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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闹冤家 第二章
作者:慕子琪
  地上拖着两条长长的影子,步履蹒跚,一前一后,默默地走回家。

  两人平时虽一块上学,却好似在比谁的脚程快,谁也不肯让谁走在前头,可是现在身体不适的慕希遥实在比一只乌龟的速度快不到哪里去,他刻意放慢速度等她,可是走了那么久还走不到一半,他不耐烦地折了回来,蹲在她面前。

  “我背你回去,否则等走到家,明天太阳都爬起来了。”

  “不要!”她真截了当地拒绝,男女授受不亲,谁知道他有什么企图。

  “不要就算了,到时候半路昏倒了不要求我背你回家。”他可是很委屈自己背这只胖蜜蜂,居然不识好歹,不要拉倒,反正他也不希罕。

  “我可以自己走回家,不用你鸡婆。”天知道她要是这样被背回家,到时又落话柄给父母,她这一辈子恐怕永远都别翻身了。

  昂起首来,做人不可以这么没骨气、没原则!只是,骨气和原则无法减缓她一丝的疼痛。

  “明明就生病,干嘛逞强,让老师送你回去不就得了。”他将两个书包甩在身后,如果老师送她回家他也可以搭便车,不必陪这只乌龟,不,更正,是蜗牛慢慢爬行。

  都怪那对父母,学校没事开什么临时会议嘛,而且一开还要开到晚上,而老哥还没到家,她今天要补习,似乎故意算准了要把她丢给他,所有的巧事全发生在这一天了。

  “要你管!”她对他吐舌头,不理会他继续向前走。

  “真是不可爱的女生。”他决定走在前头,不想再跟她多说废话。

  当他们以缓慢的速度“爬行”,终于皇天不负苦心人走到家的时候,她赫然发现了另一桩惨剧——她没带钥匙出门!

  平常父母都会比她早到家,所以她没有带钥匙的习惯,今天……吼!她真倒楣。

  “去我家休息。”他现在已经饿到前胸贴后背了,可不愿意饿死街头陪她在这等,讨厌的是,他又不能丢下她不管。

  她的眼神忠实地展现出她高度戒备着,仿拂他正对她打什么歪主意。

  “你这是什么眼神,我都已经说过了,我对发育不良的胖蜜蜂没有兴趣!”

  “你才是卑鄙无耻的大色狼!”气死她了,一天到晚叫她胖蜜蜂。

  “我的眼光没那么差好不好?我又不是鸡,到处乱吃米。”

  “是饥不择食啦!都是因为你的国文太烂了,害我受到池鱼之殃。”

  “我管你的鱼痒不痒,妈的!我现在不想跟你吵,我饿得快挂了,走啦!”不管三七二十一,他捉着她的手,从旁边的防火巷直通到他家门口。

  真是凶巴巴的女生,不可爱又凶暴,难怪她妈妈要将她硬推给他,他死也不想当替死鬼,这个“烫芋头”要赶快丢掉。

  “放开我啦,我可以自己走。”他不知道他的手劲很重吗?粗鲁的良男生。

  到家之后,他将两个重死人的书包丢在沙发上,直接冲到冰箱前,拿出冰牛奶就往嘴里猛灌,一瓶牛奶就这样被他喝个精光。

  “痛快!”他胡乱地抹抹嘴,止渴之后才想到她的存在,    “你要不要喝?”

  “真不卫生,哪有人这样喝牛奶的,脏鬼!”她做出啄心的表情。臭男生就是臭男生。

  “东西要这样喝才过瘾你懂不懂啊?你到底要不要喝啦?”他不耐烦地再问。

  “我不要喝你的口水。”

  “这叫龙涎液你懂不懂啊?!”

  “恶心死了,反正我不要喝你的口水就对了。”她十二万分地坚持,这个全世界最恶心的臭男生,难保她喝了不会变得跟他一样。

  “你该不会以为喝我的口水会怀孕吧?”他突然想到什么似的,露出不可思议的表情,这年头不会再有女生蠢到连这点常识也没吧?!

