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未,朵朵闲花无言的飘落,与绵绵春雨为伴。
起风了,不知谁家的风铃叮叮当、叮叮当,清扬地随风低唱。
范啼明不由自主的停住脚步,这山城太幽静了,在细柔如絮的丝丝微雨中,悠清的风铃成了唯一的歌唱者,教人禁不住要去寻觅它的踪迹。有多少年不曾听闻过这最单纯无华的乐声?仿佛早已遗落在遥远的过去时空中,在三月雨雾的黄昏里被唤醒了。
“明兄!”何道尧快步走来,将油纸伞遮覆在范啼明的头顶,带着些微责备的语调道:“江南雨水多,不带伞就跑出来,想当落汤鸡?”
范啼明接过伞,微笑着说:“三月的桃花——谢了!”
“你还有心情俏皮?看来我也不需太为你担心。”
“担心我?”范啼明讶然,失笑道:“我今年二十有五,比你长几岁,应该是我担心你水土不服才是。”
“谁说我担心你水土不服来着?”何道尧圆睁铜铃眼,闷哼着说:“我健壮如牛,生冷不忌,没有水土不服这回事;至于你,本是江南人……”
“阿尧!”范啼明伤痛似的发出一声喊。
何道尧自知失方,拍打自个儿脑袋一下,苦笑道:“抱歉,我忘了。”
忘了?能说忘就忘,真好。
范啼明的苦恼之源,便在于他该死的记性太好。
站立在暮色中,他伫立了好半晌,眼前那户人家的绿篱笆围墙上头漫生了许多洁白的、淡紫的、嫩黄的、嫣红的小花,仿佛正依随风铃声而摇曳生姿,向春风巧笑!范啼明回头看了看,两扇刻画着岁月烙痕的木门内,触目可见一座古雅的大平房掩映于蓊郁翠树之间,庭院深深,深不见人,却别有一种美如图画、令人浑然忘俗的风雅。他轻轻笑了起来,一时间眉目开朗,展露出他到江南以来最安然自在的舒坦笑容,说道:“房子里头住着什么样的人,有着什么样的故事?不,不,绝不会是住着鄙俗的商贾,这太惨了!”想像中,这般的风雅之所,理该住着学养渊博、胸襟豁达的风雅之人,他的妻子气质雍容,宛如月华,天生一对璧人,为水乡荡出无限的风情。
他为之神往,有机会一定要结交这般的神仙眷侣。
“阿尧,你说是不明?”
何道尧天生武夫性格,听不懂风花雪月,好笑道:“你老哥也太会想了吧?焉知屋里不是住着七老八十的老人家,遭儿孙遗弃,不得不独居旧宅。”
范啼明不予理会,往前走去,脚步比方才轻快许多。
故乡的好山好水依旧,对于一个漂泊于异乡的游子,该是多大的安慰。
“喂,雨停了。前面是私人土地,没住家,走吧,回去了。”
“你累了就先回去休息。”
“笑话!走这一点路会累?我何道尧好歹也是一位有名号的人物。”
“这儿不是江北。阿尧,别忘了你答应过我的。”
“知道啦!我会信守诺言,不随便动用武力。”
“这就对了。”
范啼明抬头看看天色。细雨初歇,黄昏暮色八方袭来,几丝沁凉阻止不了他的脚步。况且,那眼前一片竹林,多么浓绿,细长竹叶上透明似琉璃的雨珠子盘旋不去,拟似招摇的手儿唤他前去。
穿越竹林,感觉上渐渐上下坡路,只供两人踏足的木头小么直通往山中小湖。何道尧猛地站住了,瞪视着眼前的奇景,以致有点大舌头。
“我不知道……这里有湖泊。”
“一点都没变,”范啼明满意的轻叹了一口气,“跟我记忆中的一模一样。”
幽美冰清的小湖泊,四野是深浅浓淡的绿痕,野树丛的影子倒映湖中,夕阳轻洒湖面,金波荡漾,真是美,美得宛若不染人间烟火,无一丝匠气。
于是,一股没来由的热浪冲进了范啼明的心房,他的眼眶湿润了,他不得不抬起头来深吸一口大气,可是在落日的余辉下,更加感觉到自己的心境元气遁形,他闭上了眼睛,按捺住胸中的波涛。人心是多么敏感啊!面对着大自然,面对着美与真,总在赞叹之余自惭本身的污浊和虚伪,不由自主地,一声深长的叹息!
