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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愿人长久 第一章
作者:元湘
  恭喜!
  恭喜、恭喜了——
  跨足各大产业,江南最负盛名的向家庄的大当家——向劭天即将娶妻了。
  这些天里,送往向家庄的贺礼几乎堆得半天高,恭贺之词也源源不绝于耳,宾客来来去去,好不热闹。
  众人好奇呵!到底哪家闺女那么倒霉……不,这么幸运可以跨进向家大门。
  当然是幸运啊,虽然向劭天多情了点、浪荡了点、市侩了点、不羁了点……但他生得俊美无俦,而且还有钱有势呢。
  的确,还不到三十岁的年纪,他俨然已成为了江南新一代的商业霸主,别说是一般市井小民了,就是达官贵族,也不得不对他低头讨好兼奉承。
  向劭天很聪明,并没有死守着所赚来的钱财不放,而是善加利用。
  先别提向家庄每一年所缴交的税收有多惊人了,就光给一些达官们“喝茶”的银两,就足以跟朝廷俸禄相比。
  当然,他不但与官家有良好关系,还时常造桥铺路,开仓发粮,很快地就成为人人口中的大善人。也因此,所有受过恩惠,或听过他为善的事迹者,对他无不心存敬意,买米要买向家庄的;穿衣要穿向家庄出产的;盖房子的木头,更要买向家庄木材行所生产的……
  就这么日复一日,向家庄的生意交到向劭天手上还不到五年光景,就取代了原本江南第一富商——戚家庄的地位。
  生意越做越大、越做越好,更重要的是,在向劭天的高明手段安抚下,所有地痞流氓也无人敢找向家庄的碴儿,这新一代商业霸主之位,显然是越坐越稳了。
  后来人们才知道,原来即将嫁人向家,成为向家新妇的,正是向家庄的死对头,戚家庄三房的女儿——戚清缡。
  向家庄与戚家庄,这两家化敌为友,共结秦晋,实在是件震动江南的大消息。往后江南一带还有谁敢与他丈婿俩争风,这对双方采说,都是双赢的局面哪。
  嗤!新郎官向劭天可不这么认为。
  和戚明邦这狡猾的老贼过招也将近五年了,以他的睿智明断,早就能抓住那贼头的心思。
  戚明邦明知道自己已经走到了绝路,还妄想以女儿牵绊住他,好让他稍微放手,给戚家庄一条生路。
  呵呵!实在是太天真了。
  他冷峻的脸上罩上一抹冻人寒霜,回想起五年前的事——
  大概在五年前,向劭天还是一个镇日风花雪月的纨绔子弟,浪荡不羁,啥事都不管,任凭向家两老用尽了各种方法,又劝又骂的,还是没用。直到父亲向大衡,积劳成疾,咽下最后一口气以过劳而终的生命来无言抗议他这不肖子的没责任心,他才觉悟,可惜为时已晚。
  握着父亲骨瘦如材、颤抖不已的手,向劭天这才感觉到生命的无情流逝。但后悔已经来不及了,他只能慎重地用生命起誓,答应父亲自己绝对会好好经营向家庄、会好好孝顺母亲。
  接手向家庄的生意后,他才发现原来父亲会如此快速地过劳而死,全都是拜戚明邦之赐。
  戚明邦用尽了各种卑鄙手段,全心全意地打击向大衡,想将才略具规模的向家庄踩平。向大衡为人一向敦厚善良,不投机取巧、老实得不得了,才会任其欺压,不懂得反击,最后积劳而终。
  但向劭天可不同,他比父亲聪明狡诡多了,懂得善加利用对自己有利的方法,扩展自家的产业;另一方面,对于敌人,他也绝不心慈手软。
  野心勃勃的他,在父亲灵前发誓,定要创造出一番局面。
  而今他做到了,瞧目前向家庄的规模,谁敢说一句不是。
  这是他日夜不停辛劳的代价,可恨的是——居然有人妄想来分一杯羹。
  戚明邦大概也没想到向劭天竟然这么厉害,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太多太多了,他知道自己年纪大了,两个儿子又很没用,眼看着戚家庄的首富传奇就要灰飞烟灭,只好使出最后的绝招——由向家最弱的向老夫人这一环下手。
  这个很容易,向大衡在世时,戚明邦并未和他正式撕破脸,甚至他死时,还去他的灵堂前上过香,虽然带着示威的笑容,可秉性温良的向老夫人哪里能识破这老狐狸的心态,还以为儿子有今日的成就,真的是靠戚明邦这个“好叔父”的帮助,最后竟然还答应让自己的儿子娶戚家的女儿为妻。
  这怎么可能?向劭天哪里肯娶个“杀父仇人”的女儿为妻?但向老夫人听不进他所说的话,一直以为这儿子不受教、不懂得感恩,伤心自己教子无方,天天以泪洗面。
  为了平息母亲大人的怒火,让她展颜而欢,在不得已之下,向劭天只好答应这门婚事。
  无妨的,既然戚明邦都不心疼他女儿到向家庄会受苦,他又何苦替她担心。
  女人嘛!成得了什么大事?
