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了,听说上官公子来月要去黄河边的莘集村?”
“是。”
“可惜是为了六王爷跟王妃的喜服去寻染石,得快去快回,不然莘集村风景秀丽,倒很适合一游。”
“张公子……可是去过莘集村?”
“我妻子出身黄河北,每隔三年,我便会陪她回乡一趟,来往路上,总是会停宿在莘集村,因此多有了解。”
张贾说完,喝了口茶,眼见“何小姐”神色变换,听见“莘集村”显得迫切又开心,已经知道自己所想的都是真的。
这少夫人,就是何小姐的贴身丫头。
有钱真正好办事,一锭金子,何府的小厮便偷来府中的下人名册,上面详细写了入府时间、买进银两、籍贯以及府中分派职务等等。
何府几年前买进一个叫金花开的丫头,八岁,籍贯莘集村,上面写着原在厨房帮忙洗扫,年后因为小姐想要个伴儿,因此就把她拨了过去。
张贾看完名册,立即决定用“莘集村”切入。
测试结果就跟他想的一样。
少夫人显得欣喜又开心。
几乎是瞬间,他就已经知道了,她不是何芍药,是金花开。
不是何家绣坊的千金,是小渔村的小渔女,父母因河水泛滥身亡,姐妹卖身葬亲。
“莘集村风景极好,我夫人特别喜爱村口那间老店的糖醋鱼,因此每回经过那里,总会住店,顺便解解馋。”
花开听了,忍不住觉得亲切。
村子其实不大,客栈也就一间,郑老板的糖醋鱼真的是远近驰名,娘也做不出那样好的味道。
“我跟夫人最喜欢晚上在河口边散步,渔船刚归,就在那边鲜卖,让渔妇当场煮了,只要东西新鲜,可不用什么名厨调理,自然就是好滋味。”
没错没错,她们莘集村的鱼是最好的。
以前爹爹常说,现捕现煮,就算皇帝也吃不到这么新鲜的鱼。
“记得村口附近还有片竹林,挺大的。”
“是芒花山。”花开忍不住纠正他,但一说出口又后悔了——上官少夫人怎么会知道那么远的地方有什么。
所幸张贾似乎不是很在意,跟着点头,“没错,当地人说是芒花山,笋子虽然不若京城的清脆,不过倒是有种竹香,很难得,还有,那里乌草汤味道真的很不错,我夫人很喜欢,不过真是贵,一碗甜汤居然跟两大包白米差不多银两。”
花开笑道:“乌草难摘,何况熬乌草甜汤费工费时,得隔水蒸炖,炉火还不能灭,要日夜看着,自然就贵了,因为不好做,就算当地人也不常吃的。”
“那老板也是这样跟我们说。”
两人就这样围绕着莘集村的话题,说得很是愉快。
花开久没回故乡,听见故乡近况,事事开心,哪家店的老板娶了媳妇,哪家店的姐姐嫁到外地,大水淹没的地方是否已经恢复,什么都想问个清楚,张贾虽然每三年来回一趟,但毕竟不是当地人,所知也不过一般,但即使只是这样,对花开来说,也几乎是久旱逢甘霖了。
两人直说到小春来报,小公子睡醒了,见不到夫人正在哭闹,花开才匆匆告辞。
花开回到别院,却见儿子在床上睡得熟呼呼,应该在染院的上官武却已经回来,正在换服。
她微觉奇怪的看了小春一眼,小春嗫嗫道:“是少爷要我这么说的。”
花开又转向夫婿,心中纳闷,但看他脸色不佳,也知道绝对没好事。
挥挥手让几个丫头下去,亲自绞了布巾,给他洗手脸。
“今日怎么这么早回来?”
“你倒希望我不回来了。”
“我哪有这么想。”花开被他无故一凶,觉得有点委屈,“我们是夫妻,这宅子我每天最想见的人就是你,怎么可能希望你别早回来,只是你平常都过午才归,今日却这样早,觉得有点奇怪罢了。”
上官武玥一肚子脾气,听她这么说,倒有点发不出来。
因为贵客在府,所以今日早早回来,原本想备船出游,却听永伯说,张贾一早便在鲤鱼塘边,煮茶看书,等他到鲤鱼塘,见到的却是自己的小娘子跟张贾相谈甚欢的场面。
下人说,是因为少夫人补好了荷包,张贾说想亲自面谢。
虽然合情合理,亭子里也有好几个小厮丫头,但小娘子笑语盈盈,那画面怎么看就是刺眼,于是吩咐小春过去说小公子醒了,先把她弄回别院再说。
一路上愈想愈生气。
她居然可以对着别人笑得这样。
真是……好火大。
小娘子拉着他的袖子,低声问:“你在生什么气?”
“我有什么好生气的。”
“明明就有。”
“为人妻子自当要察言观色,即使何夫人教你不多,但有些道理不用人教,自己也应该要明白。”上官武玥神色不善的说:“既然看出我心情不好,就当轻声安慰,而不是追根究底让我心烦。”
花开闻言,眼眶一下子就红了,委委屈屈的说:“那我不问了。”
“你都问半天了,现在不问有什么用。”
她吸着鼻子,“外面天热,我让下人送点凉茶上来吧。”
“不用。”
“那——”
“我说了不用。”
正想说些什么,小繁盛却在这时候醒了,开始哇哇的哭了起来。
花开红着鼻子将小繁盛抱起,轻声哄着,抽抽噎噎的哼着以往哄孩子唱的那些小曲。
上官武玥看着看着,气,也知道自己说得过分,想道歉,内心的气又消停不下,微一皱眉,转身出去了。
*
“上官公子真是聪明一世,糊涂一时。”咏诗笑说,“照咏诗看,这事情倒是再简单不过了。”
“简单?”
她胸有成竹的点点头,“非常简单。”
“那倒请姑娘指点。”
昨天跟花开发过脾气后,中午照样跟张贾至竹湖出游。
张贾久居京城,没见这等江南风光,自然大为赞赏,直至日落斜阳,一群人才带着侍从打道回府。
上官武玥便在书房里睡了,今日一早出来,仍觉得不舒服,想想便来寻咏诗,两人骑了马,在竹山上慢慢走着。
咏诗善解人意,自然看出他神色不快,旁敲侧击打听出来,先是觉得好笑,忍不住又点了点他乃“聪明一世,糊涂一时”。
“公子虽然喜欢咏诗,但见咏诗与其它公子出游却也不见生气,何故?”
“咏诗姑娘是自由之身,想同谁出游自然任凭姑娘的意思,若我为这事情生气,倒显得我不讲理了。”
“少夫人替张公子补好亡母多年前亲赠的荷包,张公子感念在心,当面道谢,公子却气得在书房过夜,何故?”
这也是上官武玥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
何故?
咏诗轻拍了马背,将马儿转了方向,笑道:“公子见到少夫人,请代咏诗恭喜少夫人。”
他不解,“她有何喜?”
“女子婚后,一生命运便由丈夫掌控,少夫人跟公子婚前不曾见过面,也未曾通过书信,却能在婚后让公子对她上了心,让一向喜怒不形于色的公子为她动怒,这样还不足以恭喜吗?”
上官武玥怔了怔——上心……吗?
他对小娘子……他是喜欢她没错,但一直以为自己对她跟咏诗的喜爱不相上下,经咏诗一提,才猛然发现其中有别。
他对咏诗是喜爱,但却无占有之心。
他对小娘子是喜爱,不但喜爱,还见不得她对别人笑……
难怪咏诗说他聪明一世糊涂一时,这道理再简单不过,他,爱上小娘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