“哇啊,那是什么东西?”何道尧突然大惊小怪起来。
范啼明张开眼睛,听见“咪呜——”的一声,他看到一团毛绒绒、银蓝色的小东西,矫捷跳跃,那是猫吗,他大吃一惊,通体透着银蓝色泽的猫咪。
它由桥下跳上来,警戒的瞄了瞄他们两人,然后由他脚旁迅速的一溜而逝。他真怀疑自己是不是眼花了?蓝色的猫!何道尧感觉太稀奇了,抛下句:“我去看看是谁家的小玩意。”追踪猫迹而去。
范啼明暗自好笑:“他想带回去送给霍香吗?这么稀奇的宠物一定价值不菲,不可能没有主人,而买得起它的主人又岂会被几两银子诱惑而割爱,他是白费心机了。”
天上无云不下雨,地下无媒不成亲。可怜,何道尧枉担了痴心,仍不死心。
范啼明知道劝不转驴子回头,只好随他去。
他顺着蓝猫上来的斜坡走下去,濡湿的草地微沁着青草的芬芳,在那儿,木头桥下的阴影部,有人显然更早一了这里,蜷伏在桥下躲雨,而且还睡着了。
“真厉害!在这种地方也睡得着,是猪精转世吗?”
他好奇的走近,看着那张安详的睡脸,竟然是个女孩子,而且很年轻,秀美可爱的心形脸蛋上稚气犹存,是张未经忧患的幸福面孔,也是张生动而吸引人的面孔。她的五官小小巧巧、秀秀气气,给人一种性情很好的感觉;她的衣着不尚华美,但看得出由上等布料所裁制,脖颈上还配戴了串珍珠,这一切均显示她是位教养良好的富家少女,不是无家可归的落难女孩,可怎么有胆子睡在光天化日之下,一点防卫观念也没有?还是,她并不如她外表所看到的这般老实?
他应该像个君子般走开,却十足小人的贪看她可爱的睡脸,愈看愈舍不得把视线移开,他沉迷了、陶醉了,就这样,爱上了她身上那股安祥的气息!虽然她不是什么绝色美女,一点也不艳丽,只是清秀可人而已,却隐隐流露出一种与世无争、大地任我徜徉的洒脱,凝聚成一股充满征服力、奇迹般的魅力,似乎有她在身旁,就等于得到心灵上的祥和。
他相信她是纯真无邪的。可是,她究竟是谁?怎么出现在这儿?他满怀遐思,突然他猛的站直了身子,几乎是忿然的。
“你究竟想干什么?范啼明!瞧瞧你现在的德行,简直像个登徒子、偷窥狂!”他锁了锁眉头。“你忘了身负的使命吗?你如何能够在事情尚未展开之前对一名陌生女孩产生兴趣?不,不,你还没有权利考虑到自身的幸福!”
幸福?苦涩的微笑使他的嘴角抿成一条线。
太可笑了!
有多少年他忘了“幸福”两字是何意?太久了,久得都忘了自己曾经有过幸福的时刻,也因此,他对这名少女身上那股安祥、幸福的气息感到沉醉,甚至羡慕得嫉妒起她了。
他最好马上走开,去做他应该做的事。只是,一想到他走后,会有其他男人来唤醒这女孩,他居然感到一肚子的不舒服。
“姑娘!姑娘,你醒一醒啊,天快黑了。”范啼明决定自己叫醒她,等她醒后,他向自己保证马上抽身而退。怕吓着她,他先是小声叫唤,见她没反应,于是他逐渐把音量加大,到后来自己都感到刺耳了,再熟睡的人也不可能没反应才对,而女孩仍旧没动一下,他忽然省悟,莫非她不是睡着了,而是昏迷不醒,心惊之下,他一脚跪地支撑地面,扶起她上半身,远来不及将她抱起,女孩突然张开眼睛,孩子般的明眸瞪着他看,他吓得险些松手。
“你,你……你没事!”他嚷着,激动得不能自己。“干什么我叫了半天你却一点反应也没有,害我以为……以为你……可恶!你这样戏弄人很好玩吗?”
女孩愣了愣,被人骂得没头没脑的样子。
“我没听见啊!”她反驳得理直气壮,一句话就把他打发掉了,自己满不在乎的打了个哈欠,爬起来伸了个懒腰,扭转头部四下看看,叫唤:“蓝丝!蓝丝!”