  这桩婚事原本该办得热热闹闹、沸沸腾腾的,可向劭天没那么大的心思。
  他这新郎官依旧天天东奔西跑巡察产业,依旧时常邀请艳妓名伶到家里唱曲、喝酒……为他那花名在外的风流韵事更添几笔,证明完全没有将未婚妻放在眼里。
  他以为这样的声名狼藉可以吓跑新娘子,谁知道婚礼还是照常举行了——
  “该死,该死的戚清缡。”向劭天边喝着闷酒边低声诅咒。
  他是故意给新嫁娘难堪的,所以这次的婚宴并没有发喜帖,甚至连酒席都不准备摆,想随便派个人到戚家庄接新娘了事。
  谁知道有人走漏了风声,上门恭贺和送礼的人竟多如牛毛,礼物堆得满坑满谷,在这情况下,他也不得不广开筵席。
  但这绝不是为她,那该死的女人!
  “干!今天不醉不归,干杯!”向劭天展现出微笑的面具,朝在场的所有人喊,只可惜今日的面具好像有点故障,笑得不太自然哩。
  “好了,少喝点,今儿个你是新郎,喝太多,到时候嫂子可要怪罪了。”说话的人满脸胡子,正是白帮帮主烈虎。
  两人会认识,全是烈虎因误会而有眼无珠地掳走了向劭天的好友——也就是御风山庄的少庄主辜琰司,后来设宴赔罪,两人相谈甚欢,才进而结交。
  戚清缡?他根本不将她放在眼里。
  向劭天薄唇嘲讽地扬起,冷眼斜睨了他一下,又继续喝酒。
  “你的脸色怎么那么难看?一点也不像个新郎官。”烈虎差点被他那冷寒的眸光冻死,连连抱怨。
  大喜之日,整座向府热闹非凡,每个人脸上皆带着无比愉悦的表情前来大声跟向劭天祝贺,惟独新郎官的脸色很臭,活像谁欠了他许多债不肯偿还似的,当然,不高兴就算了,有时候还“装笑”,看得人乱恶心一把的。
  “是吗?”向劭天冷笑一声,“那你告诉我,新郎该有什么表情?”
  “这……”烈虎哀怨地看他二眼。他的老丈人才死不久,妻子也跟着“走了”,虽然他这个人“妻管严”得厉害,但终究还是个伤心人,他怎能这样刺激他呢。
  “少爷,夜深了,你该回房去了。”一道恭敬温煦的声音由一直坐在他身边、静默的男子口中传出。他是向劭天最得力的助手温子谦。
  “回房回房——”
  “闹洞房喽!”
  “太好了……”
  温子谦话一出口,所有耳尖的宾客开始大声鼓噪,准备好好闹闹洞房。
  向劭天缓缓地站起身,他的酒量不错,喝了许多酒并未让他迷失心志,反而越来越清醒。
  众人开开心心地跟着他背后,准备和他一起进新房去一窥新娘子的花容月貌。
  孰料——
  “走错了,走错了,新房该往这边走才是。”一个好心人提醒道。
  “呵!我有说我要回新房吗?”向劭天俊薄的唇勾起一抹轻蔑。
  “什么?”众人露出极度怀疑之色。
  “各位稍安勿躁!放心,大家会有机会的,下次在下娶妻时,一定让各位闹个够。
  在众人张大了嘴,无法接受他这答案之际,向劭天潇洒地一个旋身,转瞬不见了踪影。
  宾客们更是愣在当场,下次娶妻?那这一次呢?这次不算吗?