  “你才没知识咧,吃口水才不会怀孕。”她嫌他无聊地翻个白眼。

  幸好,否则他当真以为台湾教育太失败,会对台湾的教育没信心的。开了一瓶新的牛奶,替她倒了一杯,剩余的,他又直接对着瓶口猛灌起来。

  “牵手才会怀孕。”

  她突来的言论害他一大口牛奶还没吞下去就呛了出来,喷得满地都是。台湾的教育果然令人失望呀!

  “开玩笑的你听不出来吗?真没幽默感。”他的“吐奶”令她心情大好。

  这是冷笑话好不好?一点也不幽默!

  史栩霆随手抽了张面纸将嘴边的牛奶擦干净,顺道将那杯牛奶递给她。

  “冰牛奶?我不能喝冰的。”她蹙起眉心,摇头拒绝。

  “为什么不能喝冰的?吼!女生怎么这么麻烦啊!”

  “女人家的事不要问啦,我要热的。”她现在真的需要喝些热的饮料,能让她全身放松,虽然小小报复挺大快人心的,可是肚子仍旧痛啊,她不自觉地将自己缩进沙发里。

  “你该不会是遇到女人每隔二十八天,然后心情不稳定,不能游泳,还可以吃巧克力也不会发胖,对女人来说特有的日子,MC是吧?”

  他实在讲得太清楚不过了,羞得慕希遥牙齿磨得咯咯响,如果她的肚子不是那么痛,腰不是那么酸,她真想一脚踹死他。有哪个男生会在女生面前提这种事啊?“这又没什么好害羞的,每个女人都会有……”

  “你闭嘴啦!不要你管。”她怒目圆睁,不想再听他说了。

  “哇!胖蜜蜂,凶什么凶啊,我只是讲事实而已,我老妈早就教过我了,她每个月都会有固定不舒服的日子,她……”

  “啊——够了,我不想听,我要热牛奶!”捂起耳朵,她大喊大叫。

  真搞不懂这个笨女人在想什么?关于女孩子的事,他老妈教过他很多,一再告诫他要体谅女孩子,对女生要温柔一点,因为当女人是很辛苦的。

  算了!看在她正处在特别的日子懒得跟她吵,他将牛奶微波加热之后,再加上可可粉和砂糖,端到她面前。

  “我不喝咖啡。”她显得好沮丧,感觉他老是故意和她作对。“这不是咖啡,更不是毒药,我没有杀胖蜜蜂的嗜好,这是可可粉加牛奶。”

  她狐疑的神色令他想扁她,她要是男人,他一定会重重赏她一拳,她该感谢老天,她身为女人,他有不打女人的原则。

  温热又香甜的液体使她整个人放松了不少,这杯可可牛奶真好喝,突然令窝坐在沙发上的她有种幸福的感觉。

  两人就这样相对无语地坐着,看着时间一秒一秒逝去,他的父母怎么还没进门?他越来越饿,慕希遥则是越来越想睡。

  “想睡就睡。”瞧她眼睛都快睁不开了,他站起来到走厨房翻找:只找到早上剩余的几片吐司,他吞下一片,先止饿再说。正当他回过头想问她要不要吃时,她已经整个人没人沙发中,他找了件凉被给她盖上,一个人解决掉所有的吐司。

  慕希遥睡得并不安稳,不时发出细微的声音,像在忍受着什么。

  史栩霆走到钢琴前,一阵低低沉沉的琴音弥漫室内,她在半梦半醒间仿佛感觉到有人在弹琴,琴声虽好听,却带着一点傲气,如同他一般……

  那么,是他在帮助她入眠吗?

  只是,他什么不好弹,竟弹莫札特死前的着作——安魂曲,他是当她死了吗?