“姑娘,你在喊谁?”
女孩没有看他,也没有理会他的问话,自言自语,“奇怪!蓝丝躲哪儿去了?还是丢下我,又自己跑回家啦?怪不得元宝说:猫儿是最不讲义气的东西。”而显然她也并不在乎,孩子气的调整一下发辫,眼睛却看向天空,醒悟似的,停止手指的动作,半叫半跳的奔近小湖边,朝天空看了又看,“噢!”的大喊一声,充满了懊恼,最后跺一下脚,跌坐在草地上。
范啼明被牵引出莫大的好奇心。这女孩有漠视他人说话的天才吗?一问三不应。蓝丝大概就是那只蓝色的猫吧,然而,元宝这种东西会说话吗?
这下子,他说什么也拔不开脚离去,早忘了自己对自己的承诺,反而走近她,好奇的问她:“姑娘,你似乎在期待什么出现,到底是什么呢?”女孩背对他文风不动。他不死心的转到她面前,坐下来,他的眼睛对着她的眼睛。“怎么不回答呢?”
女孩打鼻子里哼了一声,不疑不惧的和他对视。
“背着人说话没礼貌,我听不见,你再说一遍。”
“我叫范啼明,刚搬来此地。”他索性先自我介绍,反问:“你呢?”心想若是闺阁千金绝不肯爽快回答。
“江默婵,沉默的婵娟。”她一个字一个字地说,说得异常清晰。
“很特殊的名字。请问,你真是沉默是金吗?”
“不,我喜欢说话,但愿我能够滔滔不绝。”
仿佛要避开更深入的交谈,江默婵如飞燕般轻巧而灵活的跳跃起来,他很自然的随之而起,相距不过盈尺,两人的身影双双倒映在小湖里。
“江姑娘时常到这儿来?”
“你问得太多了,我们不过是萍水相逢。”
范啼明此时更加确定她的出身良好,才有机会读书,出口成章。
“你误会了,我别无他意,只是想了解一下,你是我的邻居吗?”
“你住哪儿?”
“我买下了余园。”
默婵奇怪的看着他。“传说那儿闹鬼,你不知道吗?”
他朗笑一声。“就因为好奇,才买下那已形同废墟的余园,想亲身体验一次闹鬼的滋味,结果住了几夜,连个鬼影子也没见着。江姑娘有兴致,可以到余园和我们一同探险,找出闹鬼的原因。当然啦,余园经过一番整理,已差强人意可以作为居所,不至于吓着了娇客随时欢迎你和你的家人一道来奉茶。”
她听了有些皱眉,露出为难的神情。
“你是不是又说萍水相逢,交浅言深未免不妥?”
“不。”她小声更正。“你说话太快、太长,我一时难以了解你话中意思。”
难道她是“聪明面孔笨肚肠”?范啼明小心不显露轻视的念头。
“我是说,欢迎你和你的家人到余园来玩。”
他放慢了说话速度,果然见她舒眉一笑。
“多谢你了,我也欢迎你和你的家人来这儿散心。”
“原来,此地已被江家买下,怪不得你安睡如在屋中。”
“不是我江家的,是张家的。”
“张家的?”范啼明心中一动。“哪个张家?”
“苏杭一带,除了张师涯那个张家,又有谁买得起?”
