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死……让我死……」
她发著高烧,不断梦呓,偶尔清醒,全身剧痛得恨不能一死解脱。
「来弟,我的来弟儿。」石不华只能眼睁睁看著她受折磨,他的心像被人放进石磨中碾著,滴滴流著全是他悲呜的血。
三天了,他以无比的精神力量支撑著,陪在床边三天三夜,亲眼看著她由血淋淋一个人,变成包满白布的重伤患者,她的头伤医得好,其他的擦伤、挫伤也治得了,只有她的脚……太难了。
他把全城最好的接骨大夫全找来,左脚接得很妥当,都说三个月不乱动保证能好,只是右脚脚骨穿出皮肉,完全断裂开来,个个见了都摇头,只有一名老郎中将脚骨勉强按压回位,摇头道:「太难了!除非能找到西域的接骨膏……这只脚算是废了,看开些吧!」
「老天啊,我看得开,但是来弟醒来後……她受得了这个打击吗?」他抱住头颅低低呐喊著。「可怜的来弟,你承受得住吗?」
她的梦呓使他心碎,使他心痛。
「让我死……让我死……」
「不,来弟儿,忍著些,坚强些,你会慢慢好起来的!不管如何,我总会陪伴你,不会弃你於不顾。」
他手捧她的脸,用嘴唇吻去了她的梦呓。
「你一定会好起来,一定会的。」随即明白自己在自欺欺人,来弟即使好了,也不再是从前的来弟,她能承受残废的打击吗?他的心猛然抽搐痉挛起来。「她一直认为自己配不上我,既敏感又自卑,她还来不及学会自信自傲就废了右腿,这不是将她打落十八层地狱吗?她还有爬起来的一天吗?不、不、不,老天爷,救救来弟吧!只要她的脚能医好,要我付出任何代价我都愿意……」
「你当真愿意付出任何代价?」
石不华豁然回头,惊呼。「义父。」
高大威猛的老人,正是「鬼王」谷天尊,跟在他身後的是施琉仙。
「华哥,嫂子会受伤我也有责任,我知道义父珍藏有一盒西域的接骨膏,我回去求他老人家,现在义父亲自来了,你快求他吧!」
石不华一时无语,没人比他更了解谷天尊,天底下没有白拿的灵药。
「仙儿,你退下。」谷天尊摒退义女。
施琉仙对石不华临别依依,心里也有几分明白,以後恐怕再无相见之日。
谷天尊此来,自是要做一个了断。
房内除了昏迷不醒的病人,只剩父子两人。
「义父!」石不华跪叩。「求您救救来弟,将接骨膏给我,我愿意付出任何代价,若违誓言,天打雷劈!」
「好。」谷天尊沉声道:「以长江为界划分南北,你有生之日不得到南方来,做生意也不许。你可愿意?」
石不华明白了,义父仍是不放心他,或许是为了谷莲修而不放心吧。‘修罗门’的势力范围在长江以南。
他颔首。「我答应您!只等来弟的双脚痊愈,我即刻束装北返,有生之日绝不再踏上南方寸土,若有违背,千刀万剐任凭处置!」
老人长叹息。「孩子,愿你好自为之。」
道不同不相为谋,此一别,即永诀。
「恭送义父。」石不华思及养育之恩、教诲之情,亦不禁哽咽。
凉风袭,人已去,只留下一盒灵膏圣药。
* * * * * * * *
远上寒山石径斜,白云生处有人家,停车坐爱枫林晓,霜叶红於二月花。
林来弟摇头晃脑的吟咏杜牧之诗,想到,「若能亲眼瞧一瞧多好!经霜後的枫叶红得胜过二月的红花,满山一片,不是红似火了吗?好可惜,今年错过美景,明年一定要大哥带我去赏枫。」
养伤的枯燥日子,使来弟迷上书本,爱上诗词。
鹅毛雪纷飞的冬日,她窝在暖炕上喝茶读书。
她的脚已经能走路,虽然还不许走太久,但总算能下地走一走,那种宛如重生般的兴奋感觉,没亲身体验过的人不能明白。春柔告诉她,她的脚原本无救了,右腿成残几乎已成事实,幸亏主人的义父送来一盒膏药。
「修罗门」的事,石不华约略跟她提过,她只知石不华也是孤儿,幸蒙义父收养,现在又赠药救她,实在是大好人!更好的是,她养伤的几个月,石不华时常陪伴左右,教她识字读书,和她下棋解闷,想尽办法使她开心,他多好呀!虽曾奇怪他何以不必出门做生意,他只说要她别担心,一切都没问题,她自然是相信他的。
日久生情,来弟发现自己不知不觉中爱上石不华,她已不能没有他。
这感觉无比强烈,绝不是为著感激他。
她忆起在她重伤後第一次真正清醒,印人眼帘的是他那张胡渣乱糟糟、红眼憔悴的面庞,即使在浑身剧痛的当时,他的脸使她感觉这痛是可以忍耐的,因为他和她一样的痛,只是他痛在心里。
在那一刹那,她就爱上了他。或许更早些,但直到那一刻,她才意识到什麽叫爱,才懂得了爱。
她脑海中不断浮现他的身影,彷佛又听见他在自己耳畔低语,柔软的双唇碰触著地。「来弟儿,我的来弟儿,你会很快好起来的,我保证。」
她也曾怀疑自己的腿好不了,他总是不厌其烦,一遍又一遍的向她保证,在她耳畔倾诉了一次又一次。
「万一真的废了呢?」长期卧床的痛苦令人胡思乱想。
「我仍不改初衷,‘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不要,我情愿去死,也不愿在床上躺一辈子。」
「你会好的,相信我。」
如今她能顺利好起来,不全是他的爱所致吗?