  虽然很想起身跟他抗议,却在音符的魔力指引下安然入梦,她心里不得不承认,他的琴其实真的弹得不错,她已经很少遇到旗鼓相当的对手了。或许他并没有她想像中的那么坏,那么低级,那么不体贴,他也有他温柔的一面吧!

  隔天醒来的慕希遥依然是一尾活龙,肚子的疼痛和腰背的酸痛都减轻了。

  走到巷口,每天总会与他“不期而遇”。

  “早!给你。”她手上拿着一条进口的巧克力,金色包装相当精美。

  史栩霆瞧了天空好半晌,她不明就里地跟着看,今天只有太阳很大而已。

  “天上有什么好看的?”她不解。

  “今天是太阳升错边了吗?还是你被幽灵附身了?早上这么有礼貌,还送巧克力给我,不会是想毒死我吧?”他眯起眼,语带质疑。

  “你才大白天见鬼了啦!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唼!本来还想谢谢你,算了。”她将巧克力的包装打开,干脆自己吃了。她是听妈妈说他也爱吃巧克力,才把最后一条割爱送他,至少昨天如果没有他,她也不晓得该么办才好,即使他的态度仍然傲慢得很,至少他送她回来还弹琴陪她入睡,该道谢,她是恩怨分明的人。

  “喂!给人家的礼物哪有自己吃的道理?”将巧克力抢回来,塞入自己的嘴巴,这可是他最爱的牌子耶,被胖蜜蜂吃掉多可惜。

  “既然已经咬了就是我的了,还来。”她追过去,反悔不给他吃了。

  “才不要!”他扮个鬼脸,又咬一大口。

  “我的口水不要分你吃!”慕希遥使出绝招——无影脚踢去,裙摆飞扬。

  史栩霆机敏地闪身蹲下。

  “给你一个忠告,最好把巧克力还给我,否则下一脚就踢得你倒在路边爬不起来。”

  “我也给你一个忠告,小碎花的颜色不太适合你。”他嘻皮笑脸地逃开。

  “去死吧!大色魔!”她压住自己的裙子,再补一脚踹中他的小腿,害他痛得哇哇亏她还以为他也有温柔的一面,唼!收回来,他是个不折不扣的色情狂。

  “胖蜜蜂,你是全天下最不可爱、最粗暴的女生!”昨天睡在他们家沙发上,近看之下还觉得颇具姿色……算他看走跟,她是全世界,哦不!全宇宙最不可爱、最愚蠢、最暴力的女金刚。”

  “史栩霆!”折返的慕希遥对他不怀好意地咧嘴一笑,重重地再踹他另一脚后逃之天天。

  “你这只胖蜜蜂,女金刚,恶霸,母夜叉……”一连串英文连珠炮般从他嘴中逸出,他八成是倒了八辈子楣,才会遇见这种有暴力倾向的笨女人。

  什么叫做冤家路窄?就像他们这样!

  慕希遥星期一、三、五到史家学钢琴,史栩霆星期二、四、六到慕家学小提琴,两人除了白天一起上学之外,晚上还得一块练琴,周日两家更是经常没事搞个家庭聚会或一同出游什么的,扣除睡觉时间之外,他们两人几乎是被迫绑在一起,像今天,就是到史家学钢琴的日子。

  屋外下着雨,屋内却是响起动人的音乐声。

  “小遥进步得真快。”李伊琳露出赞许的微笑。年纪轻轻就弹了一手好琴,资质聪颖、领悟力高,灵活弹性、学习力强,是继她儿子之后,再度令她眼睛为之一亮的天才型音乐家,简直是为音乐而生的,和他们家小霆相比,两人几乎势均力敌。