范啼明听了,神情有些古怪,比方才冷漠了些。这没什么,苏杭一带的商家,听到张师涯的名字通常有两种反应,一是马上露出奉承巴结的表情,咧开大嘴笑着,好不虚伪;另一种则是态度转为冷淡,以示不敢高攀或不屑高攀,深怕与“趋炎附势”这四个沾上一点边儿。
默婵见天色微暗,转身就走,这才惊醒了沉思中的范啼明,朝她背后大声问道:“姑娘,你和张师涯是什么关系?”她没有回头,完全不予理会,可是,看她那优闲的步履,又不像急着要回家的样子。
“难道她……”范啼明想到了什么,又摇头否决:“不,不可能。”他把默婵的反应解释为自己是不受欢迎的闯入者。基于某一种原因,他尾随她的脚步而行,而她却完全不知有人在跟踪她,不曾停顿脚步,不曾回望。
雨后的竹林,碧绿如洗,油润润的,像可以滴出翠来。
范啼明记得小时候这里没有木头小径,只是一条小泥巴路,雨季时来玩,往往弄得一身泥泞,都教家里的洗衣妇一边洗一边骂。如今他长大了,比较趋向于欣赏木头小路,看来买下这片土地的张师涯是以成人的心态看待小湖风光,所幸他不俗,没有做多余的改变。
走出竹林,听得“喵——喵——”的呜叫,一团蓝影扑进默婵的怀里,默婵喜得拿脸摩擦它柔软的蓝色丝毛,笑骂道:“蓝丝坏东西!自己跑掉。”小女儿的娇憨神态教范啼明看痴了,没注意前头跑来的何道尧和另一名不知名姓的少年。
“喂!前头那位可是蓝色猫的主人?”何道尧的叫嚷教人想漠视也难。
他想默婵姑娘沉醉于和蓝丝嬉戏,已到浑然忘我的境地,完全充耳不闻。何道尧停在她跟前,她这才抬起头来正视他,同时也看到追踪而来的那位少年,表情立刻不同,熟识的、亲密的笑颜表白他们之间的关系不同凡响。
“默婵!”跑到她面前,那少年有点喘气着说:“这强盗想抓蓝丝,被我当场人脏俱获,他还敢矢口否认,又跑给我追!”
默婵神情冷漠的瞟了何道尧的脸一眼,他的右脸有被猫爪过的痕迹。
何道尧可受不了被人误解成盗贼,神情激昂的大声辩解:“我不是匪徒,只是喜爱这只特殊的蓝猫,想以金银收购,带回北方送人,这才跟着蓝猫,目的是想找到它的主人才好商量。”
那少年嗤之以鼻。“默婵,你别信他胡说八道。他若是清白的,为何我一喊‘捉贼’,他转身就跑?”
何道尧回答得非常坦然:“我不是跑给你追,我是要追回被你的叫声吓跑的蓝猫!”这是什么世道?那臭小子害他的脸被抓伤,还一脸正义凛然的指着人鼻头骂。
“你现在当然可以这么说啦!”那少年紧咬不放。“可惜你失算了,蓝丝和我是认识的,不会被我的叫声吓跑。分明是你意图不轨,敏感的猫咪为了脱离魔掌,逮着机会赏你一爪子。蓝丝,干得好!”还扣手以资鼓励。
蓝丝听到有人赞美,很骄傲的“咪呜”一声,无疑是火上添油。
何道尧磨着他的牙齿,快气疯了。
那少年长得眉清目秀,唇红齿白,论外貌,比清秀文静的江默婵更美上三分,像生错性别似的;可是,那张可以把人气昏的“毒嘴”绝不是锁在深闺的少女所能拥有,若不是早出道的江湖小子,便是跟随父兄四处跑的商人之子,不过不会是混迹下层社会的地痞无赖,因为他与江默婵相识,因为他的仪表不俗。
范啼明不知自己的推论对不对,不过他确定何道尧的火爆性子快爆发了,赶紧出面调解:“这位公子,我可以为我的朋友何道尧作证,他绝无偷盗蓝猫的意思,因为先前我和他一同发现这只蓝猫,他就表明想买下它的立场。”
那少年以手肘碰了默婵一下,示意默婵侧身面对范啼明,似乎要她看清楚他有多可笑似的。“他说他们是朋友,在公堂之上,朋友替犯人作证会被采信吗?”
范啼明皱眉。“你是唯恐天下不乱是吧?”
“错了!”那少年骄傲得像只孔雀,睥睨着说:“制造乱象的是你们,我不过代为声讨罢了!请不要倒果为因,故意混淆是非,企图蒙混过关。”
何道尧火大:“不过是一只猫,还不值得我大费周章的去抢!”
“坏戏锣鼓多,小人说话多。”那少年哼道:“你曾看过蓝色的猫吗?当然没有。那是远从省外暹罗国买来的,稀贵可见一斑。呵,我劝你不要愈描愈黑吧!”
何道尧气极反笑:“谁是小人?谁说话最多?要不要清算一下从我们碰面到现在,是谁喙长三尺,废话连篇?”
