的发生了异变。
人世间有许多无法解释的事,只是还没有被研究出成果加以解释,并不表示不存在,更不能因为一无所知而加以否定。
虽然太过匪夷所思,平凡的人世间怎么可能会有这样的意外?而且还发生在她身上?她八字普通,更不是招鬼的体质,这辈子从来没有在灵异事件上“中奖”过,所以从来对这方面的事情毫无幻想,连鬼片都不看。
再说到她们教师界的终极教主——孔老夫子大人有交代:不语怪力乱神。对于这点,她是奉行不悖的。
老人家不是不信鬼神,而是认为人既生作为人,就好好过着属于人的日子就好了,自然该敬鬼神而远之,道不同不相为谋,如此而已。不要“身在人间、心在鬼神”,还没把这一生很负责任的过完呢,就盘算着死后是上天堂还是下地狱,企图提早与鬼神打点好关系:或者为了自身的利益,向不同空间的灵体索求帮助,都是很不可取的。
生长在台湾这个满地是各式庙宇的土地上,一般人就算不是拜神念佛请小鬼的狂热者,至少也不会铁齿到把鬼神的存在全盘否定。李想就是这一种人,不拜神佛,遇庙不进,觉得所谓的香火鼎盛,其实是空气污染的代名词。
可惜政府不敢管,只能意思意思的规劝,但当然不会有人听,全台湾每年照样热热闹闹的操办着几十场庙会嘉年华,非要搞得香烟满天如处处烽火、爆竹四射像发生枪战不可,否则不足以证明自己对神明的热烈拥戴。
总之,她信鬼神,但避之唯恐不及。一旦遇上,也只能相信。所以她相信那座铜镜确实有古怪。
从来没有遭遇过灵异事件,如今碰上,心中当然很毛,下意识拔腿就跑,可等冷静了一会后,同时也确定自己屋子里没发生什么怪事后,还是只能乖乖回屋子里来——她必须很羞愧的承认,那时她没胆进屋,又不得不进,最后只能把张品曜押着当挡箭牌,把不知情的他给推进屋子里,确定他没事后,她才敢从他身后探头看屋子,首先看的当然是变回正常的梳妆台。
她真的很怕,却发现自己并没有惊吓到精神错乱,可见自己意志力还满坚强的。当然,此刻那铜镜很正常是安抚她神经的主因之一;再者,可能是昨天困扰她一整夜又一整天的奇怪梦境,已经给她打了预防针,让她下意识的有了心理准备;最后,她不太情愿承认的是,他在,所以她安心。
对了,如果怪事的起因还有其他犯人的话,那就是他!
想到这里火气又起,刚好那男人帮她端来馄饨汤,她狠瞪他一眼。
“怎么了?”也不过是端碗汤的时间,又哪里惹到这个大小姐了?张品曜不解。
“上次你说的那个,是怎么一回事?”她口气不善的质问。
“你指的是什么?”没头没尾的质问,他一时想不起来她提的是哪一桩。不是他资质太鲁钝,而是这女人对他说过的每一句话、每一件事都充满意见,又痛恨别人回答她问题时牛头不对马嘴,所以还是问明白一点好。
“那个传说!你那天强吻我,说什么在古镜前接吻会有事情发生的鬼话,是从哪里听来的?!”又忍不住戒惧的朝那镜台看去一眼,再三确定它仍然平凡安静后,才能间歇安抚自己不时涌上的焦躁。
“那不是强吻,我有问过你的。”而且,事实上她也没有太反对,不过他聪明的没有把这点说出来。“你应该吃饱了吧?”
“重点不是那个吻,不许再提起了!你回答我问的问题!”她瞪他,见他直盯着她手上的汤看,没好气道:“吃下那么多东西,当然饱了!”
“我现在担心的是你恐怕是吃得太撑了。”他叹了口气,坚决的将她两手捧着的汤给端回来。“这碗我吃,你别勉强自己,你脸色真的太差了。”
“张品曜!我问的是——”
“我知道你问的是什么。不过你没忘了我一口宵夜也没吃吧?”