  “是老师教得好。”慕希遥真心笑答,千里马遇上伯乐,才更能发挥本身的优良特质。

  “小遥嘴巴真甜,呵呵呵。”她笑得好开心。

  一旁的史栩霆可不以为然,随手弹奏同一首曲子,技巧比慕希遥略高一筹。

  “她是有进步一点点,不过还是比不上我。”他臭屁地自夸,心中挺讫异她的进步,果然是一位值得期待的对手。

  两人谁也不肯服输,不管钢琴或小提琴,就连吃饭也可一较长短,比谁吃得快,正因竞争所激荡出的火花,更使得两人进步神速,一步步推向登峰造极之路,如果他们能突破个人的瓶颈,相信不用一年,不,甚至更早,他们的程度就会超越她了。

  “这是今天的功课。”李伊琳发给他们一人一份乐谱,只有五线谱和音符,没有节奏,没有旋律,也没有任何伴奏。

  “老妈,这是哪一国的世界名曲?你耍我们啊?”

  “谁耍你了,笨儿子!”她毫不客气,一记飞拳敲中他的脑袋。“这是即兴创作用的谱,想赋予它什么样的生命力都随你们,现在可以自由练习,有问题可以问我,下次上课要验收。笨儿子,你若是做不出来,可以跪着求我给你提示。”

  李伊琳这不可一世拽个二五八万的样子,和史栩霆是同一个模子印出来的,慕希遥终于深刻地体验到一句话:有其母必有其子。

  “唼!这种幼稚围程度的作业这需要等到下一次上课吗?老妈,你‘驴子太穷’也不是这种搞法,我马上就可以弹给你听。”

  “什么‘驴子太穷’?这是哪一个国话?”李伊琳疑惑地转向慕希遥。

  “是黔驴技穷。”她叹了口气代为翻译。

  李伊琳才明白地点点头。

  “胖蜜蜂,敢不敢和我比比看?”史栩霆挑衅意味十足。

  “比什么?”史佑轩和慕希伦同时进屋,两人都被大雨淋了一身湿。

  “伯母好。”慕希伦有礼地打招呼。

  “今天怎么有空过来?瞧你们,快去擦干,小心别感冒了。”

  慕希遥一见到温文儒雅的史佑轩,脸微微泛红。

  “老妈在偷懒,拿这个乐谱给我们弹。”史栩霆晃了晃手中的乐谱。

  “哦?”史佑轩走过去一看,微微一惊看向老妈,她向他示意,他则聪明地没再往下问。

  “这死小子大言不惭,还说要和小遥比一比。”

  史佑轩看了弟弟一眼,早把得奖当成家常便饭的他,有“音乐神童”的美名,一进门就听到弟弟在下战帖,这可有趣了,能让他主动下战帖的人屈指可数,因为他曾说过,他不喜欢欺负“弱者”,这么说来,他是认同小遥的实力罗?

  “那我们就当裁判吧!”慕希伦展颜一笑乐观其成,对于妹妹的音乐天分她有十足把握,早在七、八岁她就会改写乐曲,即兴演出一点也难不倒她。

  “胖蜜蜂,敢不敢比?”史栩霆挑起眉,眼睛因兴奋而发光。

  “比就比,谁怕谁;到时输了不要一把鼻涕一把眼泪,怪我没手下留情。”慕希遥也跃跃欲试,眼前的这个男生,在钢琴的造诣上不下于她,很久没有遇到对手了。

  “唼!没眼睛的女生,让你见识见识我真正的实力。”

  咦?怎么这两个人说话的方式、语助词和文法如此雷同,简直就像同一个人在对话,环境真是可怕的东西啊!慕希伦差点失笑。

  史栩霆飞快地浏览一次乐谱,拿起笔标示了几处,下着雨的天气给了他灵感,他决定用雨来做题目。

  以强音起头下拍,就像突然从天而降的滂沱雷雨,吓得措手不及的人们四处逃窜,不时以半音行进与强弱进退,表达了忽大忽小的雷雨,令人摸不着雨的意图,接着,疾速流动的音阶互相追逐,一气呵成教人叹为观止,最后,在三连音的脉动中引出明亮的旋律,仿若调皮的大雨被太阳赶了回家,呈现出一片雨后天晴的清新景象。