那少年分明以正义使者自居,脸不红气不喘的道:“当然是你的废话最多,一起想为自己脱罪,若非有我堵住你的贼嘴巴,单纯的默婵早被你蒙骗过去。”
何道尧连喘了三口大气,才压下想揍扁少年的冲动,而范啼明拉住他一边手肘,虽没用力,也产生牵制的作用。
那少年若不是故意挑衅,就是任性到从不看人脸色,明明何道尧已气上眉梢,他还不怕死的讽笑道:“看你颠倒是非,使我想起我老爹的至理名言,‘人嘴如青草,风吹两面倒’,绝对的死不认错,咬紧牙根非辨赢不可。”
范啼明忍不住讽道:“看来,你不愧是你爹的孩子。”
那少年连忙否认:“休将我谙同他语,未必他心似我心。”说得流利无比,显然常拿出来说嘴。默婵在一旁抿嘴笑着。
“还出口成章咧!”何道尧嗤笑。“原以为你是哪里来的小流氓。”
“你有眼无珠嘛,看也知道。”少年嘴快无比。
何道尧又横眉竖眼起来。
“元宝!”默婵不再沉默,面对少年悠悠地说:“算了啦,你别再和人争执,跟我一道回家吃饭吧!”
范啼明眼神一亮。“你叫元宝?”原来元宝是一个人的名字。
少年圆睁杏目。“我就叫金元宝,怎么样!”那口气充满防卫性,似乎常被人拿名字取笑,索性自己先发作。
何道尧听了哈哈大笑。“金元宝,金元宝,真是好名字!喂,你家老爹是爱财如命还是想钱想疯了?”
“阿尧。”范啼明责备的看了他一眼。
金元宝骄傲的回敬过去:“我爹的金银财宝就像那‘瓦屋檐前水,点点不离窝’,富得流油!我叫金元宝,可是半点没叫错。”
比起来,默婵真是八风吹不动,情绪不受人左右,仍是一派优闲的口吻:“元宝,我可是要回家吃饭了,先声明,不等人的。”
“那怎么行!我才不吃冷饭剩菜。走罗!走罗!到你家吃好料的。”说走就走,马上把两个外乡人抛之脑后,亲亲热热的和默婵相伴而去。
何道尧仍不死心,高喊:“姑娘,你的蓝猫十两黄金卖不卖?”
默婵不予回应,倒是金元宝回头朝他扮个鬼脸。“你喊破了喉咙也没用,谁希罕十两黄金,呸。”
一双少年男女在暮色里愈行愈远。
范啼明感到一种莫名的寂寞笼上心头,不知为何。
何道尧沉思的道:“十两黄金都不看在眼里?不会吧!我明明看见他从那间老房子里跑出来,那两扇木门早该换新的或重新上漆,显然日子并不宽裕。”
“哪间老房子?”
“就是前头你停下来听风铃声的那一家。”
“如果是那一家,你大可省下唾沫,不必再白费心机了。另外挑些花样新颖的丝绸或胭脂花粉,带回去送给霍香吧!”
“为什么?”
“你适才提到过这一片已是私人土地,你可知道主人是谁吗?”
“是谁?”
“张师涯。”一提到此人,他的眉头拧了起来。
“是他!”何道尧的惊异不在他之下。竟是这般凑巧?才到江南便与张师涯扯上关系。“是那姑娘告诉你的?她又是张师涯的什么人?”
“我不知道,只知她叫江默婵。”
“奇怪了,如果那旧房子是张师涯的,以他的财力,大可整修得美轮美奂,没道理任其老旧而不管。”
“财主的怪癖各有千秋,不需多费思虑。”
“呵,我看是华宅美厦住久了也不感觉美,买下城郊的小湖旧屋,心血来潮时住上几天,更能体会他用黑心肝建构出的‘愚目山庄’是多能彰显他的得意。”
“别说了,回去吧!”
范啼明幽微地一笑,不愿宣泄太多的心事。
何道尧回头看了看,只有风吹竹叶响,并无异状,不过还是跟着范啼明回去。
林风低吟,寒气动。
昏暗的竹林内,夜行使者悄悄的活动起来,看不见的飞虫发出嗡嗡声,大鸟黑影掠过湖面,飞进杳无人迹的树丛里。
某些人,也是属于夜行动物之一。
譬如鬼,或活得像鬼一样的人。
黑夜降临了,晚春仍带凉意,此时若有人站在默婵四人方才伫立的地方,会感觉到有股寒意从脚底升起,一直窜上心窝,以致全身抖擞,牙根打颤。不是因为冷,而是周围的气息变了,变得阴森森、冷飕飕,而这一切只因为多了一个人。
一位昂藏八尺的黑袍男子,一张不知是俊是丑的脸,藏在青面獠牙的鬼面具下,令人望而生畏,突觉寒冷,由心底冷出来,而这,不完全是鬼面具吓人,是从这个人身上感受不到一丝人类的暖意。
他是来自地底的鬼主?还是睡在冰窖里长大的?