“那是我用过的碗,有我的口水,你恶不恶心啊!别吃——”想要阻止,却饱到动弹不得,没力气站起来,只能眼睁睁看他将整碗汤给喝完,脸上表情不可置信,但心中则是另一番难以言喻的复杂感受。
这个人……
到底想要怎样?
他与她,现在到底算什么?
她在看他,而他喝完了汤,也在看她。视线交接的一刹那,世界突然变得安静,两两相望而无言,任由某种奇异的情绪在小小的空间里流淌……
“你还好吧?”一会儿后,他问。
“我……当然很好。”她声音弱弱的好无力。
先前,知道她已经十六个小时没进食,才会没力气走路的跌跌撞撞扑进他怀里,虽然享受到了温香软玉抱满怀的美妙,但很快被她脸色青白得像是死去所吓坏,立即扶她回屋(没办法,她不肯给抱,如果他敢学言情小说的男主角那样将她抱起,她一定会把他狠狠的从五楼给踢下去),先让她喝珍珠奶茶,然后替她将蚵仔煎装盘,送到她面前,最后才能安心的翻找出一只全新的雪平锅放在电磁炉上煮起馄饨面来。
她一个人几乎就把所有的食物干光,包括他给自己准备的那一份。看她饿成这样,他心中无比庆幸自己带来足够的食物。
可,既然已经不再饥饿,为何她脸色仍然苍白?当他更仔细看时,发现还带着一抹惊惶,所以认定必然是有什么事正在困扰着她,而她却无法说出口。
到底怎么了?是不是有什么东西吓到她?
“小慧,你怎么会质问我关于那个传说的事?”他的眼光不着痕迹的扫过书架上那座镜台——会是那个吗?应该不可能吧,太荒谬了。
“你……你别管我怎么了,快说你是去哪里听来的!”
“我在回来台湾之前,去了一趟北京,在那里的古玩市场遇到了一名老太太,她跟我说的。”
他虽然说得很平静,但李想还是察觉得出他眼中闪过一丝丝不自在。她撇撇嘴,直接说出他可能的遭遇,说得是滔滔不绝如流水,彻底展现她身为教师的职业病——
“那个老太太一定非常会讲故事,从古镜的典故讲到马王堆的利苍夫人辛追,再绕到曾侯乙的编钟,东西是一件一件搬出来献宝,讲得你心动而且马上行动,忘了自己是古玩的大外行,反正人家怎么唬弄你就怎么信,讲到你目眩神迷、头昏眼花,失去正常的判断力。虽然不相信眼下所看到的古董全都是出自于帝王将相古墓的真品,可你又不好意思承认自己外行,于是你就只好不懂装懂的当冤大头,咬牙买下那些乱七八糟的物件,其实根本无法确定那是真货还是假货对吧?”
这个男人生平有两个最大的缺点:一是爱面子;二是怕被瞧不起。这两点让他在人生路程上做了数不清的打肿脸充胖子之类的蠢事,看来至今仍然未曾改变。
“咳!……是买了一些。”他耸耸肩。“没花多少钱,就算是假货也没关系。”
“我想,你的‘没花多少钱’这个标准,一定跟我有天大的不同。”她冷哼,从他心虚的样子就知道自己完全猜对了,真是一个无法令人期待的男人。
虽暗自唾弃,但又非常好奇这人怎么突然跑到古玩街去当凯子了。明明他跟她一样不喜欢那些从古墓里挖出来、从死人身生剥下来的物件,甚至连真正的明清流传下来的家俱,他们都宁愿在博物馆看到,而不希望存在于生活中使用。
“总之,是那个老太太在介绍这组梳妆台时跟我说的,我也只当成是个浪漫的传说。”借口吻她而已。
“等等!你说她跟你介绍这组梳妆台?你在北京看过相同的?”这话怎么怪怪的?
张品曜顿了一下,移开眼,看向那梳妆台,淡道:“这种明清时期的闺阁物件,其实都长得差不多,像这类型的我就看过好几组。那天看到你居然会摆这种古物在家,觉得很奇怪,但同时也想起了那个传说……”
“那是假的,只是仿的。如果是真的古物,我才不要摆在家里。”虽然是假的,但也是很古怪啊……不行,明天就打电话问孝琳,跟她问清楚这东西是去哪里买来的,怎么会有那么奇怪的事情发生?!