  他的即兴作品充满直截了当的魅力,与简洁有力的慧黠,一曲弹来,令人意犹未尽。

  慕希遥闭起眼享受着这首曲子雷雨午后的意境,他真的有狂傲的本事,不过,怎么会这么巧,他们同样都是以“雨”来做题目,只是呈现各有不同。

  她的演奏选择以低弱下拍,就如飘在空中的丝丝细雨,让人们驻足了一会儿,然后一点也不以为意地继续忙碌,轻柔的小雨,揭开人们的心扉,注入兴奋的力量,丰富的音色,自由弹性的速度,发出扣人心弦的旋律,断奏则似小雨和人们在嬉戏,充满明亮的色彩,最后以三拍和四拍交错,恰如其分的弹性速度,收尾在一片小雨和人们婆娑起舞的雨中漫步里。

  她的即兴作品柔软而又浪漫,音色的变化流转顺畅,一曲奏来,引人人胜。

  两人精湛的演出使得观众听得如痴如醉,爆以热烈的掌声。同样以“雨”做为体材,却有这么两极化的味道,想不到在即兴激荡下,竟创出如此动人的曲子,李伊琳万万想不到,实力雄厚的两人,竟还隐藏着更大的潜力,而在彼此较劲之下,将这股潜在的能力开发出来,她欣慰地震出兴奋的笑容。

  史栩霆不得不对她产生更多的佩服,多令人激赏的琴艺,不愧是他看中的对手。而慕希遥也不得不对他感到更多的钦佩,多令人兴奋的演出,好的竞争对手难寻,她庆幸自己有好目标。

  “试试这个。”同样的音乐旋律,他用她弹过的节奏加以变化,可怕的记亿力,竟只听过一次,他就能弹出她刚才所弹过的旋律。

  “看我的。”慕希遥则用他的旋律加入弹奏,同样的才华,实在教人不得不佩服。他们在竞争中逐渐发展出一种和谐的音乐声,演变成二重奏,一刚一柔,在完全没有任何排演的情况下,仅凭两人对音乐的天赋及喜爱,平时吵闹不休的冤家,竟在音乐中找到了平衡点。

  他们脸上同时散发光辉,像在较劲,也像在合作,衍生出微妙的关系,他们已全然陶醉在属于他们的音乐世界理,完全忽略坐在沙发椅上的三名观众兼裁判。

  “老妈,那乐谱不是你准备教音乐班的教材吗?”史佑轩低声问道。

  “是呀!那些被罗希学园喻为最优秀的音乐大学生个个叫苦连天,还说我谱写得不和谐呢!”可是看着这两个才念国中的孩子,如行云流水般的演奏,说他们是音乐天才一点也不为过。

  教到这样的学生是压力也是骄傲,除了经验比他们多之外,她实在不得不承认,她已经快“驴子太穷”了,得帮他们找更厉害的老师,突破他们的瓶颈。也许他们还没意识到,但是他们会需要的,这两个孩子将来绝对是站在世界顶端大放异彩的音乐家,有个念头在她脑中逐渐形成。

  “这个你会吗?”换慕希遥下战书,竟左一个旋律右一个旋律同时进行,配合得天衣无缝。

  “别小看我!”

  史栩霆依样画葫芦,更加快了些速度。

  两个棋逢敌手的人玩得不亦乐乎,正所谓“酒逢知己干杯少”,至于最后谁输谁赢,一点也不重要了。

  一行四个未成年的孩子,像在上演现代版的苦儿流浪记,拎着大包小包,千里迢迢搭飞机来到澳洲。

  那两对有投票权的父母,擅自开了四人家庭会议,以“围标”方式通过让史栩霆和慕希遥去澳洲找他们最尊敬的托拜尔斯•李顿老师,他是世界知名的音乐大师,年逾七十的他目前任在澳洲。

  在决议之后,谁送他们去却成了最大的问题,因为寒暑假期间,向来孩子都会带在身边,到欧洲进修或表演,现在要兵分两路可怎么办?