注意看,只有那一对眼波不动的黑眸里,正隐隐闪烁着两簇火苗。
“她就是金元宝?真是久违了!”声音也像结了冻的冰珠子,慢慢吐出。
“就从她身上下手吧!”
这句话流进寂静的暮色中,虚空的不引起任何回响,旋即消逝。
任谁听到这样的声音,都会断定他是一个冷酷无情的男子,避之唯恐不及吧!或许,这是他的心愿之一,明明白白的告诉世人:“少来惹我!”可不,他冷得像一座冰山,嘴里吐出的是冰珠子,即使是跟随他数年的“黑内双姝”冷慧凡和姬水柔,也只能隔着一座无形的冰墙和他交谈,久而久之,这两位原本似水柔情的江南娇娃,也被薰陶出一身清冷气质。
冷慧凡一身的黑,姬水柔一身的白,她们全对主人忠贞不贰,愿意付出她们的所有,却只能各自守着自己的孤独,一年两年,因为她们的主人——“厉鬼”郭冰岩不需要,他不要她们付出“所有”,他从来只知夺取他想要的!至于他不要的,弃若敝履。
“主人!”先开口的一向是姬水柔,冷慧凡向来寡言,不知是天生的,还是受了影响。
黑袍男子动也不动一下,只以冷极的声音道:
“如何?”
“办妥了。”姬水柔看不见他的表情,但情知项二个字多令他满意,顿了一下,才细诉详情:“我们两人押着‘登封五鼠’到他们的巢穴一探究竟,脏物之多真是惊人,显然这几年他们联手劫盗,手法十分高明。我们遵照主人指令,将脏物全数没收,留下一斗明珠,其余的全部变卖,所得银两用来救济因水患而受苦受难的老百姓。此外,将‘登封五鼠’交付官府,得到一笔赏金……”
“那是你们应得的。”把这句话都说得无一丝温情,不愧是郭冰岩,不愧是冰冷的岩石。
“多谢主人。”姬水柔仍是满意的,因为主人对她说的话有所反应。
“可是,为什么?”冷慧凡突然开口,虽说仍装出冷若冰霜的样子,但声音微微颤抖,显示了内心的激动。“为什么独留下一斗明珠?可是与主人辞去‘代理鬼王’之位有关?”
“慧凡姊!”姬水柔难得的花容失色,足见她多么惊讶,连“姊”字都随口而出。郭冰岩一向厌恶无血缘之亲的人搞姊姊妹妹那一套,世事无常,有朝一日姊妹变仇人,该有多可笑!所以,她只也在私底下尊重一下比她大的冷慧凡!
她真有勇气!姬水柔心底暗暗佩服,又不免担心主人的反应。
冷慧凡双眉紧锁,似已若有所悟。
一直背对她们的郭冰岩,缓缓转过身来,黑袍随风飘动,一张鬼面狰狞的凝视双姝,七情不动的冷声道:
“因为,我要金元宝。”
冷慧凡震动了一下,因为她的猜测被证实了。
姬水柔也震动了一下,因为主人的坦白。
而鬼面男子已在回答后立即消失了踪影,只余阵阴笑声旋荡在黑夜里。
春宵一刻值千金,花有清香月有阴;歌管楼台声细细,秋千院落夜沉沉。
宋·苏轼《春宵》
这诗是写给有闲情逸致的人欣赏的。春天的夜最美,花儿散发着清甜的幽香,月色柔如水,月阴朦胧,所以诗人认为就是短短的一刻,也抵得上千金。
“狗屁苏东坡!你给我千两黄金,我把一刻春宵的光阴卖给你,看你换不换?”