她不晓得自己瞑想了多久,只晓得她的爱已融人四肢百骸血管中,再也无法收回。
「来弟,你怎麽不午睡呢?」他走进来探她。
「我不困,精神好得很呢!」只要一见到他,她就觉得好像身体里充满新的活力,他俩又可在一起共渡时光。
「能睡时便多睡一会,过两天我们即将启程回北方去,雪天赶路,路上将十分辛苦。」石不华想让她躺下,但她蹦地又跳起来。
「为什麽?」
「快过年了,不回老家怎麽成?」
「你在避重就轻,你一定有事瞒著我。大雪纷飞的,现在赶路回去也迟了。」她转头佯装生气。「为什麽?或许我太笨,所以你不愿教我得知真相。」
「来弟儿,不要胡思乱想。」
她沉默地抗议。
「好吧!好吧!我同你明说。」石不华坐在炕上,伸手把她拉进怀里,亲吻她的额头。「自从你重伤後,我心里比谁都难过,一天夜里,我冷静回想自我们来到南方之後,顺利的时候少而不顺利的时候多,心想不知是否流年不利抑是冲到哪位邪神。第二天清早,我便急急忙忙去找城里最有名的李神算,果然,他算出我不适合留在南方,否则不是我自己就是我身边的亲人必有血光之灾,最好赶在过年前回北方去,避免发生更不幸的事情。这不是很准吗?但我仍旧半信半疑,又去找张铁嘴、测字王,他们说的完全和李神算一模一样,都说我这辈子最好别踏上南方的土地,才可福寿绵长,一生平安。」
「这麽准?」
「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何况三人同样算出我本命在北方,令我无可反驳。」石不华信口胡言,一则不愿来弟生出内疚的心情,二来也保住谷天尊的颜面,「逼子」之名实不好听。能够全身而退,何苦再生是非!
「既然如此,有什麽说不得的?」
「我怕你笑我一个大男人居然迷信术士之言,挟著尾巴准备逃命。」
她反手搂住他脖颈,把头靠在他身上贴紧他。
「不管你逃到哪里我都跟你去,我只要你活著。」
「来弟!」他眼睛闪亮,嘴唇含笑。「有你这两句话,一切都值得了。」
两天後,他们启程动身北返。
冬天赶路,果真非常辛苦,一个月後,才渡过长江,踏上北方的土地。
那时家家户户都在准备年夜饭,他们投宿在一家粮行。原来石不华事先便通知跟随他南下的十杰,将人马、货物、资金全数调回北方。这家粮行便是其中一处经销据点。
一行人累得人仰马翻,先睡上一觉,才开始吃年夜饭。
冬天喝上一碗热呼呼的羊肉汤,全身都温暖起来,来弟这才找到舌头说话。「大哥,我们在这儿过年吗?」
「这个自然。」石不华应节的拿出一个红包给她。「大吉大利,事事顺利!明天叫春柔陪你上街,买些你喜欢的东西。」
来弟笑著接过。「大哥财源广进,福寿绵长!」
「多谢金口。」
只有两个人守岁,但来弟已感到心满意足,石不华向她说起儿时的往事,说到他的父母,他家屋前的紫藤花木,那一串串的花串迎风招摇……
「说也奇怪,重大的欢乐事情很快便成过去,只有一些小小的甜蜜回忆永远留在脑海中,不时地出现安慰著心灵。」
来弟也同意,说起儿时喝甜茶的回忆,彷佛还口齿生津。
但她到底没守岁成功,半夜里便歪倒睡著了,石不华只好抱她进房,看著她因喝了两口酒而粉红粉嫩的睡脸,良久良久,才走出来。
次日,来弟在鞭炮声响彻云霄的欢乐气氛中醒来,一起床,一套簇新的衣裳已搁在床头照花了她的眼。她兴高采烈的换了一身新衣,暗暗夸赞春柔的好手艺,有空也该向她学习。为大哥亲手缝一件袍子,可多美!