  没多久,他们将脑筋动到两个大孩子身上,由自己的哥哥姐姐来照顾实在是再适合不过了。于是乎,两对父母在短短几个小时的下午茶时间,就已决定好孩子们的寒假生活,一路往欧洲,一路朝澳洲,放这四个孩子自生自灭……不是,是自由自在地过寒假生活。

  在机场分别时,两个母亲忍不住地一再交代他们注意这个,注意那个,毕竟这是趟“未成年的旅行”,虽说他们已安排好一切,但还是会有点担心。

  “我们最后一场巡回演出结束后会到澳洲接你们一块回家,要乖乖听哥哥和的话,知道吗?”李伊琳叮咛着。

  “老妈,你是坏掉的录音带吗?一直重播,不嫌烦呀!”史栩霆真受不了老妈,这已经是她第三十九次交代了,他又不是三岁小孩子,担心那么多。

  “还有,夫妻要相亲相爱知道吗?”唐雨漩也跟着嘱咐。

  “老妈,你是得了老人痴呆症吗?我都说过几百几千次了,我们不是夫妻啦!”慕希遥受不了地抗议,到底要说几次大人们才会懂。

  两人不约而同地摇头叹息,这雨对“自以为是”的父母啊!

  “伊琳,你瞧!这对夫妻的默契真是越来越好了,居然做出一模一样的动作呢!”

  唐雨漩如发现新大陆般兴奋。

  “我们不久后应该就可以抱孙子了吧!”李伊琳开心地说着。

  “有没有搞错?我们才国中生而已。”史栩霆简直快被这两个疯女人打败了。

  “谁要跟他生孩子!”慕希遥扮了个鬼脸,对他大吐舌头。

  “你以为我很愿意吗?哈哈哈!”他一脸不屑。

  “少往自己脸上贴金了,我……”

  两人就在机场大厅当众吵了起来。

  他们感情这么好,我们可以放心了。两位妈妈很欣慰地想着。

  而当这群孩子飞到澳洲,马不停蹄地赶到托拜尔斯•李顿家时,这个七十岁的老先生一见到他们,立刻赏了一顿丰富的料理——“闭门羹”来欢迎他们。

  “我这里不是托儿所,回去!”如雷贯耳的嗓门,吓着了门外四个人。

  “怎么会这样?!”他们一直以为父母什么事都已经安排好了,这下天色昏暗,四人流落异乡,看怎么办才好?

  没多久一位年约四十岁的妇人为他们开了门,慈善地请他们进去。

  “我是安丽,我父亲只是气你们父母没来看他,他们一直是我父亲很骄傲的学生。”

  她的亲切消除了他们的不安。

  慕希伦从行李箱里拿出了上等的铁观音,带着甜笑走近老先生,“这是我爸爸交代一定要交给您,因为他们工作忙碌无法来看您,但是他们一旦忙完之后必定亲自来拜访。”

  “还有这个,是妈妈亲自精选的点心,要我特地带来孝敬您老人家的。”史佑轩献上台湾特产风梨酥。

  托拜尔斯•李顿的气这才稍稍消了些。

  安丽即刻去烧开水泡茶,喝着上等的铁观音配上风梨酥,老先生才满足地露出笑容。

  “我当然很清楚你们来的目的,不过,我不教资质鲁钝的学生,那只会浪费我的时间而已。”老先生起身拿了两把小提琴,分别交到史栩霆和慕希遥的手中,同时说道:“随便拉首曲子,只要我听得顺耳我就教。”

  真没想到天底下还有比史栩霆更自大的人,慕希遥心想。

  两人稍稍试了一下,这琴音走得厉害不说,甚至连弓也没,有上松香,声音干涩,而且不堪入耳。

  他们坐十几个小时的飞机来到这里,再坐七、八个钟头的车子到他家,先被赏了一顿闭门羹不说,现在还要接受试验!什么随便拉首曲子,哇咧,什么曲子是他听得“顺耳”?天知道他喜欢什么曲子,还给了把天下最差的小提琴,这算什么?