在旧房子的灶间,负责为小姐烧洗澡水的丫环冷翠,一边添柴薪一边诅咒着,要是她有千两黄金,今天她也是一位小姐,有人替她端洗脚水。
“阿翠!”忠婶不知何时来到她背后,手里端着两盘剩菜。“你又在念什么东西,还不快把水烧热了,端到小姐屋里。忙完了,再过来吃饭。”
“没看见我正在做吗?我又没偷懒。”冷翠嘀咕着,站起来伸个懒腰,一眼看见母亲手上拿的剩菜,忍不住又皱眉道:“娘,我跟你说过好多次了,菜煮好后,为我们留一些在厨房里,不要全端出去,你看,又要吃剩菜了。”
“这是规矩,你懂不懂?这儿不比山庄,没有大厨房和小厨房,我们能够跟主人同吃一锅菜,你还不知足?”忠婶老早看穿女儿的心事,她一生安分老实,不希望女儿做非分之想。“相当年我和你爹穷得要饿饭,六、七岁的你天天哭着要东西吃,瘦得像一根草。现在你好东西吃惯了,忘了肚子饿的滋味,不知道惜福,还嫌剩菜不好,呵,这些剩菜若拿到乡下你舅舅家,不晓得有多宝贝,这顿留到下一顿,不舍得全吃完。”
冷翠拿指头塞住耳孔,低嚷道:“你念够了没有,娘?在山庄里你念,来到这里又念,你要是真怀念乡下的苦日子,可以告老还乡啊!”
忠婶岂会被激倒,刺出回马枪:“也好,我跟你爹商量一下,就带你回乡下订亲,看是李家的大牛还是……”
“打死我也不要!”冷翠像是被老鼠咬到,大嚷大叫。嫁给脏兮兮又黑漆漆的种田人,光用想的,就觉得受不了。
“你小声点。”忠婶不安的望向门口。
“怕什么?就算我把屋顶叫翻了,她也听不到。”冷翠反而更大声,像在跟谁挑战似的。“那个冒牌千金总不会到灶间来吧?”
“谁是冒牌千金?”冷忠突然冒了出来,怀里抱着一捆柴火,原来他在后面柴房,难怪她们没注意到。
“没有啦!”冷翠对不苟言笑的父亲有几分顾忌,左右言他:“我跟娘在聊附近的一些人,谈天而已。”
“你可真闲。”冷忠斥道:“水都滚了,你还站在这里嚼舌根?没看过比你更懒惰、不中用的丫头!”
冷翠最气父亲这点,随时不忘提醒她是“奴才的女儿”——再卑微不过的一个丫头!他们老夫妇自个儿当奴才当上瘾了,也要女儿做一辈子奴才?
冷忠的老家在一个很偏僻的乡下地方,从早忙到晚,由春劳累至冬,遇上老天垂怜的时候,一年收成缴税后勉强能吃饱,可惜这种好日子并不多,时常处于半饥半饱的状态,乡下地方没什么副业可以补贴家计,若不幸来个什么旱灾、水患或蝗虫过境,真是欲哭无泪,饿死人毫不希罕,人命根本不值钱。所以在日子实在不好过的时候,有人就到比较繁荣的城市当长工或仆妇,赚些工钱寄回家乡。冷家也是其中之一。
忠婶先到城里来投靠一个表姊妹,那里张正颜、张师涯父子所兴建的“愚目山庄”即将完工,正需大批奴仆,忠婶很幸运的得到一份工作,不但每天三餐都可以吃饱,还有新衣服穿,做了半年,干脆求总管成全,把冷忠和女儿冷翠一起接来工作,从此老天爷爱下雨或不下雨都不必他们来操心了。一转眼,在张家已是元老级的奴仆啦!
冷翠由一个傻呼呼的乡下小丫头,来到花团锦簇的“愚目山庄”,简直像到了另一个世界,足足过了半年,才适应大宅子的生活,慢慢地,她逐渐脱胎换骨。第一次在鲤鱼池旁乍遇张师涯,他正在读一本诗册,缓缓的自她身旁走过,虽然并没有注意到她的存在,但从那时候起,她就偷偷仰慕张师涯,甚至幻想自己长大后能嫁给他,成为“愚目山庄”的女主人,衣锦荣归的回老家炫耀!虽然她的梦很快就碎了,不多时,张师涯迎娶江庭月入府,且在往后的十年间陆续纳了六位小妾,不过,冷翠还是期待成为他的第八房小妾。
江默婵是江庭月同父异母的妹妹,姊妹相差十岁,由于父母的早逝,江庭月婚后不数日,张师涯便派人接默婵入府,待她适应山庄的生活,开始接受名门闺秀的教育。因为年纪差不多,冷翠被选为默婵小姐的伴读,虽然只是在一旁磨墨、伺候茶水,却在先生的清读间,也学会了识字,甚至在默婵小姐背不出书时,她可以偷偷在心里帮她补上。冷翠第一次意识到,她比默婵更适合做一位千金哩!