拜了年,喝了春酒,吃过早饭,来弟和春柔、夏雪即出发了,过年时最热闹的地方自是庙宇附近一带形成的买卖人潮。春柔与夏雪互相使个眼色,百般劝诱来弟也去烧个香祈求平安,她欣然同意,虔诚的为石不华和她的未来磕头祈告上苍垂怜,然後去喝後殿天并中那口据说能治百病的灵井泉水。
走过去一看,也不过是一口很普通的井,若真能治百病,怎麽一个人也没有?来弟愈来愈聪明了,揭穿她们在哄她。
「小姐,请原谅,我们只是想让你见一个人。」
「谁?」
夏雪从一扇门後带出一名衣衫褴褛的姑娘。
「冬晴。」来弟许久没见过她,不想她变得这麽狼狈。
「小姐,冬晴一直是我们的好姊妹,这次因冒犯小姐而被主人逐出,她心中早已万分懊侮,情愿作奴作婢来赎罪,求求你劝主人改变心意,再收留她吧!」
「小姐!」冬晴一跪下便哭了,春柔和夏雪也跪倒为冬晴求情,左一句右一句,听得来弟头都昏了。
「好啦,你们起来吧,我去求大哥便是。不过……」林来弟瞧一眼自己的新衣,笑道:「咱们交换条件吧,这样谁也不吃亏。」
「什麽?」三女面面相觑,来弟几时也学会谈条件?
「你们三人都有专长,一个教我缝衣,一个教我算盘,一个教我煮菜,怎麽样啊?」来弟甜甜一笑,好佩服自己的聪明。
「遵命,小姐。」三人齐声道,真是不能太小看孩子,孩子潜力大,几个月便能变一个样,令人目瞪口呆。
「不过,小姐,」夏雪忍不住要问:「你这招向谁学的?」
「大哥啊!现成师傅就在我身边,不偷学几招,恐怕他会大失所望呢!」来弟音调带著笑。「走吧,回家见大哥去。其实,只要我能痊愈,他心中自不会再怨冬晴,而今天是大过年,他总不忍见我哭吧!」
三女互视,心中同时感叹:可怜的主人,若不藏私几招绝活,迟早会被自己的妻子欺负。
事情的发展果然不出来弟所料,她不但成功说服石不华再收留冬晴,还顺带向他讨一样过年礼物教她防身功夫。
「好吧!或许你学点功夫,身子骨会强壮些。」
「大哥,你是最好的。」
她低下头,吻了他面颊一下。
石不华回亲她。他不知有多忍耐,才不去碰她愈来愈女性化的红唇。
「来弟,快些长大吧!」
「讨厌,我已经不是小孩子!是大姑娘了。」
他唯有苦笑。也只有小姑娘会不断向人强调她是大姑娘。
住下将近一个月,他们又启程往前一站视察业务,在石不华忙於工作时,来弟也没闲著,将时间分配好学东西,然後才去游玩。
她愈学得多,愈觉得自己一天比一天棒,加上石不华很鼓励她,来弟对自己亦不断增添信心,觉得和出色的未婚夫站在一块也不逊色了。
在此心态下,她对学习愈发热中,每晚临睡前揽镜梳妆,都对镜自语,「来弟,你今天很棒很棒,明天也要加油哦!」有一次说得太大声,让春柔听到,差点笑弯了腰。
「讨厌,你怎麽可以笑我?来弟真的很棒很棒嘛!」
「是,是,是,主人天天捧你,只差没把你捧上了天,怎会不棒呢?」春柔心里也是佩服她的。
石不华不仅在言语上鼓励来弟,也在替她装扮方面不惜金钱,尤其近来来弟不断增高,发育得极快,彷佛过去没发育的在此时全补足了,几乎每个月都发现衣服短了、小了。他总是命人送来十二套新衣,让绸锻庄老板赚得笑呵呵。
如此周游各地创业,直到深秋飘落第一片红叶,四轮马车才再次踏上长长的石板道,算一算,离开桃花村足足一年半。
不回来也少思考,一旦回家,来弟头一个便想见见唯一的姊姊筱樵,这思念再也抑制不住,非马上见到不可。
石不华派人补办礼物,由庆嫂坐车去接筱樵来。
「奇怪,这老黑上哪儿去了?」
离开一年多,回来便感到石园的气氛有点诡异,难道是他神经过敏?
来弟在房里焦急的等候,桌上摆满了要送给筱樵的礼物,不知她喜不喜欢?