  烈虎和温子谦互望一眼,差点骇掉下巴。
  向劭天在外人面前一向气度翩翩、笑容可掬,哪曾这么失态过,这回竟如此任性,当众说出这种话,并且拂袖而去。想当然耳,明日这稍息一传出去,整个杭州城即将沸沸腾腾,而第一个跳脚的,准是他的泰山大人戚明邦。
  真是可怕的男人,这样的报复也未免太残忍了,尤其是那可怜的新嫁娘戚清缡,她最是无辜呀。
  ☆                ★                ☆                ★
  “慢点,小蝶,等等我呀!等我……”一个高大年轻又俊朗的男子驾着马,快速地追逐着前面的驾着另一匹马的美丽少女,嘴里不停地喊。
  “哼!谁等你?”前端美丽少女娇嗔一声,别过头去。那因赶路而显得红扑扑的俏脸上漾着微愠,显露出一股倔意。
  “停下来,先停下来——”
  她不耐地杏眸一横:“别跟着我,我死也不会跟你回去的。”
  这对俊美无俦的男女皆着异族服装,驱马一前一后地追逐着,由于外表太过显眼,嘴里又嘀咕着没人听得懂的异族语言,引来不少旁人的侧目。
  “那怎么行?这里……”萨律琦左右观望,发现不少人的目光集中在他俩身上,显然不是说话的好时机,“你停下来先听我说。”
  都怪这小魔女太过狡猾,他才会中计,又一次让她逃脱。
  “不听不听。”邬小蝶任性地轻挑柳眉,骨碌碌的水眸轻睨,双脚更是夹紧马腹,一路往前狂奔。
  她与萨律琦两人从小青梅竹马一起长大,感情是满不错啦,可她一直将他当成是哥哥看待而已,可没多作他想。谁知道族人们那么天才,居然妄想将他们配成一对。
  哼,她才不要呢!
  虽然年纪不大,但她肚子里可有满满的计划,至少要到师傅口里所提的山明水秀的中原玩过一回,她才甘心。
  所以趁着大人们正在筹备婚礼之际,她悄悄地逃了出来,谁知道那么倒霉,竟然让萨律琦发现了这个秘密,而且还硬要跟随。
  这一路上赶都赶不走,还妄想劝她回家,真是讨厌,讨厌极了!
  “我才不要回去。”她固执地咕嘟着。
  “小蝶,邬小蝶——”萨律琦的声音已从温煦转变成警告。
  邬小蝶扁扁朱唇,更加快了马速,高大的骏马在街道上快速奔跑,路上人多,她皆能以超高的技术闪过,其动作之惊险,让许多路人看得心惊胆跳,偷偷为这少女……不,为其他路人捏把冷汗。
  可她全都不以为意,依然故我。
  其实,他们“醒族”的人从小就是在马背上长大的,骑马对他们来说,跟走路一样轻松,来去自如,根本不成问题。
  “邬小蝶,你再不停下来,让我抓到,一定要你好看。”萨律琦气不过地祭出了恐吓牌。
  “嘿!”邬小蝶不在意地皱皱可爱的俏鼻。她才不吃这套,从小,所有的人就把她宠上了天,什么威吓都根本不放在心里。
  柔和的清风从她身上呼啸而过,身子跟着马匹起伏,手上脚上穿戴的翠铃跟着发出叮叮当当的声音,悦耳极了。她依旧快速地驾着马,并想尽办法要甩掉背后那个讨厌鬼。
  有了!
  邬小蝶灵活的大眼睛一转,开始驾马钻进巷道里,左右胡乱闯,让背后的萨律琦追得又累又惊。
  “小蝶,小心……”
  “呵呵……来呀!来追我啊!”一看见计谋奏效,邬小蝶甚至还淘气地转头朝背后的人扮鬼脸,甚至挑衅,“想扁我,追得到再说啦!哈哈……”
  驾驾驾——
  高超的驭马技术在巷道里发挥得淋漓尽致,她左闪右闪,将路上的行人当成是原野里的动物闪避,一时间觉得有趣极了。
  她背后的萨律琦可不这么想,他发誓,他非常、非常慎重地对天发誓,这回别让他再抓到这小刁女,要不然非狠狠地痛扁她一顿不可。
  “呵呵——”手脚上的铃铛迎风摇晃,邬小蝶的笑声也像脆铃似的甜蜜迷人。
  她对自己的技术很有信心,所以一点也不担心,依旧快乐地驾马穿梭在巷道中,眼看背后追赶的萨律琦离她越来越远,她甚至开心地高歌——
  “草原青、马儿壮,眼前有个好姑娘,眼儿媚、脸儿娇,我要摘花送给她。啦啦啦……”她心情大好地边唱边数拍子,“啦啦啦……草原广、羊儿肥,眼前有个俊儿郎,眼儿俏、脸儿……啊——”
  就在她快乐地引吭高歌之际,眼前突然窜出了一个男子,她心头一惊,赶紧猛拉住缰绳。
  “嘶——”
  骏马发出震动人心的狂吼嘶鸣,在踩扁那人之前,总算停了下来        .