“那镜子让你困扰了吗?”他问。
“没有!”很快回答,而且决定起身送客,“你可以走了。再见。”
*
结果,他没有走。
跟上次一样,还是留了下来。
李想原本已经将大门打开,没商量的送客。可当她看到那梳妆台时,心中悚然一惊,发现眼下实在不是送客的好时机,她怎么会把这鬼东西给忘了?!
虽然它已经没有异状,但是她毕竟没有自己想象中的勇敢与坚强,何况外头夜正黑,最容易将人的恐惧张扬到极致,足以将人逼疯……
所以,当他动也不动的将她的逐客令无视时,她心中暗自松一口气,也就让他留下来了。不管她多讨厌他,但此刻,她需要他。
也许是之前睡得太久,已经把所有的睡意都消磨光,或者更是因为那极度的惊吓,让她再也寻不回安心睡觉的心情,所以,在已经清晨四点的现在,她还是在床上翻来覆去的无法入眠。她努力不去想那诡异的梳妆台,只要它没再异变,那她就不要想。她的失眠一定是来自于别的原因!
埋怨他是比较容易的事,但她知道不是他的问题,虽然他就躺在她身边。
从小到大,他们“同床共枕”过无数次,因为她的母亲大部分的时间还兼做他的保母,两个孩子同吃同睡了很长一段时间。直到上国中之后,青春期来访,有了明确的男女之别,一同睡觉之事,便显得无比暧昧,大人开始再三吩咐要保持距离,生怕他们因为好奇或懵懂无知,做出自己没办法负责任的事。
当然,不必大人交代,两个初初成长的少年少女,对性别的差异性敏感无比,连手牵手一同上学去这种事都不做了,遑论同床。
更别说他们的“同床史”从来不是出于自愿,而是大人为了方便照顾而强加上的,两人虽然从幼稚园就一同上下学十几年,但称不上好交情,更不能将“青梅竹马”这浪漫的成语套用在他们身上。
当年纪愈大,事情明白得愈来愈多之后,他与她,就在一些现实的因素中开始生疏。他曾经很讨厌她;而她,对他更是无比的嫌弃。本来就不算太两小无猜的两人,理所当然的算是交恶了,有很长的一段时间,就算不幸正面遭遇上,也会视若无睹,当对方不存在的绕过走人。
他对她做过一些她发誓永不原谅他的事;而她本身有些事,也让他怨恨。所谓的积怨,就是在生活中一些微不足道的鸡毛蒜皮事件中堆聚,细细算来都不是什么大事,只是年少无知所犯下的小错,但却成了成年后再不会改变的负面评价,决定如果可以,今生最好不相见。
她以为他跟她想的一样,但这次他出现,又是为了什么?
不是她自恋,而是这个男人无视她的冷嘲热讽,硬是来到她身边,还为她煮食、任她驱使,种种不合常理的表现,简直像在追求……
她不是没有被追求过,大学与研究所时期,都有人向她表示好感,在情人节或耶诞节这样的时日,偶尔会有人捧着一大把鲜花告白,想要创造一个浪漫美好的开始。可是,她让那些人失望了。
不管对方条件好坏,她就是觉得不该是那个人,难以想象与这些同学、学长变成男女朋友的情形,这些人都不是她要的,她的心非常明白。
她知道这是自己的问题,她不想与任何男人有亲密的往来。从很早之前,她就决定这一生都要一个人过。她不是独身主义者,但她知道自己这一生最好独身,不然人生将会过得非常不快乐。
这个男人比起那些曾对她告白的人来说,更加不是她会考虑的对象。但是,他却可以躺在她身边而不让她感到抵触。不喜欢,但也不排斥,真是个令人苦恼的情况,她发现这个情况只能以“习惯了”来说明。
她对这个男人,居然是已经习惯了。好无奈,就像她对他的了解一样无奈,如果可以,真希望不要。
一个女人在一生当中,如果有必须习惯了的男人,怎么说也该是情人或丈夫吧?那么他这个人,又算是怎么一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