  慕希遥的脸色变得难看,突然觉得自己好委屈,在所有教过她的老师之中,从没一个是这样对待她的,哪个不是对她赞赏有加,她是吃饱太间吗?飞过大半个地球,跑来这里看别人的脸色。

  史栩霆的脸色也好不到哪里去,忍不住脱口而出,“这种烂琴能拉出什么好音乐?如果你不想教我们就直说,干嘛刁难我们?”

  “不会拉、不懂得音乐就出去,我一点也不希罕教你们。”老先生翻脸跟翻书一样快,拽得很。

  冲着这句话,两人顿时斗志高昂,四目交接,谁也不愿服输,他们一定要让这个老头子认同他们,然后再大声地告诉他,他们不屑跟他学琴。

  拿起破旧的小提琴,在没有调音器的情况下,他们用耳朵做为琴调音器,用松香将弓润滑,专心仔细的样子就像对待自己心爱的琴,所有的准备动作十分熟练,再试了一下音色,虽没他们个自己带来的琴音色悦耳,至少可以接受了。

  搞定小提琴之后,再来就是搞定怪老头了。

  慕希遥拉的是莫札特的小夜曲,当旋律流拽,仿若坐在河岸边,和一些故友边闲聊边看着河岸风光,轻轻品尝一口好茶,或是美味的点心,置身在这样优闲的时光里,令人流连忘返……

  她的演奏合时合宜,尤其是适合喝茶吃点心的时候,就像这个时候。

  史栩霆拉的是狂才音乐家圣桑的作品,是动物狂欢节的第十二曲子——化石,本来是木琴主奏,他却用小提琴拉奏,讲述骷髅跳舞作乐,其实是在描述某些化石音乐家食古不化、张牙舞爪的丑态,是个黑色幽默的妙曲,实际上是他在暗讽这个老头子。

  听到一半之后,老先生竟哈哈大笑,“好小子,你胆子不小!”

  “你不是叫我随便拉,这么烂的琴我又这么累,想得出曲子才有鬼!”

  这老头子是老胡涂吧!什么一流的音乐家,根本就是三流,下流,他心中暗骂。

  老先生接过他手上的琴,抚弄了几下,便奏起奥国作曲家兼小提琴家克莱斯勒的“爱之喜”,犹如带领他们徜徉于高山溪水间,眺望四周浮云飞过,令人觉得喜乐。接着是“爱之悲”,却像潺潺流水穿过草原,将内心最深处的悲哀,细致地宣泄出来,使身心得以舒畅。

  “孩子,想成为一流的音乐家要记住一件事,就是不管在任何恶劣的环境下,唯一夺不走的,就是你的能力和你的心,只要你的音乐有心,可以轻易地把每一个人的心绪,借由音乐抒发情感,如沐春风。”老先生坐回座位、又喝了口铁观音。

  两人对于这个老头子的琴音感到震撼,同一把琴,不同人拉,竟有如此不同的效果。的确,他们长途跋涉非常劳累,再加上乐器不佳的拙劣外在条件,更面临未知的观众,是否他们未来也会遇到各种的困难及挑战,有些更是他们始料未及的,他们又将如何面对?

  “孩子,一流的音乐家知道如何借由音乐把感情传递给别人,不管是悲伤或是快乐,这是给你们上的第一堂课。”

  “还不快谢谢老师!”史佑轩立即向两个人明示,表示他们通过测试了。

  两人愣愣地点头,还震惊于刚才的话和音乐中。

  “明天开始练琴,你们也累了吧!楼上的房间已经准备好了,早点休息。”

  怪了,怎么突然转了性,成了慈祥的老爷爷了?

  这是他们同时纳闷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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