  ☆                ★                ☆                ★
  邬小蝶花容失色,高超的技术最后还是败给了突发状况。
  她身轻如燕,轻巧地一跃下马,气呼呼地走向前端那个差点被她的马蹄踩扁的男人面前。
  “你为什么突然闯出来,你知不知道吓死我和我的马是要赔偿的?”她怒火腾腾地问。身上那些铃铛也跟着晃动,发出悦耳的声响。
  向劭天莫名地掠向眼前这怒火高炽的小姑娘,渐渐地,俊美的脸上扬起兴味表情——
  她看来约莫十六七岁年纪,身着颜色鲜艳的异族服饰,脚下穿着一双牛皮靴,圆圆的大眼睛乌黑有神,又野又不驯,唇红齿白、活力十足,小小红润的俏脸蛋会发光似的,让人目光难以移转。
  无法控制的,他的眼神就这样定在她身上。
  邬小蝶见他半晌不说话,纤指又一比,再度嗔道:“看什么呀?你这人还真不是普通的奇怪呢!一直盯着人家看,哼!”
  随着她的动作,发出了无数轻脆铃响。
  向劭天这才注意到,她似乎非常喜欢铃铛,乌亮的长发用了多种颜色的彩带绑起,扎成许多辫子,每支辫子上还挂着一个铃铛;皓腕上也各绑了一串,甚至那双牛皮靴的小腿处,也坠了一些铃铛。只要她稍稍一动,那些铃铛就跟着叮当响,配上她迷人的娇嗓,实在悦耳极了。
  可惜的是,他实在听不懂这俏丽迷人的小姑娘究竟在说啥。
  “小姑娘,你……会说汉语吗?”他剑眉轻挑,薄唇含笑问。
  邬小蝶瞪大眼睛、捂住了唇,真笨啊,白生了半天的气,原来……原来人家根本听不懂她在说啥!
  “当然会,我……”她怀疑的圆眸朝他溜了两眼,用汉语问,“你看得出来我不是中原人?”
  “呵呵……”向劭天总算听懂她在说什么了,可是没想到这小姑娘的问题竟然这么可爱。
  “哎呀!不算不算。”邬小蝶莲足一跺嚷道,“刚刚的话不算,你再重新听听,我说的汉话是不是很地道、很像中原姑娘?”她对自己所说的汉语,可是很有信心的,连教导她的成师傅都赞她冰雪聪慧,说她很有语言天分呢。
  “还不错。”向劭天真心地赞道。
  “真的呀!”邬小蝶心思单纯,早已忘了刚刚驭马的事了。
  她粉嫩甜美的娇颜上扬起开心的笑容,喜滋滋地在原地旋转。
  “呵呵!那我再问你,如果我刚刚一开口就说汉话,你一定会以为我是中原姑娘吧?”她满脸期待地问。
  向劭天一愣,随即忍俊不禁地笑出声。
  “你笑什么嘛?难道我的汉话说得还不够好?”邬小蝶努着唇,明亮坦率的眼眸含嗔问道。
  “当然不是。”向劭天饶富兴味盯着眼前娇憨俏皮的小女子问,“怎么,你希望成为汉人?”
  “我……”邬小蝶连连摇头,“我可没这么想。”
  这可是数典忘祖的事呢!
  “我只是心情不好,想到这里玩玩而已。”她水亮的眼眸有意地朝他一掠,老实地说出自己内心的话。
  “心情不好?”真巧,他也是。
  自从娶了戚清缡后,向劭天的心情便不再好过,更不曾像刚刚那样笑得如此真诚和开怀了。不过这小姑娘看来天真淘气,她也会心情不好吗?实在稀奇了。
  “有什么事,何妨说出来听听?”
  “还不是为了婚事。”邬小蝶这个人最大的优点和最大的缺点就是太老实,藏不住心事。她娇声嗔怨道,“讨厌,我根本一点也不想嫁给萨律琦大哥的。”
  又是个为婚事而苦的人呀!向劭天对她有种同是天涯沦落人的怜惜。
  “所以你逃了?”
  “是啊!我还想多玩几年呢!”邬小蝶又展开了笑容,纯真烂漫地说,“成师傅说得对,中原真是风光秀丽,我没来错。”
  “成师傅?”