由于江默婵是靠裙带关系才飞上高枝当凤凰,所以私心里,她总是酸溜溜的称呼默婵是“冒牌千金”,很遗憾自己没有一个美赛西施的姊姊,提携自己做那张府的千金,甚至,姊妹共事一夫也是一则佳话。
长大后,冷翠发现自己的容貌胜过默婵,美人心一高,再不把年轻的男仆看在眼里,一心等张师涯来发觉她这朵奇葩。更令她心情好过的是,发生了“那件事”,她相信张师涯即使想过要把默婵纳为己有,也非打消念头不可。
虽然只是伴读两年,冷翠已不是普通丫头,她看过张师涯读诗册,为了有机会亲近他时也有对答如流,令他对惊艳,她很用心的买来几本诗选词集,有空闲就拿出来背诵,早已滚瓜烂熟,就等最好的“时机”来临。
可叹的是,她至今仍在等待。
可恨的是,江默婵突然迁出“愚目山庄”,搬到这所旧房子居住,还选定他们父女三人跟来伺候,狠狠的击碎了她攀龙附凤的美梦。
假使她知道,指定他们父女过来伺候的不是江默婵,也不是江庭月,而是二房奶奶金照银,她非大吃一惊不可。
金照银何许人也?金元宝的异母同胞大姊。
在苏杭一带,张家若是首富,金家少说也排得上第四或第五,如同金元宝所言,富得流油!比起金照银的强硬靠山,江庭月只算得上是小家碧玉,怎么张师涯反而迎娶江庭月为正室?其内情颇耐人寻味。不过,当年确实由张正颜主婚,明媒正娶而来,因此,江庭月的地位是无庸置疑的。
冷翠不敢怀疑江庭月的权威地位,却嫉妒江默婵的好运。
“别再作白日梦啦!”冷忠突然在她耳边大吼一声,冷翠惊跳起来,心虚的红了脸,怕严父看穿她的心事,提了热水便走。
忠婶毕竟心疼唯一的女儿,不好当面为女儿说话,却在背后说:“她都十八啦,你别再像骂小孩般的骂她。”
冷忠叹口气。“赶紧为她找个婆家吧!”
“我老早便在盘算,问题是老家的年轻人太土,她看不起;山庄里年轻的男仆里也有好的,她又不要,我还能上哪儿为她找婆家?”
“她以为自己是谁?难不成还想嫁……”冷忠说不出口。
忠婶有点尴尬。“你也看出来啦?”
“她这是痴心妄想。”冷忠哼道:“都是读书读坏了。又不是小姐命,学人家又念又写,结果识了字,心也高了,偏偏仍是个丫头命。你这个做娘的,也好歹劝一劝她,教她不要自己给自己找难看!”
忠婶答应了,心里却明白这比湖中捞月还难。
冷忠是老实人,最厌恶攀龙附凤那一套。夫妻两人靠自己的双手活到今天,从不对谁阿谀奉承,反而很得主人看重,吩咐他做事总是和颜悦色。而今主人家要他过来照顾默婵小姐,他自然一本初衷,自觉没有愧对任何人,活得很有尊严。谁知生的女儿却不像他,不想挥汗工作,成天幻想有一天也变成千金小姐或当上张家的姨奶奶,真是让他羞愧死了!
他想,也难怪纵横商场的张师涯偏爱默婵小姐,成天见到的都是想从他身上捞点好处的势利男女,默婵小姐如同一阵柔风、一股清泉,不需要防备她,紧绷的神经很容易放松下来。
他曾亲耳听到张师涯赞美默婵小姐:“宛若清芬百合花的女孩。”
下人间曾流传过一则流言,说张师涯其实爱的是江默婵,只因为她年纪尚幼,所以先娶了她的姊姊,好名正言顺的亲自教养她,等她长大就会娶她。冷忠却心知这是无稽之谈!他进府得早,江庭月过门后,他注意到张师涯对姨妹江默婵分明以小孩视之,只是义务性的养育她,对她并不特别关心,有时一个月也碰不上一面。直到江庭月过门后两年后,在默婵身上发生了那件极为不幸的事故,张师涯的注意力才移转向她,仿佛要补偿什么似的对她百般宠爱,因此才有了那样的流言。
流言早已平息,可是冷忠却有一种预感,默婵身上藏着一个秘密,和张家人有关,她自己却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