「小姐,你别急,林姑娘一定会喜欢的。」冬晴宽慰她。
「真的吗?」
「真的。来,我们替小姐打扮打扮,让林姑娘瞧见长大了的妹妹已是丰姿嫣然,人见人爱,她会加倍惊喜的。」
冬晴伺候她换上新裁的秋衫和绣罗裙,春柔重新为她梳好头,簪上她最喜欢的紫藤花金步摇,配上缩小些的紫藤花耳坠,镜中的人儿清雅秀美,楚楚可爱,不再是当年的可怜小孤女。
「林姑娘来了。」
来弟连忙步出睡房,在相连的小厅中姊妹重逢,筱樵几乎不认得她了。来弟一高兴,拉住她的手又吱吱喳喳起来,这点倒没变,使她安心了些。
两姊妹窝在闺房内便不出去了,畅述别来遭遇,把未婚夫晾在外头,忘了答应陪他吃晚饭这回事。零食、点心摆满一桌,准备挑灯夜话。
「看你这麽幸福,我便放心了。」筱樵也代妹子高兴,自己忽然娇羞地垂下头。「其实,我有了人家,舅妈说等明年开春就要把我嫁过去。」
「是谁?那个人好不好?舅妈会不会又……」
「来弟!舅妈她对我很是宽厚,找的是一户好人家,家里有田产,还有两间店租给人,日子很过得去,是舅妈娘家方面的一位亲戚,来下聘时,我偷偷瞧过他一眼,是个很斯文忠厚的年轻人,姨妈的眼光老道,她也说不会错的。」
「那就好。」来弟庆幸姊姊没让舅妈给卖了。「姨妈呢?她好不好?」
筱樵悄声说:「你绝猜不著,姨妈再嫁了。」
来弟这一惊当真非同小可。
「怎麽回事?怎么回事?」一副兴奋莫名,等待一场惊天动地的故事娓娓述来。谁再嫁都不稀奇,丁勤花守寡多年,又正经八百,竟敢推倒贞节牌坊,一头栽进幸福的殿堂?哇,丁耕义没有活活气死也算一奇。
原来当闵杏妃谈起小姑的出路时,丁耕义连考虑都没考虑,一迭声道:「进尼庵作姑子去!作姑子好!」那口气好像摆脱了一副重担。这可惹毛了丁勤花,妻子进门就嫌为他持家多年的妹子碍眼了?她拧起性子,斩钉截铁的道:「我绝不作尼姑,我要再嫁!」丁耕义当场气昏过去。
风声一放出去,自然传到黑决明耳中,他一得知是丁勤花主动要嫁,唯恐被人捷足先登,一时头脑昏昏什麽都不顾了,没两三下便把俏寡妇娶回家来。
「是他?咱们的新姨爹是黑总管?」
「就是他。我看他们两人还挺要好的哩!」
「多久以前的事了?」
「不到两个月。」
噗哧一声,来弟笑得倒在长椅上。
「哦,大哥啊,我看你怎麽处理这件事,总管变姨爹,呵呵……」
在花厅。
石不华面色凝重的静听黑决明的辞职报告。
黑决明终究还是要出来面对主人,一张脸一提到妻子就胀得通红。「我实在太喜欢她,想到她有可能另嫁他人,就什麽都不顾了。我知道很对不起主人,所以决定辞职,到他乡另谋发展。」
他狐疑的问:「你做了什麽对不起我的事?」
「我娶了来弟小姐的姨妈,你知道这会惹来非议……」
「非议什麽?」
「我原是你的总管,现在却变成你的……你的……」
「我的姨爹。」石不华替他说了。「真搞不懂你在想什麽?做我的姨爹很痛苦吗?非得逃之夭夭不可?既然敢娶,又有何做不得呢?古代的皇帝都肯娶杀猪的女儿当皇后,你的身分由朋友变成姨爹,又何足道哉!」
黑决明反给他弄傻了,他烦恼了两个月,原来只是自寻烦恼!
「主人……」
「还叫我主人?唉,依我看,真正不习惯的人不是我,是你,姨爹。」
「你……你真的不在乎?」他现在才有一些真实感。
「叫一声姨爹,我又没损失什麽,况且我向来只认‘事实’。」他眨一下眼,幽幽地道:「不过,天底下没有白做的姨爹,现在,我知道该去找谁要来弟的嫁妆了,哈哈哈……」黑决明亦忍不住笑了起来。
只不过,桃花村民风保守,寡妇再嫁,总惹人非议,丁勤花不免气闷,後来他们夫妇还是搬到开封去照管那边的生意,倒也逍遥自在。
总管之职便由丘圣平接任,他和秋心也是两情相悦,好事已近。