  “他是中原人,现在正住在族长家里,是位了不起的西席,我的汉语就是跟他学的。”邬小蝶灵活的大眼睛一转,得意洋洋地说道,“而且我不只会说汉语,还会写汉字呢!”
  “你这么厉害?”这小姑娘真是挺有趣的。
  “当然啦!”她深怕人家不信似的,突然拉住他的手,在他手掌上写着字,“邬、小、蝶,这就是我的名字。”
  向劭天心弦一动——
  好个天真无邪的小姑娘,她并不如一般女子那样矫情或惺惺作态,反而率真大方极了。
  有很久了,他一直在钱堆里打滚,跟数不清的账本和一大堆商场上的对手或客人玩心机,勾心斗角、尔虞我诈。他已经有很长时间没见过如此纯净真诚的脸孔和态度了。
  那轻柔细致的小手在他掌心移动,向劭天根本没去注意到她写了些什么,只感觉到自己手掌心上传来一阵灼热之感,莫名地燃烧了全身——
  “喂,你怎么了?发什么呆?难道……难道是我写错了?”不会吧,所有汉字中,她就这几个字写得最好呢!
  “不……不是。”向劭天让她这一喊,收回了神魂,表情有些狼狈,“是我没看清楚。”
  “那我再写一次。”邬小蝶说做就做,又在他手上写下了自己的芳名。
  “邬小蝶。”
  “答对了!”她开心一笑,伸出自己的手,“换你写了。”
  “我?这不好吧?”大庭广众之下,他犹豫着。
  “为什么不好?”邬小蝶清澈的眸子溜转,突然斜睨了他一眼,低声道,“你不会写字啊?早说嘛,我不会笑你的啦!呵……”
  不会笑?那她红唇绽放,难道是在哭?
  “别笑了,我写。”向劭天觉得自己实在想太多了,这只是很单纯的动作,不必想得太复杂呀。
  “好啊,你写。”邬小蝶再度伸出了手,让他在手心上写下自己的名字。而她也跟着他所写的字念道:“向‘gu’天。原来你叫向‘gu’天啊。”
  向劭天黑眸一闪,似笑非笑地纠正道:“向劭天,那个字念古。”
  “劭?”邬小蝶受教地连连点点头,“我知道了,不过你们汉字还真是复杂耶。”
  “是吗?邬姑娘,你……”向劭天突然想知道所有关于她的一切,他才刚开口,孰料她却笑弯了腰。
  “邬姑娘?哈哈哈……”她笑得差点肚子痛,“这称呼真好笑,从来没人喊过我邬姑娘呢。”
  “那人家都怎么喊你?”
  “叫我小蝶啊,我阿爹、阿娘和一些长辈就喊我小蝶儿。我阿娘说在我出生的时候,她刚好梦见了千百只蝴蝶在天空飞舞,所以才将我取名做小蝶。”她边说边舞动着,就像粉蝶飞舞那般,配合着身上的铃铛响,美妙极了。
  “小蝶,很美的名字。”很美、很可爱的人儿!向劭天忍不住赞叹。
  她真是个美丽的惊奇。
  “呵呵,我也这么觉得。”邬小蝶红唇轻启,毫不讳言地大方承认。
  忽地,一阵马蹄声由远而近传来,她明亮动人的笑颜也跟着褪去。
  “糟糕!追来了。”灵活的身子一跃,邬小蝶又重新回到了马背上。
  “小蝶!你……你要走了吗?”向劭天突然觉得很不舍。
  “是啊,再不走,让萨律琦大哥抓到就不好玩了。”她淘气地吐了吐粉舌,“劭天哥,咱们后会有期,希望再见面时,你的心情能好一点。”
  话说完,她便驾马匆匆忙忙地离去。
  向劭禾呆愣住了,心情?她怎么知道他心情不好?怎么知道的?
  一直以来他都将心事藏得很好,外人看他总是笑得十分和气、十分得意,总觉得他是天之骄子。以前在父荫下,他可以如纨绔子弟般游戏人间;现在自己掌权后又一路顺利,从采就没人看透他的内心,而她——一个陌生的异族女子,她居然看见了!
  邬小蝶!邬小蝶……
  他在心里一遍又一遍地念着这个名字,向劭天有预感,他们会再相见的。
  这么天真可爱的女子,是他一生梦寐以求的,只是——他已娶了妻。
  一想起戚清缡!他稍展的笑颜又沉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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